2022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16 10:45: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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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4篇

第一篇: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统一部署,定于xx年5月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为做好专项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三)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案件高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三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区域。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市排名靠前的地区;
案件增长较快,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地区;
城乡结合地区、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

(三)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
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
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区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调动行业、基层等各方力量、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资讯监测以及行业排查、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和行业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二)着重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势,加强网上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巡查监控,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和网上有害信息,有效净化网络空间。

(三)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四)加强早期应对,分类处置风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强化风险早期干预、分类处置,确保排查成果落地。对于重点风险线索,要持续跟踪,“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

(五)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以三年攻坚战为契机,多管齐下,下决心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六)做好工作衔接。要统筹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等工作,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注意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有序衔接,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非风险主体。

五、职责分工

根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步实施、力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的主(监)部门分别对各自主(监)管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情况进行排查。具体分工如下:

人民银行x县支行组织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进行排查;

县金融办组织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排查;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投资咨询、代客理财、投资管理、“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类公司进行排查;

县房管局组织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排查;

县商务局组织对典当、融资租赁、电子商务行业进行排查;

县农委组织对各类涉农机构进行排查;

县民政局组织对养老、“慈善”类机构进行排查;

县卫计委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排查;

县处非办加强对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集资风险,协同相关部门做到早处理、早解决,防止风险扩大。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排查活动。明确责任主体,将专项排查活动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尽快部署专项排查活动,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实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21日至7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政府要互通信息,加强合作,防止出现排查空白。对于排查出的线索,要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集资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社会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处置策略,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挥,将此次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确保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责,严肃问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深化跨区域协作。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凝聚排查整治合力,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相印证,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争创“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乡镇、县”,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所在地区、所主(监)管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区域分布、形成原因等,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提出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于7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一并报送至县处非办。

县处非领导小组将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工作调研,并将专项排查工作列入对各单位xx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排查结果与本地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加大考评扣分力度,同时将专项排查工作列入对有关部门的通报内容。

第二篇: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 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辖内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二)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三)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案件特别是大要案高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3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民间投融资中间机构,网络借贷平合、众筹平合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
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
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的非法集资行为。排查重点不限于上述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区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畴。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5月25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安排部署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专项排查取得时效。

(二)专项排查。5月25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工作,做到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底数清、情况明。

(三)总结报告。8月3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专项排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和案件统计表(见附件)报县处非办。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内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深入排查。

(二)县金融办:负责权益类交易场所、保险机构等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三)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现货类交易场所等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四)县住建局:负责房地产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五)县教科局:负责民办院校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七)县农业局:负责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广告投放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九)县国资办:负责国有企业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十)县供销社:负责股金服务部(社)方面涉嫌非法集资排查工作。

(十一)人行xx支行:负责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方面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十二)县银监办:负责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调动行业、基层等各方面力量,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资讯监测,以及行业排查、网格员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动态。

(二)着重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势,加强网上非法集资信息监控,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和网上有害信息,下大力气净化网络空间。

(三)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检查管理。

(四)加强早期应对,分类处置风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充分利用各种风险手段,强化风险早期干预、分类处置,确保排查成果落地。对于重点风险线索,要持续跟踪,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后续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

第三篇: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其它总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通处置发〔20XX〕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在全公寓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单位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利用周例会、部门例会的时间,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单位各成员部门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
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综合施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公共场所和公寓楼内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寓内广大长者和员工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前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短信、微信平台等向长者和员工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是成员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三、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

  我单位主动作为,多渠道、广角度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经查,我单位目前未发现融资机构、网络借贷等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

  四、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

  防范化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分析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信息报告、通报等工作。

  

第四篇: 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报
篇一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x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统一部署,召开会议。x.xx,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三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餡一篇二
自治区林业厅: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林办[2017]12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宁林办发〔2017〕38号)要求,隆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局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各林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所所长曹跟平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森林派出
结合隆德县林业工作实际,
集中深入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加强信息联系,每个林场、站、所确定了一名联络员随时与非法集资办公室保持联络,工作信息畅通。

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二、认真开展排查
(一)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一是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单位内非法集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二是局属各站、所,林场从上到下进行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将各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非法集资隐患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三是对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方面广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对出现的问题、漏洞及时解决,彻底堵死非法集资风险入口和出口,确保不给非法集资留生存空间。四是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如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和苗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涉及违法犯罪,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排查林区内涉林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林业领域内以林业建设为名目的投资理财(管理、咨询)、融资及非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中介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涉林企业;林权抵押、典当、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资金密集型涉林企业等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未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打着“生态建设,惠及子孙后代”的旗

号,发布虚假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高额回报等;伪装以造林、林权转让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骗取社会公众资金的目的;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及微信、QQ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或信息等非法集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整治,做到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防范与打击双管齐下,将非法集资危害降到最低。三、做好宣传教育
通过林业局工作群、网络媒体及公众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同时,利用下乡扶贫和其他开展工作的契机,向广大村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及预防妙招,提高他们的防辨能力,帮助他们预防非法集资风险,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来源,加强发现渠道和打击力度,确保农村经济金融秩序良好。局内部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相关反非法集资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为今后工作中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报告总结
经本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未发现我局存在非法集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及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打击非法集资的认识。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随时发现,立即改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总体情况良好。
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宣传教育为先、积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业领域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保障我县林
篇三为认真贯彻县政府办《关于印发XX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政办〔2020〕60号)和《关于印发XX县2020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办〔2020〕70号)文件精神,我镇进一步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和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生存土壤。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促进我镇金融环境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镇积极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排查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县政府办宣传工作方案,抽调综治、派出所、司法、宣传、青年、农商银行等人员成立了丰乐镇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和各村职责。研究制定了《丰乐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对打击全镇非法集资活动做出部署,各单位、各村结合实际均建立相应的预防和打击工作机制,将预发现和处置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各村通过综治手持终端每天报送工作信息。同时,建立了全镇打击非法集资信息互通工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制度,不定期召开汇报会议,就全镇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动员,提高干群防范意识
认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村入户工作,5月份以来,按照金融办的要求在10个村张贴宣传页20份,发放宣传彩页3000份。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镇包村干部深入联系户宣传非法集资风险有关知识,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微信、QQ等媒体,及时宣传县上有关政策,从舆论上形成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后果和处置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让广大群众明白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效杜绝了本镇产生非法集资的土壤。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专项排查工作宣传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同时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镇重点在教育、卫生、农商银行、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排查工作。在教育机构方面排查主要通过对学生了解情况,进一步掌握教育机构有无非法集资的倾向。医疗机构方面重点对乡村医生进行了排查,排查的同时告知非法集资的危害。在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社方面,重点排查有无打着扶贫的旗号搞集资共同经营。同时,镇上不定期对全镇所有金融行业风险进行摸排,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重点对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和种养殖合作社进行检查摸排,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包括入社资金数量、参与入股户数、吸收资金去向等情况。经排查,我镇没有发生非法集资贷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排查工作开展以来群众防范意识有所加强,工作

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群众防范意识不强,认为非法集资离自己很远。今后,我镇继续将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和排查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同时,我镇将继续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改善信用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合理投资需求,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确保防范和打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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