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若干对策(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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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若干对策(精选文档)

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4篇

【篇1】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

浅谈城市建设中的城中村问题

        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和规模扩大,将越来越多的农业村纳入城区而成为城中村。城中村虽置身于城市之中,却因土地利用率低、管理模式落后,生活环境差、基础设施匮乏等问题不能与城市相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开发改造已迫在眉睫。如何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我区“城中村”现状

        我区位于市区东部,地处老城区,城中村改造起步晚、速度慢,任务十分艰巨。目前,我区城市规划范围内共有“城中村”8个,分别是蔡庄子、王御史、东村、西村、三里庄、祁孟庄、王希鲁和刘表庄,总人口9909人,3296户,占地面积1498.4亩,宅基3821处,建筑面积43.05万平方米,多为砖混结构平房,布局单一、使用功能差。1999年起,我区就着手城中村改造工作,王希鲁、祁孟庄等村,开始自筹资金进行小规模改造。实施“三区建设”发展战略后,加速了城中村的改造步伐,以蔡庄子村为代表的城中村开始借助外资实施整村改造,目前,蔡庄子占地235亩的东方骏景项目正在建设中,今年可完成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我区城中村的改造步伐,但与运河区相比,发展仍较慢,开发改造范围只停留在“点”上,没有形成全面开花的局面。在投资规模、开发品位、物业管理等方面还较为落后。今年,市、区政府将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已几易其稿,即将出台,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良好机遇,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力度,不遗余力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城中村对城市的影响

        1、阻碍了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城中村”内建筑绝大多数是平房,用地功能混乱,居住、工业、商业用地相互交织,占地面积大,使用率低。农民新建住房后,原有住宅并未拆除,而是作为生产用房、出租用房等其它用途。随着土地升值,许多村民违法占地,乱搭乱建,致使交通用地严重不足,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同时,城区内大量土地被“城中村”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占用,造成城市土地资源严重浪费。而城市发展又无地可用,只能在外延空间寻找新的土地资源,制约了城市的发展空间。

        2、阻碍了城市化发展进程。城市对周边地区有较强的聚集力和辐射力,也是现代文明向广大农村辐射的源头。城市化的要求就是实现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实现户籍、管理体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变革。彻底解决“城中村”用地混乱,违法搭建,建筑密度低,绿化水平低,防火能力低、市政配套差,救护能力差和产业畸形,管理松驰,治安混乱,以及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只有彻底改善居住环境、优化配套设施、提高村民素质,使其逐步与城市融为一体,才能加速城市化进程。

        3、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城中村”的农民虽然变成了城市居民,其小农经济的观念、生活方式不容易一下子转变过来。在失去耕作土地后,他们往往把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寄托于房屋之上.以图从房屋出租中谋求生活保障。由于受既得利益影响,建设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缺乏长远规划,规划布局混乱、违章建筑泛滥,建设活动难以纳入城市的规划、建设、土地、房产等部门的管理之中,虽然“城中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限制流转,但私下房地产交易却相当活跃,造成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也对正常土地、房产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冲击。特别是阻碍了交通网络的优化,如工农路第三中学至长芦大道段被刘表庄村拦断,短期内难以按城市规划实施。

        4、阻碍了城市的文明进步。城中村是“城中之城”,未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城中村的盲区和薄弱环节。城中村居民在思想意识、文化素质与周边城市居民存在一定的差距。另外,大量外来务工者和闲杂人员住在城中村低廉的出租屋内,致使“黄赌毒”现象屡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城中村内部,对周边地区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削弱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通过“城中村”改造,改善物质环境,更新思想观念,提高文明素质、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才能加快精神文明建设

        5、阻碍了城市的经济发展。由于环境、土地利用、配套等因素,使城中村的土地价值被低估。如蔡庄子村地处城郊结合部,隔黄河东路与沧县政府相望,与沧县幼儿园、沧县小学、沧县医院、残县礼堂、第九中学相距不足一公里,地理位置优越,村民大多数经营食品加工业,经济基础较好,但集体企业规模偏小、空间布局分散,对城中村的经济推动作用不足,整村改造前,每亩土地仅30万元,随着千童大道的建成通车,每亩达到70多万元,住房也由均价1500元/平方米增至2300元/平方米,并带动了周围王御史、东、西村的经济发展。因此, 城中村改造对于有效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投资需求,尤其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对于增加内需,扩大对住宅、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的需求,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难题

        一是筹集资金难。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成本高,周期长,涉及部门多,投资风险大、不论是村民集资还是招商引资,投机都远远大于投资。由于市里迟迟没有出台优惠政策,村上不愿改造,开发商也不敢轻易投资。如王希鲁村在2000年就已完成整村改造规划,三里庄村也在2002年得到了规划选址意见的批复,都因自身没有能力实施,也没有争取到明确的优惠政策,先后与多家开发商洽谈都未取得成功。也因此,使城中村改造一拖再拖。

        二是村民动迁难。部分村民对城中村改造后存在许多顾虑。如:城中村改造后,新增加的诸如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天然气等各项费用能否承受?由村民转为市民后,新的管理模式和居住环境能否适应?村干部能否干好城中村改造这样一个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上亿元大项目?还有部分村民存在拆迁致富的心理,自认为地理位置好、建筑面积大、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漫天要价、甚至无理取闹,给拆迁工作制造矛盾和事端,影响规划的实施。

        三是安置补偿难。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如刘表庄村、王御史村、王希鲁村等纯农业村,一旦实施城中村改造,不但面临住房的补偿问题,更重要的是大部分村民将面临就业问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城中村”改造后,待业劳动力将进一步增加。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如果措施不得当,补偿不到位,安置不稳妥,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性建议

        针对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难题,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进行城中村改造要做到:先改制后改造,先试点后全面,协调多方谋求共赢。

        1、以优惠的政策促进改造工作。企业投资的目的就是盈利,只有政策明确了,才有利于加快城中村的招商引资进度,企业才能对改造工作进行测算,制定投资计划和改造措施。而只有确定了投资,才能让广大村民对改造增加信心和保证。因此城中村改造政策出台后,要大力予以宣传,不但向投资商进行宣传,还要让群众了解有哪些优惠政策,政府制定优惠政策的意义和目的赢得群众对城中村改造的支持。

        2、以公平的操作破解拆迁难题。规划设计要公平,像对待旧城区改造一样对待城中村改造问题,规划设计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做到功能齐全、配套建设。一是要考虑到村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差异。如贫困户、孤寡老人、高标准建房户等,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满足他们的需求。二是要有功能完善的社区资源。如卫生院、幼儿园、学校以及娱乐健身场所等,让人们充分享受到社区的优越环境。在加强村民物质享受的同时,提高村民的精神水平,从而尽快实现由村民向市民的转型。补偿安置要公平。加强村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做到公开透明操作。以城中村为主体进行改造,需要由村干部牵头组织、村民参与共同完成。面对复杂而系统的改造工程,村干部能否担起这项重任,能否使改造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责权更加明确、运转更加高效,从而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为村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加强村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是当务之急的一项工作。

        3、以健全的保障解除村民的顾虑。土地是农民千百年来赖以为生的“根”,要充分考虑农民失去土地后就业谋生的实际困难。不能采用简单剥夺农民的办法,只有当农民和城市工人利益逐步趋势于一致时,才能顺利地实现城中村真正融入城市,彻底解决问题。城中村改成社区后,要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村民在生活、养老、医疗、子女上学等问题上的后顾之忧。将村民在改造前应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在改造过渡期要保证他们最低生活水平,村民过去享有的各项村内福利措施可由新成立社区继续承担,加快落实原村民的“市民待遇”。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城中村”一定能建设成“安乐、文明、优美、舒适”的新型社区。通过优质服务、优质管理、全面提升新型市民的整体素质,把我们的城市提升到一个更新、更高的层次,使城市的经济、社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今年广州市将进行20个“城中村”改造。

广州城中村改造方法 
广州城中村改造坚持“不以房地产开发启动”原则,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目前,广州共有138条城中村,广州市建委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城中村的改造坚持“政府不直接投资”、“不以房地产开发启动”、“谁投资、谁受益”的改造原则。苏市长当初说了,各城中村要以村为主体,由村民自主决定改造事务,政府将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予适当的支持。把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程序,按“一村一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编制好改造方案,经市批准后实施。 

▲ 广州市52条城中村要全面清拆,其他村进行综合整治。不在全市52条全面改造“城中村”名单之中的村,不需全面清拆,可以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引用市领导的话:“城中村是否改造,如何改造,由村民自己说了算”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 

部分原文如下: 

二、整治改造模式 
(三)全面改造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 
(四)综合整治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清拆违章、抽疏建筑,打通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加强环境整治和立面整饰,使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市政设施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篇2】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

从城市化快速发展中谈城中村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殷乾亮
来源:《老区建设》2014年第02期

        提要:从城市化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城市快速发展中城中村存在的问题,指出城中村的村民处于弱势竞争的地位,他们的素质急需要得到提高,并从优化空间结构布局、管理制度、城市规划的功能和完善文化教育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城中村;
城市化;
和谐发展

        作者简介:殷乾亮(1970-),男,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城市生态学。(江西南昌 330032)

        随着农业用地逐渐被转换为非农业用地、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大规模转移、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换,城中村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城市发展、用地向外扩展、农村被城市征用土地而“被牵引”走向城市化的过程中,城乡结合部位在地域空间上具有破碎、零乱和不连片的特点。近年来,城中村现象已成为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几乎每年的中国城市规划年会都会把“城中村”列入大会的参考议题,研究城中村的文献也日渐增多。

        一、城中村的概述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城市的规模急剧膨胀,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关于城市边缘地带的界定,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虽然有“城中村”、“城乡边缘区”、“城乡过渡带”、“城乡结合部”等不同的描述,但落实到具体的城市地域上,它们都有一定程度上的重叠,甚至有些概念根本上就是对同一地域的不同定义:如周一星教授对北京市“近郊区”地域范围的描述与顾朝林教授对北京市“边缘区”范围的描述其实质内容一致。吴良镛教授也曾指出城中村是城市与乡村的交接地区,即位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过渡地区。

        从上述的研究可以看出,城中村是城市化的结果,城中村不和谐的问题也是由于快速城市化所产生的,成为城市化的巨大阻力,不仅对人居环境的塑造以及和谐社区的创建产生不良的影响,而且随着城市的扩张,城中村问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解决了城中村存在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城中村的民生问题。因此,城中村问题是值得研究和探讨。

【篇3】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

各城市城中村对照

大同小异城中村

2008-05-16 来源:售楼部

每个城市都有城中村,而在中国经济建设的浪潮下,城中村成了城市化道路上的绊脚石,必须被消除。这些年,包括同处祖国西南版图的四川、广西、贵州三个兄弟省份在内,各省的省会城市都将城中村改造列入议程。论城中村的基本面貌、形成原因,都是大同小异,只是在城中村数量上,成都、南宁、贵阳这三个兄弟城市都比昆明要少得多,而他们已经做过的一些努力,或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成都基本情况:

   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统计,2005年,成都市中心城区(五城区)283平方公里城区内,有104个“城中村”,人口10.98万,用地7.5万亩。

  当时成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仅能满足用地需求量的一半左右———有人说,成都已开始“闹地荒”——这与前两年昆明1环内无地可开发的情况很相似。

   自2004年以来,成都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了“集中居住,成片整理”的土地整理新模式:集中建设农民新居,减小农村宅基地面积。以蒲江县复兴乡为例,农户集中后新建三个小区,聚集农户412户、1522人。搬迁前使用宅基地392亩,搬迁后仅使用86.5亩土地。“蒲江模式”在成都市大面积推广,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的分析,如果把“城中村”农户从一户一宅搬进多层住宅区,将新增住宅用地6万亩。

   2007年11月,成都市又启动新一轮城中村改造计划,欲在5年内整体改造、建设、包装现有的12个“城中村”,使其完全融入都市。这12个城中村的待改造范围12.95平方公里,待改造建筑面积约546万平方米。改造工作将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结合各城中村具体情况制定规划方案,拆迁全部完成后,土地按政策规定以招拍挂方式推向市场,改造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地按照规划建设完成。

  改造模式:

  “成都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成立市危旧房屋改造指挥部及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内的大规模危旧房屋改造、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将市住房保障中心确定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的业主,担任城市运营商的角色,便于与金融部门对接,获得银行授信,实施项目融资;

三:按照“划零为整、组合成群、成片改造”的思想,把总量为410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划分为45个片区,以每个片区作为一个项目实施整体成片拆迁;

四:地块拆迁完成后,交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拍卖;

五:项目业主土地款收回后优先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从而确保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

  南宁基本情况:

   2004年10月8日,南宁市政府正式出台《南宁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通知。并宣布此次出台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将于2004年11月1日正式启动。按照“时间表”,各城区的城中村改造在2005年开展试点工作,到2007年全面铺开,2010年基本完成建成区内35个“城中村”的综合改造。

   但是,作为一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城中村的成长速度是惊人的,到了2007年,南宁市的城中村数量变为55个,政府开始对其进行综合治理。

   南宁市鼓励和支持村委会和村民自行申请改造,但对于一些农用地较少(甚至没有农用地),位置又比较重要的“城中村”,则在政府主导下推行征地改造。

   南宁市长城房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仕禄说,城中村改造是“鸡肋”,自从在2004年接下西南区五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后,长城公司拿出了25亿元进行滚动式开发,周期是3~5年,所面对的问题太多,时常感觉骑虎难下。

  改造模式:

   整个改造还根据“先易后难”原则,先改制后改造,先对已无农业用地的村庄进行改造,后改造尚有农业用地的,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集体资产股份制合作改革;
第二步,撤村建社区;
第三步,旧村改造建设。但在具体实施当中可根据每个村的情况灵活运作,实施“一村一案”,如已经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要求的“城中村”,可只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不再进行旧村改造建设。

   对于“城中村”改造最终阶段——旧村改造问题,南宁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两种改造运作模式:一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或改制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组织)为主导的主动改造、非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简称“申请改造”,二是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征用集体土地后引进开发商实行综合开发的被动改造、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简称“征地改造”。

  贵阳基本情况:

   贵阳市在2005年编制完成《贵阳市中心城区“城中村”规划》,贵阳市拟定从今年起,至2010年止,分阶段对南明、云岩、小河区的29个“城中村”进行改造、迁建,占地面积共计9.27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12.8%,建筑面积共计约908万平方米。为确保进度,改造期间将保证每年拆迁及开工新建建筑面积分别达到50万平方米。

   2005年,启动“城中村”改造,分别在3个区选取对城市建设和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城中村”作试点,以探索模式并带动其他各点的改造。

   2006年到2008年将作为重点改造阶段,2009年到2010年,将作为后续改造收尾阶段,对相对偏远、布点分散、有较多农用地的行政村迁村并点。

  改造模式:

   对于城市建成区内部或城市建成边缘、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或正在建设区域,尚有空置地的“城中村”,或因城市规划实施需要的“城中村”,将采取统一划地,统一建设,整体安置的方式,重新选址进行异地改造或整村迁建。

   对于城市建成内部,基本无空置地的村庄,按城市旧城改造的方式进行,利用地块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将进行综合开发,整体重建或全面改造。

   对于城市建成边缘,尚有布点分散、数量较多村民点的“城中村”,选择规模较大、用地条件较好的村民点为基础,把周围规模较小、零星分布的村民并入,成片建设居住小区或组团,以新社区建设带动和促进旧村改造。

   对于城市建成区边缘,尚有较多农用地,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城中村”,首先要加强控制和引导,控制旧村自发性建设,引导按规划进行迁村并点,集中统一建设村民公寓,

【篇4】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化建设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一、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化建设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这些论述,和每一位农民朋友关系重大,将会给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会给农村的发展指明方向。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农业的论述如下:“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结合我国2020年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必须先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在我国全面实行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才能解决农村的落后状况,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人们常说:“农村的出路在农村之外,在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在目前城市化发展和城中村改造中,城中村由此走向城市化,从其城市化的历史进展轨迹中,我们探讨其经验、规律、问题的解决方法,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城中村问题成因:城中村问题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是我国城乡二元化的管理体制对基于集体土地产权和集体经济属性的城中村地区,在户籍、土地、规划、建设、融资、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分析城中村问题的原因,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城市政府为节省开发建设成本,只征用农用地,绕开现有农村居民点;
城乡发展缺乏统筹安排,未考虑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
城市规划编制不完善,造成城中村建设无据可依;
管理部门执法不严,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城中村作为一个历史遗存,城中村不仅日渐脱离主流社会的管理,存在着多种隐患,成了治安、卫生的死角和犯罪的温床,拖了城市发展的后腿,而且还代表了一种落后的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直接影响到了村民的人居环境、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改造城中村,建设新家园,成了向往现代文明的城中村居民的热切期盼。

城市化是城市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人口的数量,经济增长与社会活动的变化过程,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的量化指标。

国外城市化进程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为初始时期,城市化的量化特征值在:25%以下为初始时期。

第二为加速时期,城市化的量化特征值在:25%—75%为加速时期。

第三为成熟时期,城市化的量化特征值在:75%以上为成熟时期。

从现代城市化的意义上讲:

城市化发端于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的工业革命。在这场革命中农民破产了,从农村迁移到城市谋生。

在1800年以后,随着工业产业的扩大与发展,世界城市人口50年翻一番,具体数据如下:

1850年城市人口为总人口的6.4%

1900年城市人口为总人口的13.6%

1950年城市人口为总人口的28.2%

1999年城市人口为总人口的46.0 %

发达国家城市人口为总人口为75.0%

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为总人口为40.0%

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经历差不多,可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一:为城市聚集阶段

这个阶段工业革命的兴起,带来了城市的全面繁荣,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向城市聚集,工厂、市场、商店、学校、医院、金融、交通、文化中心云集,城市化出现飞速发展,开始出现“大城市病”。

阶段二:城市中空化阶段

这个阶段城市聚集到一定的程度,城市中心区生活、生产、经营、交通、住房成本直线上涨。而郊区的成本下降,有钱人中产阶级向郊外迁移发展,城市中心变为商业区,形成白天繁荣,夜晚出现“空城化”现象。

阶段三:分散性集聚后城市化阶段

这个阶段城市人口大量外流,商贸、金融、服务性行业也向城外扩展。导致城市中心地位被新区发展中心代替我,但低收入弱势群体无资本转移,留在城内形成贫民窟,此时城市的范围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而城市功能却十分分散,出现第三阶段局面。

此时国际社会对城市化理论出现争议:

悲观主义者认为;农村好,城市差。

乐观主义者认为:城市好,农村差。

但我认为,城市化发展是方向,从事实上看,不论是世界近代史和现代史来分析研究,均为一部城市发展史。在历史实践中,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发展是世界人民的必由之路。

二、城中村改造的目的、意义

(一)为什么要对城中村进行改造

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规划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治安计生等问题突出,道路泥泞、污水横流、垃圾成堆、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现象严重,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化发展史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949年至1960年城市化程度为:10.7%—19.8%发展;

(2)1960年至1976年城市化程度为:19.8%—17.4%发展;

(3)1976年至1989年城市化程度为:17.4%—26.2%发展;

(4)1989年至2001年城市化程度为:26.2%—38.0%发展;

(5)2001年至2003年城市化程度为:38.0%—40.5%发展;

以各大省会城市为例,城市化发展进入四步曲:

(1)工业化时代;

(2)现代化时代;

(3)国际都市化时代;

(4)国际都市,可持续发展,生态化时代。

(2)城中村改造后将会给村民(居民)带来什么好处

1、环境的改变:城中村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居住与商业办公兼容,各种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绿化、净化、美化达到有关要求。

2、住房条件的改变:旧房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

3、房产价值的改变:村民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这些房产可以进行租赁、自住或出售,提高经济收入。

4、村民个人收入的改变:城中村改变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村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村民个人收入将大大提高。

由于环境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改变、区域优势及房产价值的提升、居住人群层次的提高,将会使村民的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和经营方式得到改变,从而使村民的经济收入、文明程度、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国家进入21世纪,把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生态化发展作为战略目标。国家把“城市化”发展概念作为战略概念。理论依据是:人类社会在300多万年里生活在部落、农村。而当人类进入城市这个特有的社会结构之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关系、自然资源的利用,物质精神的享用,社会发展速度产生了新的飞跃,城市成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最有力的证据。现实中要彻底解决我国“三农”落后面貌,走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必然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城市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就不难理解了。归根结底,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人口的数量,惟一靠实现城市化战略才能最终实现。

世界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率数据分析如下:

世界发达国家城市化率为:75.0%

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城市化率为:62.0%

世界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率为:40.0%

就我国城市化建设而言,从城市化率为:40.53%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为:75.0%,每年约有:1000万—1200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才能符合城市化进程要求。你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立面用实践经验去认识城市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由于城市建设牵动城中村土地升值,致使“征地难、规划难、拆迁安置难”的情况不断出现,影响了城市经济的科学、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整体上延缓了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和发展的步伐。所以,改造城中村是实现农村城市化和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需要。

(三)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市对周边地区有较强的区域中心带动作用,也是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的源头。城市化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是社会发达进步的重要标志。推进城市化建设,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向城市转移。如果农民仅仅实现地域转移,而没有实现户籍、组织和管理体制、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等的更新转移,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
如果城中村不进行彻底的改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就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次,改造城中村是建设现代化城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现代城市必须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城市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搞好城市规划,目的是要营造经济发展、法治文明、生态平衡的良好环境。但是,城中村杂乱无章的建筑,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形象,拉低了城市的品位,成为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一大障碍。目前襄阳市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中村问题必将成为政府面对的主要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因此,要建设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的品位和竞争力,就必须改造好城中村。

(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城中村的农民虽然变成了城市居民,但其小农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很难一下子转变过来。失去土地后,他们一般会把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寄托于房屋之上,以期从房屋出租中谋求生活保障。这是造成“城中村”建筑密集无序、外来人口聚居和城市治安问题高发的根本原因。更为严重的是,城中村缺乏配套基础设施,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就业困难,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因此,改造提升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加强社区建设,更新居民的思想观念和提升文明素质,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五)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由于历史原因,绝大多数城中村的住宅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较差,主要表现是住宅成套率低、道路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缺乏固定的垃圾存放场所,群众生活非常不便,虽然生活在城市,但与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不可同日而语。相关部门经常收到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进行城中村改造。因此,加快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城中村改造对于有效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投资需求,尤其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对住宅、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的需求,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由于城中村改造能够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带来城市环境的优化升级,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七)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城中村的居民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受长期以来固有观念的影响,一直保持着农村、农民的传统生活习俗和方式,始终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之中。实施城中村改造,势必有利于打破传统农村的固有格局,促进城中村居民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八)改造后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我编写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化建设重要意义的目的,就是告诉即将进行城中村改造的农民,城市化建设与城中村改造,是农民发展经济的必由之路、必经之路、幸福之路。一定要大力支持紧密配合做好这项工作,2020年全国人民生活全面实现小康水平。城中村改造目的是:

一是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强群众文明意识,促使群众和谐向上,保障群众同享城市改革发展和文明进步成果,积极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二是增强城市生机与活力,强劲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不断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竞争力。三是进一步解决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促进城市的全面和谐发展。四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提高居民经济收入。五是进一步深化社会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优化社会公共管理方式,解决居民的居住、出行、医疗、教育、社保等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城中村改造工程是具有重大意义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这项工程应当从改造居住环境入手,综合考虑居民户籍、就业、低保、让区建设等生产、生活要素,达到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的目标。

三、城中村改造的步骤

(一)拟改造的城中村由村集体组织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逐级报办事处(镇)、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组审批。

(二)依据批准的申请,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用地范围,确定回迁安置和出让用地面积;规划部门编制详细规划;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组审定批准。

(三)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改造区域内,凡属村集体回迁安置、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划拔土地使用权手续。凡属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出让方式,可净地也可毛地出让,出让所得除招拍挂工作费用外,全部用于城中村建设,存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分别由城区、泽州县政府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监督使用。城中村改造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改造区内的集体土地全部依法征为国有。

(四)村委依据用地的范围和详细规划尽快编制拆迁、建设、安置方案,经城区、泽州县政府同意后,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五)城中村改造项目建成后,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产登记发证手续。

城中村改造必须以加快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在切实保护农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法律手段,从管理体制、物质形态、经济组织等方面,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多种形式,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这项由政府主导,开发商、村民参与的大项工程,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不能单纯为了获取利益而牺牲村民的权益,只有协调好各方利益才能更好的实现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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