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实现国企监事与审计监督有机融合 地方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7-27 19:45: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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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实现国企监事与审计监督有机融合 地方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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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关健宏

来源:《现代国企研究》2016年第01期

外派监事会制度,作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加强监督和管理的重要途径,在近十多年来为促进国有企业规范决策、健康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监事会制度,特别是调整和完善地方国有独资公司外派监事会制度,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建立监督检查的体制机制,地方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为地方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按照国家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2004年以来,随着各地省级国资委先后

组建成立,各地国有企业监事会也在本地国资委成立以后相继建立。十多年来,各地国有企业监事会以《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为基本工作指南,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地方有关国资国企监管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监督检查工作。

1.建立组织体系

一是制度体系。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都出台了监事会监督的相关办法,作为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文件。在此基础上,先后出台了有关当期监督的相关办法、工作制度和具体规章等。比如,有的地方国资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原有的暂行办法,下发了《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为监事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新的法规依据。还有的地方监事会制定下发了《当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监事会重点联系人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及时了解和报告企业重大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了《重点联系人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点联系人的工作职责和方式;编发了《监事会监督检查作业规程》等十多项工作制度。监事会内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内部管理和工作规则等若干项制度。通过几年的实践,地方国有企业监事会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管理办法”为基础,以监督检查规则、管理规范为主体,以监事会工作细则为补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体系。

二是人员体系。各地参照央企监事会建设的基本模式,先后建立了以监事会主席领导为核心,配之以办事处主任、专职监事或是工作人员的监事会人员“办事处”组织架构。还有一些省市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还外聘了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作为监事会组成的部分,直接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较好地提升了监督的专业水平。有的地方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成员全部为公务员身份,主要来源于几个方面:主席都是来自于曾经在国有企业担当过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年企业高层管理经验,对于市场和企业的把握都很有见地,同时在本地企业界中威信很高,派驻到监管企业后,能够很快地熟悉企业,利用丰富的阅历和人脉,履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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