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展中药材种植的建议 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议,供大家参考。
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议
一、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尽管省委、省政府对中医药事业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在一些地方及部门,国家和省扶持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得还不到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还没有落到实处,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也
没有按照《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规定逐年增加。
二、中医药人才匮乏。由于重视不足、待遇较低、人才培养跟不上或学非所用,中医药人才青黄不接现象在基层较为突出。近几年虽然通过招募招聘引进了一些中医药人才,但没有达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中医执业医师的要
求。高层次学术带头人缺乏,制约了中医药学术水平的提高。
三、中医药特色淡化。一些中医医疗机构过分依赖现代化诊疗设备来获取收益,从而逐渐失去“中医药为主、专科专病诊疗”的特色,出现“西化”倾向。中医服务项目过少、定价过低,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传统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变成经济上劣势。一些中医特有的诊疗方法濒临失传。
四、中药产业发展滞后。我省中药资源十分丰富,但中
药产业发展却与中药资源大省地位不相适应。中药产业发展管理职能分散,产业链松散脱节,资源难以整合形成合力
;
中药企业规模较小,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足;中药材产品结构不够合理,质量和效益不高,产业外向度较低。
为此,建议:
一、制定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和省扶持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关键是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并真正落到实处。建议省政府一是制定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今后5—10年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预期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二是将中医药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内容,并将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项目。三是健全扶持中医药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依照法定比例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
入。四是省财政将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纳入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二、制定并完善引进、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建议人事、财政、卫生等部门加强调研和政策分析,在生活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激励、吸引高层次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各级中医医疗、教学和科研单位,招募招聘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到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服
务。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中医高等院校毕业生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当地县级中医院正式编制,在县中医院培训和工作一年后派往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可调回县中医院工作。安徽中医学院可在亳州设立分校或采取其他
合作形式,帮助亳州培养中医中药人才,与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结对帮扶,选派知名中医专家定期到亳州坐诊、讲学、带徒。
三、制定鼓励发挥中医药特色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扶持中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专病诊疗优势。建议物价部门适时对中医技术服务项目和中医技术服务价格作必要调整。人社、卫生、财政等部门在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中,制定并实施鼓励提供和应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中药制剂与中药饮片加工的管理办法,指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膏、丹、丸、散等传统中药制剂,进一步简化制作院内中药制剂的审批环节和程序,降低有关费用,鼓励中药验方的开发和研制。
四、大力促进中药产业快速发展。建议省政府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促进全省中药产业发展。以亳州现代中药产业为龙头,整合全省中药资源进行中药研发生产,从种植加工到中成药,从研发到临床,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做大做强安徽中药产业。加强我省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名贵特色药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创建优质药材品牌,在全省重点建设若干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和中药材优良品种培育基地。指导和支持农民发展优质中药材
种植,建立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逐步实现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优质化。加快我省中药工业企业的结构调整,引导中小型中药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和产权制度改革等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研制中药新药,加快我省由中药资源大省向中药经济强省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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