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1 09:50: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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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 号)、《关于下达2020 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目标任务的通知》(X教通〔2020〕X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2.年度目标:2020年度增加公办园学位XXXX个;2021年度增加公办园学位XXXX个。

各乡镇(街道)、县直学校(幼儿园)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重点任务

完成XX、XX、XX、XX、XX、XX六个乡镇的公办园及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幼儿园(城东公立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完成XX、XX两个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回收工作;做好公办园扩

容工作;做好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做好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转为公办园的工作,采取回收、联合办园、减免租金、财政奖补等形式用于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二、工作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科学制定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幼儿园办园结构,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切实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一)通过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整合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等各级各类项目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二)以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为契机,持续推动回收一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建的配套幼儿园原则上要全部举办成公办园。

(三)深挖潜力,积极盘活公办园资源,鼓励和支持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现有公办幼儿园通过内部挖潜,扩大招生规模来增加公办园学位,提高公办幼儿园规模与效益。

(四)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采取回收、联合办园、减免租金、财政奖补等形式用于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已改变性质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中公办幼儿园和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两项考评指标的通知》(X教通〔2019〕X号)中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在摸清本辖区内幼儿人数、幼儿园所数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一地一策”、“一园一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增加公办园学位数实施方案,建立台账。2020年5月30日前上报实施计划表(样表见附件2)。

(二)全面落实。强力推进增加学位各项工作,其中全县新建的7所公办园、2所回收的城镇配套小区幼儿园均为省民生实事项目,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各乡镇(街道)、县直幼儿园按下达任务数,2020年12月31日前至少完成50%,2021年完成率达100%。

(三)监督评估。对各乡镇(街道)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工作实施按月监测、定期通报和督查制度。自2020年5月开始,每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汇总审核所辖区域截至上月底的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进度数据,按时上报县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履职不力、进度缓慢、管理不到位、没有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将约谈单位党政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方案、工作力度、工作成效等将作为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绩

效因素。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职责顺、责任清、思路明”的原则,成立XX县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XX 县教育局局长

XX 县发改局局长

XX 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 县住建局(人防办)书记

XX 县编委办主任

XX 县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副局长XX为副主任,以下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县发改局XX、县财政局XX、县自然资源局XX、县住建局(人防办)XX、县编委办XX、县民政局XX。各相关部门同时明确以下具体工作联系人员:XXXX、XX(县教育局),XX(县发改局),XX(县财政局),XX、XX(县自然资源局),XX(县住建局),XX(县编委办),XX(县民政局)。

要建立和完善分阶段调度、及时检查督办工作机制。领

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每月要定期集中办公,研究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

(二)明确单位职责。按照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工作,参与公办园学位增加(含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各个环节的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参与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具体位置、规划、用地、产权等相关基础数据,提出是否规划到位意见,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核查工作,提供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基础数据,提出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建设到位意见,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

交的监管落实。

财政部门负责核实涉及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所有经费事项;负责落实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奖补政策。

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民办园转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动态管理和公办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

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快速启动,高效实施,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联动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压实分管领导、内部股室及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完善实施举措。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形成综合实施的协调机制,确保实施工作如期完成。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在实施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及时总结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增加公办幼儿园(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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