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完整版)合作营业厅合作协议(20090317版) 营业厅新闻稿件,供大家参考。
协议编号:
抚州联通
移动业务代理合作协议
合作营业厅
签订本协议之各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县分公司
与
[ 公司]
签订本协议之日期
[ ]年[ ]月[ ]日
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分公司
县(区)分公司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合作营业厅。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二)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三)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四)乙方须拥有一定面积的营业场所(乡镇不低于15平方米,县城、市区不低于20平方米)用于代理甲方业务,且如店面属于租赁性质,租期不少于两年。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所代理业务对应的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3、企业业务现状描述(主要经营业务、业务开展模式、销售
网点情况等资料)
4、代理业务申请表
第七条代理业务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GSM用户入网手续办理业务、代收用户通信费用、电信卡销售、手机终端销售等业务)。(以下所有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内容,可根据实际代理业务内容填列)
□1、联通GSM SIM卡并办理入网开户业务。
□2、联通话费代收业务。
□3、联通话费代收业务。
□4、充值卡销售。
□5、办理甲方授权的各项变更业务。
□6、
第八条保证金
1、乙方应根据代理业务的种类以及代理业务规模向甲方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最低额度为:市区(县城/乡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在代理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代理佣金条款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为甲方发展用户、销售电信产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主要是:□1、办理联通GSM入网开户业务佣金。
□2、代收联通话费代收业务佣金。
□3、代办联通其它相关业务代理佣金(如IP超市、无线公话等)。
代理酬金发放的标准和形式由甲方根据其公司相关代理佣金规则定期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确保乙方发展的正常用户在协议期内正常使用中国联通业务,保证正常用户使用的业务达到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二)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使用的相关票据。
(四)甲方负责对所经营电信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的宣传品。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有关电信业务的培训及技术支持。
(六)甲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拜访、召开会议等各种方式与乙方沟通信息。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发展情况、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基本内容主要为乙方的经营能力和成长能力,如:乙方在考核期内所发展的用户数、该批用户带来的收入、该批用户的离网率、该批用户对联通的贡献率等项内容。具体考核方法按照《移动业务专属渠道建设管理办法》、《合作营业厅星级奖励和
补贴办法》、《新开合作营业厅建设办法》。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予以制裁。对因乙方原因发生违反甲方有关规定造成客户投诉、新闻曝光等损害甲方利益和信誉的行为,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制裁和索赔的权利。
(九)甲方按照乙方业务发展情况,向乙方提供号卡等资源支持。
(十)甲方指定专门渠道管理人员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协调双方有关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问题。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享有甲方一定金额的营业厅建设补贴:在开业初期可获得甲方补贴,并由乙方签署补贴确认单,乙方同意补贴标准根据甲方有关文件执行。甲方给予的所有补贴必须签署中国联通抚州分公司补贴项目确认单,所有补贴的硬件设备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期内只有使用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电信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有关政策。树立“以用户为中心、让用户满意、持续改善服务工作”的观念。
(三)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时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服从甲方的业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乙方招聘录用营业客服人员应符合甲方的业务管理要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服务规范,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其业务工作。
(五)乙方需每天把代收的营业款划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确实偏远的合作营业厅上缴代收营业款最多不超过3天时间或欠缴的代收营业款不超过其上交的保证金的50%,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收费权限并追缴其代收的营业款。如超出规定时间10天之内未划款,扣除其当月代理佣金;如超出规定时间10天以上未划款,扣除其上缴押金;如超出规定时间30天以上(含30天)未划款,乙方需支付8000元的违约金并追缴其代收的营业款。
(七)乙方在提供联通相关电信业务时,应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公布其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等内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八)用户办理联通电信业务时,乙方应向用户提供使用该项业务的说明资料,包括业务功能、费用收取办法及交费时间、障碍申告、咨询服务电话等,不得以虚假、不实的宣传误导电信用户,并在用户入网时按甲方统一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明确中国联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九)乙方在代理甲方业务时应做到明码标价,严禁乱收费,一经发现,则按该得笔业务所得佣金的双倍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乙方的“窗口”服务人员应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耐心、准确地解答用户的提问。
(十一)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开展用户的欠费追缴工作。
(十二)乙方如使用甲方线路,应向甲方支付租用线路费用,
有关线路租用标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如因乙方出现违规操作而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则从当月乙方所得佣金中扣除50元/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每月需接受甲方业绩考评,考核调整期内,若乙方考核不能达到甲方考核要求,甲方有权和乙方进行财产清算并中止协议。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除上条款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有下列之情形,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万元
第十三条(一)乙方未向甲方提出书面中止协议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公司签定协议或代办第三方公司业务。
(二)合同期内乙方提出中止合同行为;
(三)除上述条款外,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经甲方通知后,在[7]日内须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做纠正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的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费。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赔偿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补贴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话费补贴、线租补贴、礼品补贴、卡费补贴、奖励补贴、设备补贴、装修补贴、硬件补贴及其它扶持和补贴。该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第六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本协议自行中止,直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之日起恢复执行本协议,中止的时间可以延顺。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通信中断和工期延误,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第七章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甲方依据《合作营业厅星级评定和奖励补贴办法》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星级评定考核,并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线路租金及话费补贴,同时将星级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八条相关考核依据《年抚州公司移动业务专属渠道建设管理办法》进行。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如果协议到期后双方同意继续续签,则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以及有关
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管理规定及其他规定,乙方对上述规定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如本协议中的条款与之前双方签署的协议有冲突,以此协议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影响到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