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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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完整)

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5篇

第1篇: 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集团、矿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
(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
(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
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

第十一条 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矿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
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2篇: 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集团、矿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第七条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
(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
(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九条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
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条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

第十一条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矿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
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3篇: 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党支部度组织生活会方案

【2月26日前完成。

(五)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新《党章》标准,分析查摆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支部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班子成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本人要改的问题,对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做到“四个明确”(即:问题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此项工作贯穿于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

(六)聚焦问题分析原因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寻找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为整改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项工作贯穿于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

(七)撰写发言提纲从2月23日起,综合支委成员和党员干部自己查摆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按照这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归纳整改思路和措施,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力争3月3月23日下午2点,根据会议安排,陆续组织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六、梳理问题抓整改3月30日前,完成支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清单的拟写报送,一般党员干部作出整改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名。

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七、工作要求(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安排。

党支部要在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细致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将责任细化到人。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总指导:吴启邦(党组书记)组长:XXX(支部书记)成员:XXX\XXX\XXX(二)加强协调,确保开出高质量组织生活会。

明确组织委员不定期联系市直机关工委,掌握工作要求、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并联系指导员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会议进行全程指导。

(三)合理安排、分类施策。

联系和对接XX局党组成员,确保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4篇: 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

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直党工通字〔2018〕3号)和《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清组通字〔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清镇市XX局支部工作实际,现就开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议时间

2018年3月23日下午2点

二、会议地点

XX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机关工委领导:XX

2.党支部班子成员

XXX\XXX\XXX

3.列席人员

XX(会议记录)、其余党员干部

四、会议议程

会议将委员班子会议和党员大会两个阶段合并进行。

(一)支部(机关党委、党总支)委员班子会议

1.党支部书记XX代表班子通报此次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2. 党支部书记XX通报党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3. 党支部书记XX通报党支部2017年度工作情况。

4. 党支部书记XXX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

5. 党支部书记XX带头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然后本人作表态。依次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顺序:郭XXX\XXX\XXX)

(二)党员大会

1.通报XX局党支部2017年度工作情况。

2.XX局党支部书记XXX向大会通报班子会前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整改方向措施情况。

3.组织全体党员对XX局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自评互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5.市直机关工委领导XXX作点评。

6.XX局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总结表态发言。

五、实施步骤

(一)起草2016年度党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由党支部书记XXX牵头,支委成员夏燕、杨兰、王定红等配合,起草2016年度XX局党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此项工作在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

(二)起草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由党支部书记XXX牵头,支委成员XXX\XXX\XXX等配合,起草2016年度XX局党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此项工作在2018年2月26日前完成。

(三)抓实集中学习

由党支部书记XXX牵头,支委成员XX配合,开展每周星期一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必学篇目。一是在2018年2月12日前,党支部组织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市委组织部(X组通字【2018】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步骤和程序,搞好会前准备工作。二是党支部要采取支部书记领学宣讲、党课辅导,党员干部交流讨论等集中学习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好必学内容的学习,组织委员集中搞好学习资料的收集保存。

(四)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支委成员之间选择合适的时间,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指出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帮助对方明确努力方向。此项工作在2018年2月26日前完成。

(五)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新《党章》标准,分析查摆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支部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班子成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本人要改的问题,对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做到“四个明确”(即:问题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此项工作贯穿于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

(六)聚焦问题分析原因

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寻找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为整改奠定坚实的基础。此项工作贯穿于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

(七)撰写发言提纲

从2018年2月23日起,综合支委成员和党员干部自己查摆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按照这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归纳整改思路和措施,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力争3月20日前完成送审任务。

(八)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

2018年3月23日下午2点,根据会议安排,陆续组织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六、梳理问题抓整改

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支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清单的拟写报送,一般党员干部作出整改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名。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安排。党支部要在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细致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将责任细化到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导:吴启邦(党组书记)

组  长:XXX(支部书记)

成  员:XXX\XXX\XXX

(二)加强协调,确保开出高质量组织生活会。明确组织委员不定期联系市直机关工委,掌握工作要求、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并联系指导员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会议进行全程指导。

(三)合理安排、分类施策。联系和对接XX局党组成员,确保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退休在家、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灵活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第5篇: 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集团、矿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

(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
(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
(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
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

第十一条

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矿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
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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