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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5篇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篇1
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工作体系作者:解卫民来源:《新生代·下半月》2018年第07期
【摘要】:企业的监事会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法定机构,同时也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其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与深化最开始是从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的监管部门的此种趋势与背景之下,针对国有企业开始逐步的派驻监事会,这是监事会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但是我们还是需要认识到国有企业监事会在监督企业的过程中,有多种缺陷与不足存。本文主要针对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分析,并且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措施与建议。这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从宏观角度来说,也会推动社会以及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 监事会 监督工作体系
引言:监事会主要作为一个机构,对国有企业的一系列生产与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监督。同时监事会的监督工作还会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企业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也需要利用监事会进行,所以在保障国有股东合法权利方面,监事会所起到的作用相当重要。这可充分说明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体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所以我们必须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对上述体系进行不断的建立与完善,进而促使企业监事会的职能与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也是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监事会概述
在区分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主要从两方面着手,这也是将企业规模以及发展的实际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对国有企业监事会进行进一步的划分。首先中央企业会遵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实现对外派监事会制度的不断落实。重点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也在上述范围涵盖之内,这对部分市级国有独资企业提出一定的要求与挑战。在外派监事会的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与制度,从根本上促使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与价值得到充分发挥,这就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篇2
如何有效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督作用
作者:王振中;
作者机构: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08;
来源:投资与合作:学术版
年:2014
卷:000
期:012
页码:P.178-178
页数:1
中图分类:F279.24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捡监督
摘要:在21世纪的今天,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正在不断的完善,这也使国有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职能,帮助国有企业在新形势下快速稳定的发展是我们的职责。本文主要分析了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的作用,阐述了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当前存在的问题,最后为了国有企业能够更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篇3
龙源期刊网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篇4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从企业制度演变的过程看,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基本特征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
1、产权清晰。
(1)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某些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摸清家底”。首先要搞清实物形态国有资产的边界,如机器设备、厂房等;
其次要搞清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权利边界,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价值量,国有资产的权利形态(股权或债权,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的分布等),总资产减去债务后净资产数量等。
2、权责明确
“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也是不同的。
权利。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破产时则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企业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经营者受所有者的委托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拥有经营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按照及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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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责任。及上述权利相对应的是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责任也包含了通常所说的承担风险的内容。要做到“权责明确”,除了明确界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企业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外,还必须使权利和责任相对应或相平衡。此外,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应当建立起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机制,这是因为他们之间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既有共同利益的一面,也有不同乃至冲突的一面。相互制衡就要求明确彼此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要求相互监督。
3、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及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1)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及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改革以来进行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2)政企分开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应注意的是,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对其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强调“政企分开”而改变这一点。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府如何才能正确地行使而不是滥用其拥有的所有权。
4、管理科学
“管理科学”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从较宽的意义上说,它包括了企业组织合理化的含义;
从较窄的意义上说,“管理科学”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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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管理、研究开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管理致力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核心是激励、约束机制。要使“管理科学”,当然要学习、创造,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包括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对于管理是否科学,虽然可以从企业所采取的具体管理方式的“先进性”上来判断,但最终还要从管理的经济效率上,即管理成本和管理收益的比较上做出评判。
二、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彻底摒屏传统产权理念,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企业改制成功及否的核心和关键。以往不少企业改制之所以不成功,都是因产权制度不明晰而造成的。
二是要摒弃传统企业组织形式,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企业产权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存在方式,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企业的组织形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而企业组织形式一旦确定,又反过来对企业产权产生影响。即影响产权的增值、贬值和转让。同时,企业组织形式还决定着企业的运作方式,不同形式的企业,其运行方式存在着诸多差异。而纵观世界各国的经济组织形式,现代企业按照财产构成可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目前我国也基本沿袭了这种基本经济组织形式。
三是要摒弃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起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制企业一定要按照公司法确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权利及义务,形成互相依托、互相制衡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决策系统,以监事会为监督系统、以总经理为首、以行政管理人员为执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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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和监事会受股东大会信用委托,向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受董事会信用委托,向董事会负责。同时,监事会对董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领导班子进行监督,这几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组成了以董事会所聘任的总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模式。这个模式具有权力结构平衡,责任约束及制衡体系有效的特点,从而解决了企业所有者及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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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篇5
浅谈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摘要: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建设一、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
针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适应性组织建设的要求,需要顶层设计监督模式,优化监督体系,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体系。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工作,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主要是在做实做细企业机关部门各自承担的监督职责基础上,统筹协调内部监督资源,建立目标统一、权责明确、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督体系,持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率,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构建原则:一是坚持服务中心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作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把上级决策部署和纪律要求贯穿于公司治理的全过程。二是坚持形成合力的原则。坚持开放、创新、协同,破除监督“藩篱”,在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的基础上,集中管理,高效协同,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避免出现监督泛滥、监督乏力、监督盲区。三是坚持注重质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依制监督,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坚决破除监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二、大监督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
构建科学的大监督体系,使大监督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必须准确把握大监督体系建设在体制机制、责任分工、监督主体和职责、资源共享、结果运用等五个重点,提升内部监督水平。1.建立高效运作的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企业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企业机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为研究大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大监督体系运转、决定大监督问责追责事项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对分管工作和企业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关部门负责对企业下属各单位(事前、事中和事后履行职责情形)的监督。二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大监督工作联席会,主要听取机关部门监督情况汇报,通报监督信息汇总分析情况,协调解决监督发现的问题,精准锁定关键事、关键人,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等。建立大监督工作专报制度,《大监督工作专报》主要内容包括大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及相关问责追责意见建议等。建立监督事项销号管理制度,机关部门建立大监督工作问题清单,根据监督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建立联合工作组现场监督机制,按监督计划对监督检查项目深入现场监督,对上级要求及时监督检查事项或监督发现的个别重大问题,经批准后开展现场督察。2.依规依纪定位监督职责。
企业机关部门主要依据以下规定要求定位履行监督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等上级党内法规、制度文件及企业党委制定的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和《公司事权划分手册》确定的部门职权边界内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党委年度工作会议、“两会”及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项任务;
其他重要事项。3.着力开展好四类监督。
企业机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牢固树立管理与监督并重思想,立足实际,在保持原有监督渠道、方式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着力开展好四类监督:
一是党内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等上级党内法规、制度文件及集团公司党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在组织内部通过检查、督促、评价、处理等方式开展的监督,党内监督主要围绕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事项实施监督,突出政治监督。监督主体主要有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内部巡察机构等。
二是职能监督。企业机关部门在其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实施的工作监督。职能监督主要围绕人力资源、战略投资、财务核算、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安全环保、深化改革等事项实施监督。监督主体主要有人力资源、战略投资、财务经营、风险审计等部门。
三是民主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规,对企业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能行为实施的监督。民主监督主要围绕公平公正、职工权益维护、信访诉求、公开事项、舆情舆论等事项实施监督。监督主体主要有党群、工会等部门。
四是专项监督。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专项监督主要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经济责任、财务管理等事项实施监督。监督主体主要有战略投资、财务经营、风险审计等部门。4.注重信息共享。
企业机关部门定期梳理各自承担的党内监督、职能监督、民主监督、专项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监督信息源,部门之间根据授权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畅通、互联。在此过程中,要注重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在企业内部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平台、开发建设大监督信息共享专用平台,打造监督检查数据库,促进监督信息共享,防止重复监督。同时,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针对共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举措,进一步堵塞企业管理漏洞。
5.强化成果运用。
充分发挥大监督工作机制协同、信息互通的体制优势,既以机关部门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检验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效果标准,又要充分发挥大监督纠偏就差、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的功能,使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查找分析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将监督成果充分运用于企业持续改进管理的过程中,督促管理主体履职尽责,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业务流程、落实到重要岗位。加强监督管理考核,将监督发现问题情况、整改情况等作为评先评优、班子配备、干部调整及组织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监督工作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有效提升效益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三、大监督体系建设的长效管理
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落实生根和长久运行,需要文化引导和规范约束并重,通过诸多措施促进长效管理。
一是文化引导。大监督体系的运行机制的要求与成果,需要完善并建立在国
有企业文化之上,要保障国有企业各个部门的相互合作、相互衔接才会做到运转正常。从而在真正的意义上促进国有企业的规划与管理体系以及具备高效率运作的长效机制。利用国有企业的文化背景作为大监督的引导,形成管理的氛围。大监督体系应该注重发扬企业的文化并且可以引领企业的文化。
二是严明纪律。大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协调部门,要做好制度建设、监督项目管理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发挥监督中枢作用,机关部门要做好监督项目实施、监督信息报送、问题整改跟踪等工作。严明大监督工作纪律,对履行监督职责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追责。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企业机关部门要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加强监管和培训;
监督人员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敢监督、会监督,做到纪律严明、团结协作、担当尽责、清正廉洁。参考文献:
[1]董治.浅谈如何发挥效能监察作用,助推廉洁企业建设[J].中国电子商务,2013.20.
[2]经玉梅.浅议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J].新会计,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