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履行全面从严动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责任落实不够。比如
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问题,指的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对党的政治责任认识不足、执行不到位,导致治党工作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存在。
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来认真履行,导致落实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甚至出现一些违纪违法问题。
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比如,只注重形式,忽视实际效果;只重视表面功夫,忽视深层次的问题;只追求政绩,忽视党的根本宗旨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问题,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和执行力,同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从制度上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性。
篇二:履行全面从严动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责任落实不够。比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
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
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
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篇三:履行全面从严动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责任落实不够。比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范文(通用9篇)一、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而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就要落实党政治责任,但在实践中发现,有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些干部和单位存在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甚至在关键时刻缺乏坚定的政治担当。
2.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有些干部和单位虽然承担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任务,但是在具体的措施上存在不够到位的问题,例如整改措施不具体、责任明确不清等。
3.推进力度不够。有些干部和单位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表现为没有真正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来推进。
二、解决办法
为解决这些问题,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时,必须加强政治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具体的解决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压实责任制。通过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和单位负责人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制度建设。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制度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人,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更具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3.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使其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更好地落实。
4.建立激励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单位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顺利落实。
5.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引导,加强全民共识,形成合力支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做到人人参与、共同承担,确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及长久稳定。
总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坚定信念,持续发力,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的建设和国家事业的长久发展。
篇四:履行全面从严动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责任落实不够。比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全国上下推进治党新气象、形象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责任意识不够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具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但实际情况中仍有领导干部存在对责任意识认识不深刻,重视不够的问题。有些领导干部仅仅是口号喊得响,行动却不见踪影,不能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建议: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讲座,以及先进个人经验交流、学习等方式,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担当能力。对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使其认识到利用职权不当会产生不可逆转的后果。
二、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
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精准的信息反馈机制,但实际上,许多组织存在信息反馈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有些组织没有建立正确的信息反馈渠道,导致领导干部无法把握基层情况,从而难以进行有效的预制变化。
建议: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在实践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反馈,如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走访,聚焦问题解决问题。建立一套集中反馈的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并反馈问题解决情况,为制定出对全面从严治党措施提供认知基础。
三、对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更注重制度建设,然而,在实践中,许多组织对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导致被管理对象对制度的遵从意识不高,管理效果不佳。
建议:加强制度宣传,增强人们的制度意识,倡导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认真遵守各项制度,做到以身作则,把制度落实到位。同时,鼓励被管理对象严格遵守制度,做到言行一致,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贯彻效果。
总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需要各级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制度推行落实,多种手段互相协同,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深入。只要我们不断加强及时反馈机制,注意制度的落实,把责任和任务扛在自己的肩上,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到位。
篇五:履行全面从严动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责任落实不够。比如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下:
1、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党的责任落实尚未实现真正的有力落实,其中包括责任落实的形式和有力的责任落实的实效性都存在着缺失。因为很多党组织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没有足够地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促使违规行为的改正、行情的调整和案件的追究。
2、责任审计不够严格。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审计体系不够健全,党的责任审计不够严格,导致责任承担效果不够实效。同时,也存在一些审查审计和复查审计流程上的漏洞,如高度集中化和审计频次性等,同样也让责任审计的效力受到了影响。
3、责任考核体系不完善。由于党政机关责任考核体系不完善,导致责任考核不够有效。一是政策实施的持续性不强,即缺乏对上级的要求政策的、长期的落实,二是考核评价的准确性不高,即缺乏对下级政策实施的准确、有力的考核评价。
4、责任分解不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分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各级党组织共同承担责任,二是各级党员个人承担责任。然而,在责任分解的过程中,由于系统、制度等方面的缺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承担的责任往往不明确。
通过以上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仍存在许多不足,必须加强责任落实的有效性,加强责任审计的严格性,健全责任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解,才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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