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加强原因分析
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与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仍然存在一
些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现象,还是必须引起足够地重视与警醒:一、管党认识不够到位,导致“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误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的“领头人”。囿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各种压力,一些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还有“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的认识误区,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才是“硬指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导
致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织生活不够正常、干部管理过于人本、党员作用发挥不明等,形成“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二、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导致“重服务、轻教育”的重心偏差。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发挥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只有强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只有强化服务功能,才能使政治功能发挥更充分更有力。但部分基层党组织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简单等同于为群众服务,工作满足于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忽视了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政治功能,导致少数群众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正确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常以少数
人利益替代或损害多数人利益,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导致“重使用、轻管理”的宽软现象。敢管严管干部队伍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也是衡量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当前,部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管理中存在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现象,对党员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如平时对单位“一把手”管理比较重视,而对于副职、中层干部的监管力度偏弱;干部绩效考核偏重结果,导致政绩观出现
偏差,工作轻“平时”,重“评时”,滋长了“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等行为。由于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导致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等问题的发生。
四、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重有形、轻有效”的形式倾向。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因此,如何考核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成效,就成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面对的问题。当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偏虚,有时甚至将有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有没有下发专题文件、有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等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是一种导向,直接决定着行动。于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工作推进时过份追求创特色,培精品,过分偏重外在形式
的创新,忽视了内容与成效,出现“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导致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
五、督查问责不够有力,导致“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问题。督查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地围绕从严治党虽然建
立健全了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特别在指导、督查、通报、整改、问责等环节认真、顶真、较真不够,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为官不为”与“为官不易”、二线干部作用难以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等长期困扰基层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
分析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教育不够,部分党组织书记没有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没能确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务本能力不强,缺乏履行管党“第一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属性定位不准,没有做到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两手抓、两手硬”,以致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呈弱化的倾向。三是部分党组织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管人上的主体责任,部分党组织书记缺乏敢于担当的使命意识和勇于负责的政治品格,对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没
有做到全面严、全程严、持续严。四是党建工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过程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缺乏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没有做到善学善思、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使从严治党缺少了工作效果的支撑。五是对制度建党的要求重视不够、理解不透、落实不力,制度落实刚性不够,过程督查标准不严,追查问责力度不大,党内监督覆盖不全,致
使部分党组织书记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强化责
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花功夫,其关键还在于抓实从严治党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
始终坚持做到以下“五抓”整改措施:一是始终坚持统筹抓、抓统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统筹抓”就是要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作用,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的格局。“抓统筹”就是工作推进时要统筹队伍、阵地、载体、制度建设,通过队伍联建、阵地联用、载体联创、经费联筹,推动活动联办、难题联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就是要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就是要统筹城乡党组织资源,推动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基层汇聚,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书记抓”就是要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抓好党建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党建工作亲自谋划、党建任务亲自部署、党建问题亲自研究、党建项目亲自督办。“抓书记”
篇二: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加强原因分析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国企)
近年来,集团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集团和下属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保障。但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但每年底通过集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发现: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还存在薄弱环节。集团党委虽然每年认真部署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专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责任压力传导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基层组织中“一岗双责”的落实力度还需加大。个别同志思想认识高度与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差距,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和严峻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入,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还有所不足,有的忙于“经营业绩”,党风廉政建设投入
的精力还不够,有时过度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和推动,个别同志有时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个别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集团党委、纪委牵头的事,自己部门配合完成就好;有时候存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情况,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经常性监督检查教育稍有不足,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还不够经常,抓早抓小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二)干部党性修养和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还要进一步激发。一是个别党员干部自觉提升党性修养意识有所松懈。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听党话”、“不出事”就是党性强的表现,认为自己受党组织培养多年,“思想是坚定的”,“不会出现大问题”,因而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行动自觉性方面也有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论和观点,缺乏主动“亮剑”的精神和勇气,没能自觉做到第一时间旗帜鲜明地带头加以抵制。二是个别党员干部面对改革创新重任干事创业的劲头需要进一步提升。尽管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但也有个别同志解放思想不够,与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各项部署,工作站位不高,在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攻坚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汇报工作时,说成绩、说亮点多一些,讲问题、讲缺点则少一些,希望得到上级认可的心思要重一些,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还不够。三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放松。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条件比以前好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弱化了,受人情观影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放松和减弱。
(三)廉洁教育工作创新和宣传实效还有待改善。一是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从“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历次主题教育开展的情况来看,规定动作完成较好,但自选动作还不够丰富;廉洁教育多是传达学习、廉洁党课、专家讲课、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单方向灌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形式还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够强,对干部职工的吸引力有待提升。二是纪律治本作用还要进一步发挥。虽然结合纪律学习教育月,利用曾志权案以及其他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但还有个别同志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思想警醒度不高,错误认为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与自身距离很远、关系不大。三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学习还浮在面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党纪党规学习领会不深刻,入心入脑不够,对一些党纪党规明确的违规违纪行为不知道、不清楚,对于自己可能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掌握不够全面、了解不够深入。四是在发挥家庭、家风、家教作用方面也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更多集中在单位范围内开展,对集团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监督,更好发挥
家庭、家风等方面作用的工作举措还很有限,“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和监督形式还不够。
(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一是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够体系化。虽然集团已经探索出纪检纳入风控体系,但是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缺乏科学完整、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力度仍需要加强。二是对失职追责的刚性约束力度还需加强。谈心谈话,咬耳扯袖虽然已成为常态,但是做出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一些问题有时还存在“小节无妨大碍”的模糊认识、“人家都这么干”的从众心理和“别人也不容易”的思想倾向。三是整治“四风”长效机制还要不断完善。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通过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监督措施方面做得还不够系统深入;狠杀“四风”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上的创新举措仍然不足。
(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党组织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基层单位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力量有待优化提升,兼职纪检人员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二是纪检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由执纪向“执纪+执法”转变,办案方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等都
有了新的内涵和更高要求,公司纪检干部普遍存在“本领恐慌”问题,需要不断增强本领。三是对干部队伍严格管理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干部日常交心了解还不够多,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做得还有不够到位、不够深入的地方。四是基层纪委工作规则、制度建设还比较缺失,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践行初心使命不够到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够深入彻底,没有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未能全面当好作风建设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执行制度和纪律还不够严格,日常监督责任仍需要加强。有时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认真研究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工作精力投入相对不足,狠抓“一岗双责”的工作力度有待提高。
(二)党性锤炼不够彻底。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但班子成员之间往往工作碰头、谈具体事务的多,敞开心扉谈思想、讲问题的少,特别是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往往批评自己多、指正别人少,批评现象多、点名批评少,与“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还有差距。党性修养弱化,没有用严格的党性来约束自己,缺乏
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坚定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警惕有所放松,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弦绷得不够紧,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不够。
(三)对照检查不够深入。在执行党的六大纪律上认识是明确的,行动是坚决的,但在经常性地对照检查上做的还不够好,思想防线有所松动,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有时会产生纪律松懈、观念淡化的情况。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案件和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的案件,停留于“震惊”和“感慨”,感觉离自己很遥远,对照深刻反思不够、触动灵魂不深、自我警醒不足。对于西方言论、西方话语存在猎奇心里,比如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看到低俗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没有自觉抵制,对思想侵蚀和文化腐蚀的防范意识不够,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有所放松。
(四)自我鞭策不够力度。由于对纪检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领会还不够深刻,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的系统性把握仍然不够。尤其在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更好地结合企业实际快速制定系统完善的工作机制,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完善企业治理效能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时习惯于惯性思维,在以“时不我
待、一刻不停”的精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方面做得还不够。同时,组织纪检干部真正沉下身来,静下心来的学习培训还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职本领的快速提升。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完善方面,有时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导致工作规范化进度还不够理想。
篇三: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加强原因分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篇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
方向。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
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
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
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
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
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
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
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虚”。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
、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
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
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
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单”。
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
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空”。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
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
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
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
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
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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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
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
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
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
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
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
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
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
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
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首先,必须牵头抓总。
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
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
其次,必须强化监督。
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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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
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
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
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
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
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
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
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
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
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
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
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
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首先,必须牵头抓总。
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总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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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
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
其次,必须强化监督。
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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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加强原因分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的原因3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的原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制度建设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有科学、完善的制度建设作为基础。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制度缺失,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流程;制度不严格执行,不同岗位的人员对制度执行程度不一致;制度实施中可能存在变通、灵活处理的情况,导致对党的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2.监督体系不完善: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强化监督机制,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监督体系不够完善。主要有以下问题:监督主体不健全,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方式单一,缺乏有效手段和手段;监督力度不够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导致有些党员干部敢于触碰底线。
3.意识形态认识不足: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纪律意识。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认识不足,对党的要求和党的纪律认识不够深刻。这可能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对严明党的纪律要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是由于长期政治生活不清醒、懈怠而导致党的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全面分析,并加强对制度建设、监督体系和意识形态的重视,才能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
实的原因是一个复杂而深层次的问题。除了前文已经提到的制度建设不到位、监督体系不完善和意识形态认识不足之外,我将进一步分析该问题的其他方面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着“表面文章”,即在外界面前,表现出严肃的党风政风,但实际上执行起来松散。这可能是由于一些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将其视作是应付外界的一项任务,缺乏真心实意的投入。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增强党员和干部对党风政风建设的认识和认同,以及加强廉政文化的培育和营造。同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的宣传教育、监督制度,使其真正落实到每个党员和干部的日常工作中。
其次,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可能存在着组织纪律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一些违纪行为虽然被发现,但由于对违纪处罚问题存在犹豫不决、不敢担当的态度,导致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不到位。这与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党风政风的松弛有关,也与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关。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党组织领导体系和纪律处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罚标准,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严肃性。
再次,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可能存在着利益腐败和权力滥用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担任重要职务后,出现权力寻租、权力侵占等问题。这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不够科学,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关。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在于改革和完善国家治理结构和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服务意识,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最后,要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的问题,还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来推动,需要有健全的基层党组织来监督和培养党员干部。因此,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密切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作风,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置违纪行为。同时,要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纪律意识,培养一批政治过硬、纪律严明的干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保障。
综上所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制度建设不到位、监督体系不完善、意识形态认识不足等。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建立健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制度;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党组织领导体系和纪律处分体系;改革和完善国家治理结构和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加强组织领导和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只有全面加强治党工作,才能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篇五: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加强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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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引言
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保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和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责任意识不强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一些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尚未形成,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他们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完成,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解决方案:-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解释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和目标,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引导,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认识偏差,强化责任追究,压实党员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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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环节不到位
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过程中,一些环节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责任执行不到位。这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解决方案:-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要求和落实环节,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责任得到有效履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对责任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问责,激励干部积极主动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责任监督不够有效
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过程中,对责任的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责任执行不规范、不到位,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解决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对失职失责、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形成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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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机制不完善
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责任履行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没有对责任的履行进行充分肯定和奖励,导致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够积极。
解决方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履行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的收益,通过薪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奖励,增加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结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培养、完善落实环节、加强责任监督和完善激励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责任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仅是党内自身建设的需要,更是民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殷切期盼,需要全党同志的共同努力。
篇六: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加强原因分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1、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责任,发挥关键性作用,但有的地方政府领导失去了敬畏之心,没有尊重统一领导,没有严格按照党章来行使职权,从而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2、权力滥用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对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影响党的声誉。3、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腐败滋生环境尚未改善,工作作风不够正派,解决实际问题中缺乏真抓实干精神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解决办法:1、加强领导责任。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以德治党”的理念,严格落实好党的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刚性约束保证责任落实到位。2、坚决惩治渎职行为。严肃查处权力滥用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坚决查处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纪律管理,形成对渎职行为的绝对压制,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责任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
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落实严格的利益解决机制,强化自觉监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有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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