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安民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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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学习一岗双责心得体会〕
民警学习一岗双责心得体会为大家整理公安民警学习一岗双责,如何做到尽职尽责的同时,做一名优秀的公安民警,下面是这篇民警学习一岗双责心得体会范文
民警学习一岗双责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必须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政治任
务,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抓的任务,要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务求履行一岗双责的实际效果。
尽职尽责,强化三个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能否真正履行到位,前提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一要强化担当意识。与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相比,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潜绩,没有显绩。同时,整肃风纪、查办违纪,又是一个得罪人的事,有时费力不讨好,需要一种无私无畏的胆识。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伤了大多数人的心,损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二要强化忧患意识。强烈的忧患意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宝贵经验,更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自觉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坐在火山口的危机意识,不知道哪天会突然爆发,必须时时刻刻预防,避免出事悔之晚矣。否则,好人主义盛行,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发现问题,该指出的不指出,该批评的不批评,出了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该追责的不追责,是十分有害的。要知道,不抓不管,出了事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干部自己对廉洁问题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三要强化表率意识。所谓领导,就是要领先而引导。上梁不正下梁歪,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律人必先律己。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发展全局。要洁身自好立标杆,勤奋敬业树形象,一身正气腰杆硬。领导干部只有为官清廉,光明正大,才能不受蒙蔽,明辨是非;只有一身清白,大公无私,才能处事公正;只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稳,才能产生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常思常想,做到三个同步。所谓的常思常想,就是要做个有心人。要充分认识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工作干再多,成绩再突出,一旦出现不廉洁问题,也就前功尽弃,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要有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一并把廉政建设抓好。在年初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要把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作为一项完成工作的纪律保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项硬约束,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特别是与钱物相关的工程建设,必须把防范廉政风险的工作超前做好;在年底总结工作、考核奖惩的时候,要严格考核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能只看工作成绩忽视廉政建设,即使工作成绩再突出,也不能一俊遮百丑,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
真抓真做,突出三个环节。所谓真抓真做,就是要做个实在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捷径可走,根本办法和有效途径就是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实际上,不管是负责全面工作,还是分管一条线,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事无巨细你也管不过来、管不好。一要从责任人抓起。工作安排了,关键是怎么落、谁去落,要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把手要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管部门,部门领导要管下属。责任明确了,事就好办了,就能有效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二要从具体事抓起。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细化和量化,条款不能笼统去定,要有权威性和强制力,防止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三要从立规矩抓起。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完善防控制度,配套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如何考核,违反规矩如何追责,都要明确明晰,坚决克服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
敢抓敢管,力求三个严格。所谓敢抓敢管,就是要做个黑脸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一要严格要求。就是要按照党员纯洁性这把尺子衡量干部的言行,对于一些对自身要求不严的干部,或者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二要严格管理。就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纠正改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能使制度成为摆设。三要严格惩戒。惩处惩戒是最好的预防手段,板子只有打到具体人身上,高压线才能带高压电,制度才能有威慑力。要本着不解决问题不放过的原则,对于反映出的问题,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捂着盖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会抓会干,抓住三个关键。所谓会抓会干,就是要做个细心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对象是干部,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有的放矢,避免跑粗。一要管好思想。不廉洁的行为源于不纯洁的思想,无论是抓班子还是抓队伍,首先要抓干部思想教育,知道干部职工在想什么,看其信念是否坚定,是否积极上进,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警示,防止不纯洁思想演变成不廉洁行为。二要管好工作。一个干部如果不能把心思全部用在工作上,就要想入非非,动其他歪念头。只有知道干部在干什么,看其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作风是否扎实深入,才能透过工作看思想,防止不廉洁行为演变为腐
败行为。三要管好生活。看干部职工德行和操守如何,人际关系和交往是否严肃,尤其是在八小时之外表现怎样。发现下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拉下面子,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
篇二:公安民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队伍建设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大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大队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
大队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大队长为本大队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重点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中队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大队教导员及其他大队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负责分管中队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各中队中队长重点负责本中队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中队指导员重点负责中队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条
大队、中队领导干部要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坚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第五条
大队一把手要坚持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同班子其他成员谈话交心,及时发现和解决班子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大队教导员及副大队长要参加分管中队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和分管中队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谈心不少于二次。大队、中队领导要切实加强与普通民警的沟通交流。
第六条
大队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注重实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和保护好民警的积极性。
第七条
大队、中队的主要领导应定期参加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民警的思想动态和特点,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由于荣誉、家庭、婚恋、升迁、债务、疾病、经济利益、性格缺陷等方面原因而产生不健康心理,容易引发问题的民警和在“酒、车、赌、枪、钱、色”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的民警,要列为重点管理对象,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条
各中队领导干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各中队结合岗位职责要求,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制定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策和措施。
第九条
民警因公牺牲,大队、中队主要领导要上门对家属进行抚慰,认真做好善后抚恤工作。民警因公负伤,大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队负责人要及时前往慰问,配合做好治疗抢救工作。大队、中队领导干部每年春节期间要上门对英烈民警和特困民警本人或家属进行一次慰问。
第十条
大队、中队领导干部要重视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推介和宣传工作。对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民警,大队、中队要适时召开表彰奖励大会,表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第十一条
对违法违纪民警,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以警示教育其他民警。
第十二条
大队、中队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要列为大队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由于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导致本可避免而未能避免的问题发生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中队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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