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10?
【字
号】宛政[2011]72号
【施行日期】2011.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九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1〕184号),我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南阳全民健身工作实际,特制定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
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总要求,以筹办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为动力,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团拉动、协会带动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丰富大众体育健身生活,形成文明科学健身生活方式,为实现体育强市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民健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开展试点工作中,我们要借助建设体育强市和举办2012年全国第七届农民运动会的大好时机,到2012年底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全民健身“三网”(行政网络、协会网络、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健全,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大幅增加,健身活动基本普及,休闲理念普遍增强的建设目标。同时,政府主导的多元投资机制基本形成。
具体任务: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体育行政机构网络
没有设立体育局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格、统一编制、统一职能”要求,2012年8月底前全面恢复完善正科级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并发挥职能作用。乡镇设立文体站和行政村(社区)配备体育专干工作有较大进展。
(二)扩大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协会网络
加快城乡协会网络组织建设,市级力争到明年底协会数量达到18个以上;各县市区恢复重建体育总会工作全部完成,县(市)区单项协会达到5-8个;乡镇建立农民体育协会,与文体站合署办公,单项协会要达到1-3个。行政村和社区根据特色不同,组织开展创建“体育特色村(社区)”活动,对条件成熟的市、县要予以命名,并给予授牌、奖励。
(三)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积极开展对各类人群的体质测试,建立全民体质状况档案。要选拔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逐步开展社会体育志愿服务。行政村和社区要结合体育资源特色,确定活动项目,提高文体活动品味。要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指导作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建有活动场地的村全部配齐社会体育指导员,市级每年培训二级以上社会指导员人数不少于300人,逐步达到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有一名以上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网络等多种手段,加大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大力推行体育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活动,逐步形成科学健身的浓厚氛围。
(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到2012年底,努力实现市、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大幅度增加,市县基本完成体育设施配套建设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公园、广场、绿地以及南阳中心城区白河沿岸等公共休闲场所要按《体育法》规定的标准,体育设施覆盖面要有突破性提升,城市管理部门要尽快规划出场地,体育部门要及时安装健身器材、设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健身需求。农村乡镇健身路径普及率拟提升至60%以上,总数达到150个以上,行政村健身工程拟达到2800个以上,覆盖率实现60%以上。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开放率有较大提高,为广大居民体育锻炼提供便利条件。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组织、场地的功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大众化。在坚持法定大型体育活动机制前提下,重点做好日常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尤其组织好“健身月”、“健身日”及重要节假日的各种活动开展。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乡镇、村(社区)体育运动会,乡镇每3年一届、村级每2年一届。广泛开展社区家庭运动会、趣味运
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加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要启动晨、晚练点的规范管理和评先表彰机制,开展社区群体活动展演和各级广播操大赛等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使社会体育组织管理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充满活力而又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试点工作周期
试点工作自2011年9月起至2012年12月底结束。
(二)工作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0月)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布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筹备南阳市全民健身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做好示范市各项实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10月)
高水平完成各类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制定完善相应的投资管理制度;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行政机构健全完善;全面开展协会、站点展演表先和“体育特色村”创建命名活动;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1月-12月)总结开展试点工作的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的制度体系,拓展全民健身的渠道,创新操作模式,为推动“十二五”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和体育强市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开展试点工作
全民健身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最根本、最直接的民生工程。为加强对“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市
长穆为民任组长,副市长陈光杰、张生起任副组长,体育、规划、城管、财政、发改委、农办、民政、农业、教育、民宗、文广新、公安、工商、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领导任成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各系统、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所承担目标任务,分解到十五个月份,明确完成标准和项目责任人,尽快启动,迅速实施,推动“全民健身示范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开门路,加大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投入,加快“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步伐
“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大,涉及面广,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努力才能做好。继续争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在资金、器材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中央、省下拨的体育专项经费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市财政要加大投入,从2012年起市政府每年从预算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整合相关涉体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事业,中央、省下拨的体育专项经费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挤占、挪用,要提高办事效率,到2012年底全市再完成1000个行政村和100个乡镇及200条健身路径工程建设任务。市县要严把体彩公益金支出政策关,确保体彩公益金专款专用,回报彩民、回馈社会,保证60%以上用于群众体育,加快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三)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为全民健身提供制度保障
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任务重、责任大,要严格属地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职能,防止前建后废,杜绝人为破坏,减少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毁。规范大众体育运动管理,保障全民健身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市县两级群众性综合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各单项运动会由主管单位定期举办。各体育协会的大型活动
年初要列出计划,报市体总统筹,日常活动做到月、周、日不断线。
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行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组建群众性体育活动俱乐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间操、工前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学校要开设体育课,开展广播操活动,组织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教师要利用科学健身方法,从幼儿的兴趣出发,引导幼儿健身,培养幼儿的健身习惯。
各级政府要制定奖励政策,每年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全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强对全民健身经费使用的管理,严格财务和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考评,典型引导
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实行月汇报、季督查、半年讲评、年奖惩制度。通过考评,进行总结,对表现好、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顺利验收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南阳市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活动计划
1、2011年10月25日与省对接。
2、2011年10月31日,召开全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全市“试点”工作。
3、2011年12月上旬,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对试点启动工作情况进行讲评。
4、2012年4月召开全市试点工作观摩讲评会,并汇报我市方案及前期运行效果。
5、2012年9月召开各县市区试点工作成果汇报会。
6、2012年11月总结全市开展试点工作情况,做好迎接总局检查的准备工作。
篇二: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1.17?
【字
号】阜政办发[2012]19号
【施行日期】2012.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阜新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1〕184号),我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文化兴市”战略,以贴近基层、服务人民、惠及百姓为根本出发点,以篮球城建设为特色和主要抓手,以创新基层体育组织模式、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树立全民健身活动典型为亮点
和切入点,坚持文化提升、特色引领、品牌带动、全民参与,举全市之力做好试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大众体育健身生活,进而全面提高阜新人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发挥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要在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试点工作的大讨论活动,立足阜新实际,全面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寻求解决对策,同时广泛开展试点工作的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活动,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激发阜新人民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情,在全市形成有利于全民健身工作发展的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对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弘扬成绩,开拓创新,力促篮球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要充分发挥阜新篮球城的特色引领作用。一是搞好篮球城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篮球城的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能够推动篮球城建设发展的方式、方法,继续做好每年向各学校、社区、村等发放篮球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以篮球为龙头的全民健身活动。在巩固发展现有多个篮球精品工程和品牌赛事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篮球大课间、篮球啦啦队、篮球街舞、趣味篮球等活动,争取多打造更多的篮球赛事活动品牌。三是继续加强优秀篮球人才培养工作。以市篮球学校和全国惟一篮球学院建设为载体,加强各县区篮球业训工作和篮球重点乡镇、篮球重点校建设工作,注重篮球人才选拔和培养,实现篮球人才培养由单一型运动员向复合型、高学历人才转变。
(三)注重基层、服务百姓,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体育组织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及各单项体育协会,建立在街道专设一名专职体育助理的制度,各乡镇的农村文体活动站承担体育工作职能,负责对文体站站长进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培训,经考核评定发放证书,定期开展文体站长经验交流会,年底举行总结表彰大会等;在每个社区都要设单项体育活动组,在每个公园或广场都要设文体活动站或晨晚练点,使我市全民健身组织真正延伸至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各个角落。
(四)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群众体育指导员作用
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年内对全市190个社区的241名公益岗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培训和全面整顿,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使用制度,提高其素质和技能,形成组织完善、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服务队伍。
(五)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打造全民健身新平台
进一步发挥全民健身及赛事活动的平台作用,加强对全市各县区、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统筹协调,继续组织开展已有的全市规模的体育健身及赛事活动,各县区举办全民健身精品活动展示。同时,不断开展新的全民健身及竞赛活动,重点扶持市直各单位开展本部门的体育运动大会,扶持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及竞赛活动。
(六)创新形式,突出特色,创建全民健身新品牌
继续坚持品牌带动战略,加强对全市各县区、单位的品牌活动引导和智力支持,采取有效奖励机制,鼓励帮扶其树立自己的健身和赛事活动品牌。各县区要分别打造本县区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重点培育阜蒙县的安代舞、彰武县的高跷大秧歌、海州区的健身舞、太平区的太极柔力球、新邱区的太极拳、开发区的腰鼓等县区健身及赛事活动品牌。各单位也要打造具有本部门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重点培育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举行的全民健身及赛事活动
品牌。
(七)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现有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在全市开展评选“全民健身试点县区、街道、社区”活动,树立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的典型,宣传品牌活动,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加以推广。
(八)克服困难,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继续加大对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的投入,在已有场馆基础上,建“玉龙新城”多功能的综合体育中心、青少年户外营地。每个县区在完成“一场一馆一中心”基础上,建设1个篮球广场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每一个乡镇建1个占地30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每个街道建1个15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或使用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场所;每个社区建1片篮球场地;全市新建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小区要建1个至少15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继续实施城市中小学操场改造工程,使城区中小学塑胶跑道操场达到全覆盖;加大校园体育场馆设施对外开放力度,加快公园体育化进程,规划建设总计12000延长米的“健康步道”,使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九)注重理论,加强科研,为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与沈阳体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等高校就阜新市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建立合作关系,组建专门的科研团队,对阜新市开展试点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研究,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持。
四、实施步骤
1.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1月)。全市及各县区分别召开“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动员会和研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析形势,制定措施;成立阜新市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研究并制定全市及各县
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2.部署工作阶段(2012年2月-3月)。召开全市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会议,明确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布置试点工作具体任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试点工作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8月)。全市上下广泛深入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各县区、单位任务分工,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组团赴外省市试点单位考察,取长补短,保证我市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2年4月底召开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现场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8月末,召开“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成果展示及研讨会,总结提升试点工作成果。
4.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12月)。检查和验收各县区、部门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总结试点工作,部署下步工作。完成“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申报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阜新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支持保障机制,组建专门机构、抽调相关人员从事试点工作,并将试点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目标管理、定期督办、工作考核、档案管理、自检自查等运行机制以及试点工作责任机制;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较好的单位和负责人给予表彰,对试点工作中出现失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及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3.加强舆论宣传。试点工作要始终做到宣传造势、舆论引导、活动带动。阜新日报、阜新晚报、阜新电台、阜新电视台以及网络媒体要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动态跟踪报道,开设专栏、开办专题、集中力量、集中版面、集中时段进行宣传,切实发挥好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
附件:
阜新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齐继慧
市长
副组长:王广利
副市长
成
员:佟
海
阜新军分区司令员
李
军
阜矿集团党委书记
潘一山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长
惠立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杰
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李立新
市政府办副主任
孙文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正民
市经信委主任
包
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秦光远
市民委副主任
贾瑞梧
市公安局副局长
包凤林
市民政局局长
徐玉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武瑞华
市人社局局长
王俊波
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
张志国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首山
市农委党委副书记
孙维林
市外事局局长
王秋义
市文广新局局长
关
俊
市卫生局局长
申宝平
刘孝思
江玉明
李中路
富
英
董维志
张
晖
吴青林
赵
伟
王振贵
王
芳
张建华
王树清
韩
光
李亚奇
程凤岐
史国良
邵子敏
李红梅
市体育局局长
市体育局副局长
市体育局副局长
市体育局调研员
市中小企业局纪检组长市物价局局长
市旅游局局长
市供销社主任
市老龄办主任
市总工会副主席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主席
市文联主席
市残联理事长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阜新日报社总编辑
市工商局局长
市地税局局长
阜蒙县副县长
宁良梅
彰武县副县长
赵
婷
海州区副区长
武
君
细河区副区长
张明晶
太平区副区长
刘
兵
新邱区副区长
门素华
清河门区副区长
王文新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华东
高新区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申宝平兼任。
篇三: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23?
【字
号】锡政办发[2012]110号
【施行日期】2012.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1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无锡市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1〕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无锡实际,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幸福进万家,体育健万民”为目标,以“广覆盖、高质量、可持续”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无锡市全民健身实
施计划(2011-2015年)》(锡政发〔2011〕233号),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市民的体育健身意识和体质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打造“四个无锡”增添新的动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建成以“10分钟体育健身圈”为主要载体,覆盖城乡、设施齐全、组织完善、活动丰富、指导有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建设、健身指导高水平发展,使广大市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使各类人群的体质健康指标明显提升,努力把无锡建成充满活力和魅力的健康幸福之城。
三、重点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项目管理、协调发展的工作主线,围绕设施更优良、组织更完善、活动更丰富、人才更优质、指导更有效、服务更便捷六大重点,实施示范城市试点重点工作项目,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一)体育设施城乡一体化工程
1、工程目标
通过实施联动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水平。到2012年末,全市人均公共体育设施达2.38平方米以上,体育设施完好率95%以上,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100%,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率达到50%以上。
2、工作措施
(1)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快市(县)、区级公共体育设施的全覆盖和提档升级,在全市街道(镇)推进建设体育健身中心、游泳池,按照省“10分钟体育健身圈”标准建设城乡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达60%;根据“环太湖体育圈”规划,因地制宜在太湖广场等市政公共场地和绿地、广场及环太湖风景区等
大型旅游项目载体建设中融入体育竞赛与健身休闲功能,建设相关体育设施,并按照统一要求,融合健身设施、健身科普、体育人文等体育元素,建设40条以上健康步道。
(2)以市(县)、区为单位,做好新建小区体育设施和用地用房接收工作,确保其发挥应有作用和功能;新建和改建的学校体育运动区域和教学区域实现相对分开,便于向公众开放;建立室外健身器材长效管理机制,更新到期健身器材,保证室外健身器材完好,确保市民健身安全。
(3)提高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水平,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对公众免费开放;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办法和激励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解决公共体育设施短缺的困难。
(二)体育组织网络化工程
1、工程目标
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形成网络化格局,提高有组织的体育活动人群的比例。完善市、市(县)区两级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充分发挥职能;培育全民健身达标街道90%以上、示范街道40%以上,市级以上社区体育俱乐部覆盖率90%以上,每万人拥有5个健身站点;推动社团改革发展,新增3A级体育社团6个以上。
2、工作措施
(1)调整并充实市、市(县)区两级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指导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检查评估、表彰奖励制度,督促、检查全民健身法律法规的执行,将全民健身工作落到实处。
(2)继续开展全民健身工程达标、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扁平化管理的功能,夯实基层群众体育发展软、硬件基础。鼓励城乡基层创建市级以上社
区健身俱乐部,进一步强化融合室内外健身设施、健身指导、健身活动为一体的组织载体,方便市民有组织、就近健身,制定晨晚练健身站点“定点、定员、定项”建设标准,确保每个站点有标牌标识,并配备3名以上挂牌上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3)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等体育社团建设,按照“三化五有”(三化: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五有:有健全的社团组织,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社会活动组织和市场运作能力,有持续发展的设施和资产,有推进项目发展的实效)标准,加大体育社团发展力度,开展体育社团等级评定,推动老年体协延伸到街道(镇),农民体协延伸到镇。完善体育社团示范创建标准,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增强体育社团生存实力、发展潜力和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全面提升体育社团建设水平,成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生力军。
(三)健身活动生活化工程
1、工程目标
通过发动全社会共同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赛事、月月有大赛”的良好氛围,使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成为更多市民每天生活的一部分。利用节假日打造精品赛事活动品牌,培育“一市(县)区一品”;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普遍开展;市、市(县)区、镇(街道)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节(日)启动式。
2、工作措施
(1)市、市(县)区两级联动,利用节假日举办系列高端赛事,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多元功能,引领全民健身时尚。通过全力打造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太湖国际马拉松赛、世界斯诺克无锡精英(积分)赛等品牌赛事,提高市民参与健身的热情;通过举办第三届亚洲定向锦标赛、国际攀岩大师赛等比赛,推广新兴
健身项目,吸引市民参与健身。制定“一市(县)区一品”评选标准,培育体育健身活动品牌。
(2)市、市(县)区、街道(镇)、条线大联动,围绕毛泽东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发表60周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主题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举办江苏省老年人体育节启动式暨华东地区老年体协工作经验交流会、首届市民运动会、首届网民健身系列比赛、第三届全民健身节、阳光系列健身等活动,以及其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单项竞赛、健身展示等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四)人才培养优质化工程
1、工程目标
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人才的培养,提升全民健身人力资源素质。加强各级群众体育干部业务培训,市(县)区级、街道(镇)级培训率50%以上;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0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2、工作措施
(1)按照“政治强、业务精、闯劲足”的要求,通过组织市(县)区、街道(镇)两级群体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积极向省以上送培,培养一批“视野宽、智慧多、能力强”的群体干部,成为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称职的宣传员、指挥员、指导员。
(2)市、市(县)区两级联动,加大三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加大一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送培力度。承办好1次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组织举办7次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育市旅游商贸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新增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260人以上,加强对游泳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确保健身安全。
(3)成立市、市(县)区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立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逐步完善以培训、管理、使用、激励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不断壮大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共同参与的无锡市全民健身志愿者总队,创新志愿服务形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利用报纸和网络,组织开展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团队评选活动,展示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团队风采。
(五)健身指导科学化工程
1、工程目标
加强科学健身,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质量与水平,保障市民健身安全,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各类活动30次;组织国民体质监测,实现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测试人数不低于总人口的1%;全面推进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报告单》的发放工作,提高市民及青少年健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工作措施
(1)市、市(县)区、行业条线条块大联动,组织开展以科学健身大讲堂为主要形式的健身科普活动。整合体育、卫生、教育等资源,组织科学健身大讲堂团队,组合健身方法现场教学和指导、健身养生科普讲座、体质测试服务、健身资料发放等内容,按计划进入社区、企业、军营等,为各类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提高广大市民的科学健身素养。
(2)以市(县)、区为单位,全市93个国民体质测试中心(站、点)每月2次向市民提供免费服务,体质测试车为5000名以上市民提供测试服务,建立居民体质测试档案,出具运动处方,在街道(镇)试点组建5个以上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站;全面开展学生体质测试,所有中、小学向学生发放《学生体质健康报告单》;组织国民体质监测队伍业务培训,高质量完成测试样本3452个,发布无锡市国民体质监测公报。
(六)信息服务迅捷化工程
1、工程目标
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和推广,提高全民健身普及度,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和效率。市、市(县)两级主要媒体100%开辟全民健身栏目;拓展推广全民健身的方式和途径,建立无锡全民健身网站。
2、工作措施
(1)全市各类宣传媒体通过宣传专题片、专栏专刊专版连续报道等形式,加强对全民健身政策保障、工作措施、工作成效以及各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并设置固定的全民健身栏目,宣传全民健身,推广健身方法。恢复电台、电视台广播操节目,推动简便易行的广播操健身。
(2)充分利用城市LED显示屏、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各类信息播报平台发布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健身方法和活动信息等,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全民健身意识。编撰《无锡体育名人录》,根据同名小说拍摄电视剧《一代棋宗过百龄》,为无锡体育记载荣耀历史,用文化载体拓宽全民健身推广之路。
(3)根据“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工作设计,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采集所有相关信息,建立无锡全民健身网站,建设城乡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建立集健身科普、健身指导、健身评估、信息发布四大功能于一体,涵盖全民健身设施、组织、活动、指导、统计、评价等六大体系的信息平台,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的健身资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领导。由无锡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督查组,负责全市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按照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高标准开展试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要把大力开展全民
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
(二)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支持,政府用于全民健身和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入,随着财力的增长而逐年增长。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资金不得低于彩票公益金总额的70%。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三)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学习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切实为开展“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并大力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身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新风尚,进一步推进体育健身生活化。
(四)推进全民健身基础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履行职责,落实政策保障、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全民健身计划的有效实施。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库,不定期地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各部门、各行业和各企事业单位等也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推进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4月)。制定下发无锡市开展“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无锡市开展“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召开试点工作第一次会议,分解试点工作任务指标,部署、落实各市(县)区、各单位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2年5月-10月)。各市(县)区、单位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和建设任务指标,制定各单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和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建设指标,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2年6月底召开试点工作第二次会议,汇报各项试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2月)。结合试点工作建设指标和工作任务,对各市(县)区、各单位的试点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验收。2012年11月召开试点工作第三次会议,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并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