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记录(3篇)

时间:2024-09-22 14:42:01 浏览量:

篇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记录

  

  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记录

  会议明确,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政治责任,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推动者的多重职责,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理论研究、实际工作、班子创建、全员学习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四个抓”。

篇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记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去年以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对标市委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从严抓思想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和区委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宣讲,区委常委带头学理论、讲党课、作宣讲,迅速兴起热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认真组织“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抓好《准则》《条例》贯彻执行,获评全省先进理论中心组、基层理论宣讲先进单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闻舆论、文化传播等阵地建设管理,实施文艺“六百”工程,创新政务媒体见面会、网络问政等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和问题落实反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区委常委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用

  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氛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挺纪在前。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广泛开展“三态对两症”专题教育、学习大讨论、警示教育,“争一保二不要三”蔚然成风,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二、从严抓管党治党。区委组织召开X次常委会、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出台区委常委会运行规则,创新党政碰头会制度,建立区级领导干部包镇街工作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班子整体运行效能。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在抓重点、破难点、树亮点上加大力度,带领和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既明确职责、做好任务分解,又强化督查、严格问效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书记抓、抓书记”“抓镇促村”“督查检查”三项重点,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三张清单”,完成整改X件重点问题、X项重点任务。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依托XX企业商会成立在京流动党员党委,在X个镇街成立综合党委;设立X镇“驻城区党群服务中心”和“流动党员党支部”。实施X个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开展大调研和村居“双审”、依法依纪处理X人,转化软弱涣散班子X个。把“四个旗帜鲜明”贯穿始终,村(社区)“两委”换届基本完

  成,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统战工作、党校工作等的领导,强化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立规矩严执行,强化提功能促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创新发展。

  三、从严抓执纪监督。坚持把执纪监督纳入全局,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顺利完成区监察委员会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工作,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四大提升工程、拆违拆临、环保督查、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开展执纪监督,集中力量问责查处,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共实施党内问责X起,问责党组织X个、党员领导干部X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针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招投标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着眼加强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项目监督审核机制;扎实推进一窗受理、全程代办、并联审批、集中出件机制,确保X月份完成“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改革任务。健全党内外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民主监督协调会等,全面了解党员干部表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两轮廉政谈心谈话,召开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设立X个巡察组,对X个单位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X件,利剑作用不断彰显。开展“五项承诺”活动,提出婚丧喜庆事宜“十个不准”要求,行使

  公权力的人员全部纳入,有力推进拆违拆临、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

  四、从严抓选人用人。牢固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落实“四看一听”机制,注重在落实市委重点工作和我区四大提升工程、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选拔干部,配强领导班子。全区提拔重用的区管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中,来自重点工作一线干部占X%以上。全力落实市委“一号工程”,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任力度,选调X名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和企业、金融机构挂职学习,选调X名年轻干部到招商和全区重点工程一线挂职锻炼,新提拔人员中“80后”干部占到X%。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顺利完成第一批X名区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全面落实“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在干部调配和区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中,X名干部因个人档案未通过审核被暂停提拔程序,X名干部因个人事项报告问题受到组织诫勉。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通过干部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措施,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搭建平台,让不想事、不干事的干部受到警示。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激发。

  五、从严抓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三公”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出台《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改进,组织领导干部大讲堂X次,确定区级领导干部调研课题X个,上级部署的X个重点问题和自己查摆的X个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治理各种形式的四风问题,通报曝光X起X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件,处理X人,党政纪处分X人,对X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聚焦扶贫领域、征地拆迁补偿、民生资金发放等重点领域,通过网络问政、12345服务热线、信访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声音,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X起,党政纪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我市“作风监督面对面”反映的X个问题、我区电视问政及阳光政务热线涉及到的X余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注重加强家风教育,树立了良好形象。

  六、从严抓惩治腐败。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分工推进体系,组织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全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区立案X起,党政纪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办、移送,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上,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发挥案件治本作用,坚持“一案双查”,堵塞管理漏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加快构建。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监督执纪部门占机构数、编制数的X%,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

  一年来,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欠缺,少数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硬;城市社区党建不够适应城市发展需要,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功能仍然偏弱;纠四风仍需下更大功夫,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依然存在,少数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影响恶劣,优化政治生态任务仍然繁重。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调研指导为契机,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着力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更加深入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讲好X故事;更加有力锻造创业铁军,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旗帜鲜明鼓励支持干事创业;更加扎实打造过硬堡垒,实施五星党支部、名优书记、先锋党员、优秀党务人才培育提升工程,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更加坚定推进正风肃纪,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既重震慑、又重治本,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

  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做出新的贡献。

篇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记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汇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汇报

  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XX小编为此收录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汇报,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xx〕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xx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

  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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