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2篇)

时间:2024-09-25 15:42:02 浏览量:

篇一: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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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

  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

  各镇(区、园、街道)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院社党委(党组),区各群众团体,区各直属单位、区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共xx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市廉政办《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的通知》,现就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责任。1.明确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责任。2.制定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年度执行市委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通办发〔2017〕10号)具体计划并督促落实。3.对纪检监察组织、党的工作部门等日常督查、巡察、信访举报发现的适用

  “第一种形态”问题,研究具体运用方式。4.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处置,责成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提醒、诫勉谈话。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决定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6.对受到问责或处分的领导干部,根据管理权限,列出回访谈话计划并组织实施。7.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对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8.定期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督查。

  (二)党委(党组)书记责任。1.与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交心谈心,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2.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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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及时对决定任用的下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

  3.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本人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或提醒、警示、诫勉谈话。4.对受到问责或处分的班子成员进行回访谈话。5.民主生活会上敢于指出其他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6.参加部分下属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指出存在问题。7.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监督。

  (三)班子成员责任。1.每月与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交心谈心,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2.参与或个别对决定任用的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班子副职进行任前谈话。3.针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或其班子成员开展批评教育或提醒、警示、诫勉谈话。4.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受到问责或处分的班子成员进行回访谈话。5.参加部分分管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敢于指出存在问题。6.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督查。

  二、履行主体责任正面清单

  (一)党委(党组)责任。1.组织领导责任。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

  (2)制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制定年度责任清单。

  (3)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年底前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5)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年底组织开展重点检查考核。

  (6)研究上级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并抓好整改落实。

  (7)年底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会,逐一点评并提出要求。2.正风肃纪责任。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区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

  (2)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3)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4)贯彻落实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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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政令畅通。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突出问题。

  3.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全程记实制度。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将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织意见。

  (3)严把干部选用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任职关,落实干部选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规定。4.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责任。

  (1)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2)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建章立制,有效规范、科学制约权力运行。

  (3)构建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格局,支持配合上级开展巡察工作,及时研究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问题线索,抓好整改落实。

  (4)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5)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瞒报等违纪违规问题。

  (6)坚持抓早抓小,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5.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责任。

  (1)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三转”、聚焦主责主业,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依法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4)加强对执纪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5)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落实“第一种形态”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6.源头治理责任。

  (1)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形成至少一项特色品牌,净化政治生态。

  (2)加强党性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3)针对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4)健全并落实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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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带头接访、包案督访制度,化解信访问题。7.促进齐抓共管责任。

  (1)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2)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延伸到农村、社区、国有企业等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8.完善问责机制责任。

  (1)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委(党组)及其党的工作部门问责责任。

  (2)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1.统筹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与下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强化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监督检查。

  (4)每月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5)每年底主动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参加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2)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责任。

  (1)组织领导并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2)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的管理监督,及时掌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4.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责任。

  (1)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提出意见,督促办理。

  (2)落实包案接访工作制度,每月到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置信访事项。5.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责任。

  (1)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2)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3)严格执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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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集中制,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4)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名义请托、打招呼或谋取私利。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1)督促指导分管联系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2)定期向党委(党组)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参加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2)每季度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掌握情况并提出要求。

  (3)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加强督促检查责任。

  (1)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2)及时对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4.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责任。

  (1)落实包案接访工作制度,每月到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置信访事项并开展督查。

  (2)及时妥善处理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化解突发事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5.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责任。

  (1)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3)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名义请托、打招呼或谋取私利。

  三、履行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不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被动应付。2.不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或者拒不执行。3.不认真开展党性教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力,不及时制止、纠正错误倾向、观点、言论。

  4.不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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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

  5.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等制度,班子内部不团结。6.不督促检查班子其他成员或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7.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提醒、批评、诫勉,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8.不敢担当、失职渎职,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9.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10.对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阻碍调查。11.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研究整改措施,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力,报假账、做表面文章。12.不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对重大问题不听取情况汇报,不做出明确表态。13.不及时整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或分管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或者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14.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仍然存在不收手、不收敛现象。

  15.“四风”问题整治不力,长效机制不健全,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16.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坚决,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17.选拔任用干部存在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违反程序规定或“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问题。18.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纪执法活动,或违规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19.不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人事安排等。20.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制定责任清单并做好履责记实,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基础性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一)突出清单明责。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要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结合自身实际,综合“第一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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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态”责任和主体责任正面、负面清单具体内容,制定完善责任清单,形成环环相扣、层层衔接的履责体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监督责任清单。

  (二)突出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全力抓好任务分解、职责落实和工作推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全盘、带头抓,推动责任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相关工作及成效要按规定做好履责记实。

  (三)突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作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细落实。

  各镇(区、园、街道),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各镇(区、园、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区各部门(单位)监督责任清单,须经集体讨论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6日前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行政中心

  室,联系人:,联系电话:)。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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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报告

  按照考核要求,对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具体规定,现将本人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素质总体表现

  1.永葆政治忠诚。作为党在基层一线的“总指挥”,我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县委书记提出的“四有”和做“四种人”的要求为自己思想和行动的指南,始终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在感情上坚决拥戴核心,在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能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体现党性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自己最根本的行为准则,自觉按照“五个必须”办事,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做到了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能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没有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的现象发生。2.坚定政治定力。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前提和基础,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凡中央和省、市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出台的重大决策,均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持续“补钙”“充电”“加油”。坚持以上率下,旗帜鲜明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引领发展的总方略、推进工作的总纲领,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县委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系统谋划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提高了从沙州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的能力水平。特别是近年来,我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县域经济经受了考验,顶住了下行压力,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3.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拼搏进取的干劲、奋发向上的闯劲,坚决杜绝精神懈怠、安逸求稳的消极思想,多思考落实工作的具体办法,多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以谋划上的滴水不漏、执行上的不折不扣、落实上的有力有序,全面提升各领域工作能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我能始终坚持原则、旗帜鲜明;对丑化党的言行、影响党的形象的人和事,我能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我能严抓严管,绝不当“老好人”“两

  面派”,切实履行了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在推进脱贫攻坚上,我从政治责任、历史担当、人民情怀的高度坚决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的原则,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配置,帮扶资源向贫困村聚集,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全县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取得了长足进步,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基础支撑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整体面貌明显改善,总体实现了走水泥路、用动力电、喝安全水、住小康房的目标。在乡村振兴上,我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的“四个优先”具体要求贯穿于思路确定、政策出台、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等方面,突出抓引领打造示范样板、抓改革激发动力活力、抓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抓创建提高文明程度,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向整体推进、全域扩展。在高质量发展上,我始终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治定力,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崛起之路,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产业培育,精心谋划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县域经济保持了稳的势头、进的趋势。在民生改善上,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更有获得感的社会保障,发展更有公平感的社会事业,加强更有安全感的社会治理,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有序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标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实现了经济发展水平与群众幸福指数的同步提升。在意识形态上,我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全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考核办法、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以及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强互联网等领域的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加大网管队伍和网评队伍建设,加强对社会舆情、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了意识形态的主动权。

  4.提升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来看待和解决问题,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始终保持斗争精神、自觉增强斗争本领,做到了准确研判、快速处置,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联系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课题,及时排查梳理70余项风险隐患,抓住风险隐患的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有效处理,进一步提高了自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注意听取不同意见,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各项制度规定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不临时动议、不事先定调、不显露倾向,一律提交县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统筹协调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之间的关系,全力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县政府放手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为县政协充分履行职责创造条件,遇到重大事项能够及时交流沟通,适时提出意见建议,从不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能带头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纪律情况,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之下。

  5.强化政治自律。自觉把纪律规矩纳入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来落实,自觉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来遵循,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平时工作生活的每个细节,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党章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思想上警钟长鸣,工作上严格要求,生活中防微杜渐,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慎独、慎微、慎友,净化工作圈、生

  活圈、社交圈,从严要求亲属,培养良好家风、家教、家训,以实际行动维护班子和个人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差距不足

  一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有差距。虽然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上提出了具体思路和措施,但推进力度不够,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效果还不明显。二是在践行理想信念引领示范上有差距。自己还存在抓思想不如抓工作具体、抓修养不如抓行动直接的主观思维,不管是在各种会议的讲话还是到基层讲党课,讲整体、讲方向、讲意义的多,讲具体、讲思路、讲实例的少,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大多停留在名词解释、理论层面,缺乏以此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动意识和实践能力。三是在反腐败斗争抓细抓常上有差距。去年省委巡视反馈指出了我县一些项目建设领域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未批先建等问题,反映出自己在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上还有薄弱环节,在纵深推动的措施谋划得还不够有力,载体抓手制定得还不够具体,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管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今年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勤“充电”常“补钙”,持之以恒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力求做到一天一篇重要论述,一月一次学习交流、一季一本经典著作、一年两篇调研报告。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例行

  学习、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出台的重要政策,注重学习与工作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读书与修身结合,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学习与运用相统一、言论与行为相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对党忠诚老实,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不断增强直面“四大考验”、防范“四大危险”的自觉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强与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光明磊落做人,开诚布公待人,诚心诚意帮人,提高班子和个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不断厚植人民情怀、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始终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群众利益至上,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

  全感。

  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紧盯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努力实现工作理念的新完善、发展水平的新提升、群众生活的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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