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柴油间要用防爆灯规范依据
柴油发电机房门开向室外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1、柴油发电机房宜设有发电机间、控制及配电室、储油间、备件贮藏间等;设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房间进行合并或增减;发电机房的位置应尽量远离居民区,以减少机组噪音及排放对居民的影响,机房应尽量在开阔场地上修建。以利于机组及附件的进出和通风散热。机房的空间应充分考虑机组及附件的体积,保证机组和附件有足够的安装空间。这两个方面是矛盾的,通风良好,则防尘性能必然适当下降,过于考虑防尘,则会影响机房的通风。这就需要机房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协调。
2、发电机间应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出口的大小应满足运输机组的需要,否则应预留吊装孔;发电机间与控制室或配电室之间的门和观察窗应采取防火措施,门开向发电机间;柴油发电机组宜靠近一级负荷或变配电至设置。
3、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或3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2)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h的需要量,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3)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4)机房亮度不够,不利于作业人员检验机组,甚至有些机房
未安装照明灯,致使夜间不能作业,严重影响了设备的维护。采光、照明也该当列为标准化机房的重要内容。
(5)如果机房进行了降噪处置,采光窗必须使用隔声采光窗,避免噪音传出。如果机房进行了通风防尘解决,进排风使用百叶窗,机房内亮度不够,还须增设采光窗。机房必须安装照明灯,必须使用防爆灯泡。不管采光还是照明,都要保证机房有足够的亮度。另外,为避免出现万一情况,机房必须配有专用消防设施。
(6)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一层时,至少应有一侧靠外墙,热风和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
篇二:柴油间要用防爆灯规范依据
加油站必须安装防爆灯
第一篇:加油站必须安装防爆灯
中国安全防护网
6月28日至29日,贵州省石阡县消防部门先后深入六个乡镇对八所加油站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消防部门发现个别加油站仍然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加油站周围并没有安装防爆灯、无静电报警装置等,来降低火灾隐患。
这次检查主要发现问题是个别加油站没有按规定安装防爆灯、无静电报警装置等现象。针对这次检查,消防部门也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可能发生火灾隐患的地方进行了指导,如何安装防爆灯,如何安装无静电报警装置等等,以提高加油站的安全系数,确保人们生活安全,也是对加油站财产的一种无形的保护。
防爆灯的工作原理:
防爆灯是指用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存在的危险场所,能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可燃性气体和粉尘,从而达到防爆要求的灯具。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急剧速度释放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
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爆炸性物质:能和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氧气:空气。)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为什么要防爆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
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
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和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中国安全防护网:做网销是长跑
只看谁耐力最好
第二篇:加油站安装说明
一、加油站土建的要求
1、站房宜建地上式,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0.2m,层高不应小于3.5m。地面应铺非燃烧材料。站房距加油机不少于5m。
2、安装加油机的高台称“加油岛”,加油岛应高出加油停车地坪0.2m,宽度不小于1.2m,加油岛的长度按加油机的安装布局而定,加油岛的两端应为半圆形。加油机的安装位置在土建时应预埋四只M14×130地脚螺栓,在四只地脚螺栓之间建一地坑(见图1),用于引出加油机进油管、电源电缆、接地线、油站电脑控制线等。地坑大小及深浅根据管线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要注意:地坑边缘与地脚螺栓之间距不小于50mm。预埋地脚螺栓应高出加油岛水平面60mm。
3、配电间与各级爆炸危险场所相邻的墙应为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墙。配电间不得有工艺管道穿过。所有穿墙的孔沿都应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配电间的门、窗应为外开式,且朝向非爆炸危险场所。低压配电柜可设在站房内。配电柜所在房间的门、窗与加油机、油罐通气管口、密闭卸油口等的距离不应小于5m。
4、加油机的罩棚宜采用混凝土结构,罩棚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的遮盖能力应使加油机及操作范围免受雨淋和日光直射。
5、加油站道路及停车场地就采用混凝土材料建造,其厚度根据随的载荷经计算确定,不得采用沥青路面06、加油站的出口与进口应分开设置。车辆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大于6%,道路宽度不宜小于5m,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
二、油罐施工的要求
加油站的油罐通常选用金属卧式圆管形油罐,简称卧式油罐。它由压力容器专业厂生产。卧式油罐的安装有地上式和地下式两大类。
地上式油罐安装在地坪面以上,油罐外不覆土,暴露在空间。这种安装形式便于维修保养。油罐外壁,便于直观检查油罐是否渗漏。但这种油罐受大气温度影响很大,油品蒸发损耗大,使用中的安全度较低。
图1加油机进油管路安装示意图
地下式油罐的优点是:受外界大气温度影响甚小,油品蒸发损耗小;油气不会在油罐周围积聚,比较安全;不占地面空间位置,地面显示宽敞。地下式油罐的缺点是:不能直观检查油罐渗漏,不便于维修保养油
罐外壁。
比较地上式与地下式油罐的优缺点,宜首选地下式油罐。GB50156-9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中规定:“加油站的汽油,柴油储罐应直埋地下式,严禁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建在郊区的加油站,当油罐直埋困难时,可设在地上。”直埋地下油罐应符合以下要求:
1、油罐的外表面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蚀保护层(见表3);
2、掩埋油罐时,紧靠罐壁30cm厚处应以细土或砂回填夯实,不得有砖、石块等杂物,以免损坏油罐外防腐层;3、埋设油罐的罐区地坪应高于同围地坪约15cm,并在罐区周围砌边墙,防止地面水流入罐区,造成空油罐漂浮;
4、油罐的入孔应设操作井,以方便检修操作。油罐的注油管、出油管、量油孔、通也管等的接合管,应都设在入孔盖上。注油管向下伸入罐内距罐底20cm左右,管端口为45°斜面(见图1)。管顶端要有管盖。
5、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横管斜度为3/1000(靠近油罐为低端),竖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若通气管是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管口应高出建筑物1m,与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3.5m。竖管顶端应装通气帽。
6、量油管的管径为50mm,上端与注油管同高,并要有管盖,管底部与入孔盖齐平即可。
三、管道施工要求
加油站中的加油机与油罐是靠管道连接的,管道布置的合理与否,关系到加油站的基建投资、安全运转和正常营业。管道布置的具体要求是:(见图1)
1、油品输送管道采用¢38mm镀锌无缝钢管,埋地管线的连接可采用螺纹管接头连接,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可用氮化铝与甘油或黄丹粉与甘油调合使用(注意需经24小时才能粘合牢固)。也可在螺纹处涂少量封胶或缠绕聚氯乙烯薄膜带(生料带)。但绝对不能用白漆和麻丝作密封填料。
2、加油机进油管敷设应有小于3/1000的坡度,加油岛处管端为高端。管道要尽量避免拐弯,以减小流体阻力.3、当一个油罐向多台加油机供油时,每台加油机应单独设置进油管,以免加油机操作时相互影响。
4、当一台加油机使用两个油罐时,为避免罐与罐间的影响,在每罐的支油路上应设置阀门(截止阀必须密封)。当使用一罐时,另一个罐的进油管阀门应关闭(见图3)。
5、卸油管应设3/1000坡度,油罐为坡度低端。油罐车向油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的一端需装快速接头,并设卸油管井。应将不同油品的快速接头都装在一个卸油井中,以使汽车能够定位卸油。
6、加油机进油管道要求绝对密封。管道连接后要气压试验,在0.2MPa压力下无泄漏为合格,试验合格后,才能埋设管道。
7、加油机进油管水平距离不大于20m,垂直距离不大于6m,其与波纹管相连的出口端需攻螺纹高度为20mm,出口端应高出加油岛水平面30mm(见图2)。加油机进油管伸入油罐的入口端应安装DF-40单向双门止回阀(简称“底阀”),以防油液回流。底阀底部距油罐底的距离10cm,以防底部脏油吸入机内。底阀安装前应用汽油进行试验,以不渗漏者为合格。安装底阀前应仔细检查,认真清除油罐及底阀内的砂泥、铁末等杂物。
8、管道中的法兰两端面均应跨接导线;使整个油罐及管道系统处于良好的接地状态。法兰处的密封,必须使用耐油的橡胶垫。
9、油罐与管道安装结束后,要彻底将其内部清理干净,不允许留用任何沙泥、铁屑等杂物,以确保加油机少出故障。
四、加油站的配电柜和电路
1、加油站的电源总开关应设在室内配电柜中,选用的开关保险丝应根据加油机中电机启动时电流值来确定(按每只电机纸配6A计算)。电源电缆应选用耐油性能好的五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每芯截面积为2.5mm2)并带有塑料护套的绝缘电缆,其规格为RVV5(或4)×2.5mm2(应符合GB50058-92标准)。选用五芯或四芯电缆由进入加油站的电网所决定。
2、配电柜与加油机连接的电缆彩镀锌钢管为外套管地埋方式保护,防止车辆经过轧断电缆。保护电缆的套管进入加油机底座下面地坑的出口处,应超出加油岛水平面20cm,预留电缆长度为2m,配电柜到加油机接线盒之间的电缆,中间不允许有任何接头,以免发生电火花而危及加油站安全。地坑出口处的管道口应接一个弯头,再用塑料薄膜扎封,以免黄沙和油液进入管内。
第三篇:加油站安全生产“八严禁”、“四必须”
加油站安全生产“八严禁”、“四必须”一、八严禁
1、严禁在加油站内吸烟、接打手机、使用非防爆照明器材和非防爆电器。
2、严禁加油站卸油作业时不有效连接静电接地线和无人监
护。
3、严禁在卸油作业时利用卸油罐进行加油作业。
4、严禁使用加油枪给塑料容器加注油品。
5、严禁给未熄火车辆加注油品。
6、严禁在加油作业区内摆放和销售其他商品。
7、严禁非加油车辆在加油站内逗留。
8、严禁非作业人员操作加油器具。二、四必须
1、摩托车加油必须熄火进出加油站,并在指定的加油点(距
加油机五米以外)使用规范的器具加油。
2、加油站的改(扩)建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安全施放“三同时”审查。
3、人员密集区加油站必须安装HAN阻隔防爆装置。
4、加油站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的工作服。
第四篇:LED防爆灯投资预算报告
新兴工业LED防爆灯投资预算报告
一、管理费用
(一)总部管理费用(以万元为单位取整数)按5个业务人员,1个工程师、3个技术员、2个内勤和10个工人配置。
管理费用162万元,1、交通费用9万元,主要是用于业务人员。
2、人工成本平均每个人每月2000元计算,1年得30万
3、通讯费用每人每月300元*5*12=1.8万元。
4、培训费用1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任务需加大对员工培训力度。
5、低值易耗品摊销1万元,6、业务招待费用10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量增加。
7、差旅费用18万元,主要是计划加大培训与检查力度,8、办公费用1万元,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所致。
9、水电燃气费用2万元,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及办公面积增加。
10、总经理基金10万元,主要是计划加大管理层激励力度。
11、会议费用1万元,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
12、考察费用5万元。
13、抵押登记费用5万元。
14、档案室建设费用5万元,主要是09年未进行此项工作。
15、审计评估费用10万元,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
16、招聘费用2万元,主要是为补充关键岗位人员,加大招聘力度。
17、其他费用20万元,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
18、税金5万元,主要为房产税和印花税支出。
19、财产保险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规模扩大。
20、折旧费用1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资产规模扩大。
21、无形资产摊销1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无形资产规模扩大。
二、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20万元,主要是本公司正式启动品牌建设。
三、资产购置预算
本预算购置固定资产20万元,其中按工作计划,进行财务系统和销售信息系统建设,增加信息化系统设备5万元;因人员增加及改善办公环境,增加办公楼改造和亮化预算10万元,其余是增加办公车辆及办公设备预算10万元。无形资产5万元,其中公司财务和销售信息系统预算5万元,预算软件2万元。
四、货款:100万主要用于产品的采购。
五、流动资金:300万
共计639万
第五篇:安装Windows7前五点必须了解的[定稿]安装Windows7前五点必须了解的5月5日起,微软官方将开始允许下载Windows7RC。之前,MSDN或TechNet的用户早已得到了试用。我们一直在各种各样的系统上安装和升级RC,也参考了很多国内外网友和博客的意见。接下来,笔者想要整理、分享一下Windows7安装经验教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载:Windows7ReleaseCandidate(RC)一、选择好安装方法
现在您已经下载了ISO映像,并刻录到DVD。接下来你有两个选择去运行安装程序。Windows安装程序性能的不同取决于你选择哪一种方式。
如果您的系统已经安装的是WindowsXP,Vista,或更早期的版本,可以从Windows操作系统启动安装程序。或者,也可以从安装媒体启动系统。无论哪种方式,都会看一个对话框。
区别何在?如果在Windows中运行安装程序。
1、不能在运行x86版本的Windows中运行64位安装程序。
2、安装Windows7和现有的Windows版本同体积。
3、必须使用现有的分区,不能改变,安装程序也不承认未分配空间。
如果从Windows7的DVD启动:
1、不能升级现有的Windows版本,只能自定义安装。
2、可以删除现有的分区,创建新的分区,扩展现有的磁盘分区,或指定一个未分配空间作为安装位置。
3、安装Windows7和现有的Windows版本同体积。
此外,如果在Windows中启动安装程序,可以选择在现有系统上运行兼容性检查。
二、如何全新安装
如果您打算做一个干净的安装,建议您先备份,然后从Windows7DVD启动安装程序,消除任何现有的分区。因为这将节省您的时间和减少一些麻烦。现在,假定您已经进行了备份。因为接下来所有的数据都将消失,所以一定要先储存,然后再开始。
全新安装一共有四个步骤:
1、从WindowsDVD启动程序,按照提示选择一个自定义(高级)的安装,然后单击下一步进入画面;2、单击驱动器选项(高级)显示所有可用的磁盘管理工具;3、从列表选择一个分区,然后单击删除;4、对其他任何额外卷进行重复操作,直到除了未分配的空间外什么都没留下。
现在,您就可以使用驱动器上所有未分配的空间完成安装了。
三、找回旧驱动不用怕
在我的测试中,到目前为止,windows7在驱动上做得非常详尽。但它并非十全十美,有些设备出现空白,或被通用驱动取代。
如果您已经安装了WindowsVista或Windows7的早期版本,则不需要从老系统上使用特殊的程序备份驱动程序。WindowsVista和windows7在一个名为FileRepository的文件夹里,保存了所有驱动的本地副本,它在DriverStore文件夹的子文件夹里。完整路径是C:WindowsSystem32DriverStoreFileRepository。
在一个干净的Windows7X86安装中,FileRepository文件夹中包含了900多MB的文件。如果您添加了一些新的设备或更新,这个
数字可以很轻易地超过1GB。
在您完成Windows7的全新安装后,你可以使用设备管理器安装或更新任何驱动程序,或者只需点击您保存起来的老驱动程序安装即可。
四、无惧覆盖旧文件夹
当您指示Windows安装程序做一个自定义安装时,它会将旧的Windows,ProgramFiles,和用户文件夹(DocumentsandSettings)移动到一个名为Windows.Old的文件夹中。新的安装会在当前系统驱动器创建全新一套顶层文件夹:windows,ProgramFiles和Users。
这样做的好处是明显使系统上的单一的磁盘只有一个分区和大量的空闲磁盘空间时,得到全新安装且不会丢失任何数据。非破坏性的全新安装让您有个新的开始,旧的数据文件会安全地躲藏在Windows.old文件夹中。
要执行干净无损安装,您可以在Windows或从Windows7DVD启动Windows7安装程序,点击安装的步骤,选择自定义(高级)选项,然后,在可用磁盘分区的列表中,选择一个含有您当前Windows安装的分区。对大多数人来说,是驱动器C。
单击确定后,您会看到一个警告对话框。
完成设置后,当您第一次启动Windows7,您会看到您所有的数据和程序文件都在Windows.Old文件夹中。如果您有任何旧的数据文件需要寻回,可以在Usersfolder(WindowsVista)或者DocumentsandSettings中找到。
五、硬盘容量要求返璞归真
在现在的标准下,您就不需要大量的磁盘空间来安装Windows7了。微软公布的RC最低硬件建议16G的可用磁盘空间。但那不是硬性要求,笔者在一个10G驱动器(9.9G的格式)的虚拟机上安装Windows7Ultimate后,仍然有3.95G的可用磁盘空间。
后来笔者注意到,全面安装Windows7Ultimatex86需要6到9G的空间。显然,当您安装额外的程序或创建数据文件后,这一数额
将会上升。但究竟应当有多大的系统分区呢?根据笔者的经验,15G是一个最小的尺度,但迟早会变得紧张,所以如果您有足够的备用的磁盘空间,建议预留至少30G。
最后,笔者也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Windows7RC的普及性知识,分享一下:
RC是Windows7发展进程中的最新测试版本。可用于x86和x64格式。是微软正式发布Windows7之前的最后一个版本。完整安装Windows7RC应该可以在一个半小时内完成。至于慢一点的机器上,绝对能在两个小时内完成。
虽然有可能微软会将增加一些新的桌面背景或屏幕保护程序。但目前Windows7RC已经是全功能的版本。微软从现在起工作是修正最后的错误,其中大部分内容将与原始设备制造商的配置和硬件支持有关。
RC版如同试用版,公众将能够下载并安装。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Windows7不能够在WindowsXP的基础上进行安装,Windows7必须执行净安装,或者是基于Vista的基础上进行安装,将数据以及个性化设置从XP中迁移出来。
虚拟机有其特殊的用途,虚拟化的硬件并不支持Aero图形特性,因此无法进行真实的桌面体验。
大多数可以在Vista上运行的主流商业和娱乐程序,一样可以在Windows7上运行。
在结束安装过程中会提示您输入产品密钥。如果您将此框保留为空,安装程序将继续,您的Windows7也没有任何限制。但激活之前,您必须输入一个有效的产品密钥。默认情况下,安装后的3天里会自动激活,也可以在安装过程中禁用自动激活。如果在30天的宽限期内没有激活,您可以继续使用RC,但必须忍受麻烦的屏幕和强迫黑色背景。Windows7RC将在2010年3月1停止工作,这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了。
篇三:柴油间要用防爆灯规范依据
问题:哪条标准、法规、条例明文规定,仓库(成品仓)必须要装防爆灯
提问:我公司的成品仓是用来存放纸箱。最近安全监督部门来检查,开了我们没装防爆灯的整改项,我们总经理要求我出法规证据来。
回答:用来存放纸箱的成品仓库没有规定必需要装防爆灯,但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实行隔热、散热等防火爱护措施。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十五条,根据GJ《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根据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实行隔热、散热等防火爱护措施,确保安全。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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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题目中存放纸箱的仓库,属于火1灾危险程度丙类:
1、闪点60℃液体,如:动物油,植物油,沥XX,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柴油、糠醛,大于
50度小于
60度的白酒;
2、可燃固体,如:
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自然
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需符合GJ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需符合GJ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爱护。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需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1器。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四周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需根据GJ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参照《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则》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需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修理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篇四:柴油间要用防爆灯规范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4号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已经2015年7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5年8月4日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
8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十条规定》主要针对近年来油气罐区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足于现场管理和问题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与之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十条规定》每一条都是血的教训,每一条都是生命线、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各企业要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对《十条规定》逐条进行解读: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区发生液化气爆炸燃烧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在对液化气球罐开阀切水时,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未在现场监护,致使液化气与水一起排出,且处置不及时,液化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燃。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事故,也是在罐区进行切水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液化气泄漏,处置不及时造成的。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本条主要规定了安全阀和泄压排放系统的安全操作要求。安全阀切断阀指为方便安全阀校验或更换而在其前后安装的切断阀门,泄压排放系统指能迅速排放储罐压力的系统,通常指火炬系统或专用排放系统。安全阀切断阀关闭或压力泄放系统加盲板都将使储罐在超压或紧急状况时压力无法泄放,储罐因超压造成爆炸、着火等恶性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直接原因是倒罐作业过程中,6号罐内水被完全切出后,液化石油气由切水管漏出、扩散,遇点火源燃烧,导致液化烃罐区着火;球罐因安全阀关闭且压力泄放系统加了盲板,造成爆炸,使事故后果扩大。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本条规定了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有毒气体等关键参数报警和联锁系统的管理要求。油气储罐应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并且报警要设置声光报警,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做出处理,因此必须要保证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完好并且处于在用状态。
典型事故案例:2005年12月11日,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共烧毁大型储油罐20余座,受伤43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英镑,事故主要原
因是储罐的自动测量系统失灵,部分储罐和管道系统的电子监控器以及相关报警设备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等。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动火作业前要分析检测油气罐区动火点周围可燃气体含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储罐内可燃、有毒气体和氧含量进行分析。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直是事故多发环节,油气罐区储存物料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必须严格审批管理,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相关人员按照权限进行签字确认,作业过程中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具体管理程序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的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三苯罐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在三苯罐区一储罐罐顶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2004年10月27日,中石油大庆石化发生酸性水罐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本条主要规定了对内浮顶储罐液位的要求。浮盘落底是指因储罐液位过低,浮盘落在了支撑腿上。正常运行时浮盘落底后会在浮盘和油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在物料流速过快时物料管线管口静电易聚集,极易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柴油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事故储罐送油造成液位过低,浮盘与柴油液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造成空气进入;同时,上游装置操作波动,进入事故储罐的柴油中轻组分含量增加,在浮盘下方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加之进油流速过快,产生大量静电无法及时导出产生放电,引发爆炸着火。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本条规定了油气加工、调和过程中各种添加剂、助剂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在添加使用前要了解添加剂、助剂的物化性质,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操作过程中要使用专门的加剂系统,严格履行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在原油油轮已停止卸油作业的情况下,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在输油管道内发生剧烈反应,导致爆炸,引发火灾。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防爆器材的使用要求。油气罐区储存的介质一般都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工具、电气设施、通讯器材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9日,中石油辽阳石化原油储罐发生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清罐作业时原油罐中的烃类可燃物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接入原油储罐的非防爆普通照明灯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燃事故。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本条主要规定了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和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机动车辆的管理要求。油气罐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能力。进入罐区作业的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是确保作业安全的前提,外来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罐区会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安全风险。
典型事故案例:1993年10月21日,中石化金陵石化炼油厂发生油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违反操作程序,造成汽油泄漏,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承包商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排气管排出的火星,发生起火爆炸。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油气罐区储罐、管道管件、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应急及其他设备设施都要定期维护保养,并保证完好运行。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1月7日,中石油兰州石化碳四球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裂解碳四球罐出口管线弯头失效破裂,发生物料泄漏,泄漏的裂解碳四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空间爆炸,进而引起周边储罐泄漏、着火和爆炸。
篇五:柴油间要用防爆灯规范依据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标
准
号:SY5225-1994替代标准号:Syn5225-87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技术监督局安全处、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处、胜利石油管理局采油厂
前言
本标准是依照国家、石油天然气行业有关石油与天然气防火防爆的规范与标准,结合全国各油气田在石油与天然气防火、防爆方面的实践经验,对Syn5225-87进行修订的标准。
修订后的标准,增加了前言和第2章引用标准。原第2章改为第3章,重新编写增加了新的内容和表1、表2、表3。原第3章改为第4章,修改调整了部分内容。原第4章改为第5章,删去了原4.3中预防静电与避雷的内容,并增加了5.2湿蒸汽发生器,把原4.2原油集输及储存改为5.3。原第5,6章改为第6,7章,内容有部分增删,个别语句进行了较大修改。原第7章改为第8章,文字作了较大修改,把原标准中各章的储油罐何处灌区的防火防爆内容和防静电、防雷电内容以及加热炉内容都归纳到8.6和8.7中。原第8章删去,工业动火的分类等级划分,审批程序及权限、现场监护按SY5858-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删去了附录B(补充件)。这次修改标准删去了与安全无关的内容,并简化了文字。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SYn5225-87。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技术监督局安全处、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处、胜利石油管理局采油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安、李俊荣、么德清、何绍雄、沈积仁、董国永、张富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生产作业。浅海石油天然气的钻井、开发、储运生产作业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补修订,使用本标准的条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J16-9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50183-9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J13-86原油长输管道工艺及输没站设计规范
SYJ25-87油气田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SYJ31-88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定
SY0075-93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SYJ4001-90长输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5053.1-92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SY5053.2-91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控制装置
SY5087-93含硫气田安全钻井作法
SY5279.1-91石油进口装置
额定工作压力与公称通径系列
SY5279.2-91石油进口装置
法兰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SY5279.3-91石油进口装置
法兰用密封垫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SY/T5323-92压井管汇与节流管汇
SY5845-93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SY5854-93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SY5858-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SY5985-94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动部劳锅字(1990)8号文发布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劳动部劳锅字(1989)2号文发布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技术规程
3钻井
3.1设计
开钻前应有经过审批的钻井设计.以地质部门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和破裂压力梯度为依据进行设计。
地质设计中,应提供邻井的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资料,并特别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估计含量。有漏失可能的井,要储备一定的堵漏材料。
井控装置和完井井口的工作压力,应以全井最高地层孔隙压力为准。
探井和高压油、气、水井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储备量,其数量不少于一次压井的需要量。
对井场周围2km以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的火源进行勘查,在发生井喷失控及有硫化氢气体溢出时,应立即通知上述单位、人员熄灭火种,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
3.2井场有钻井设施
3.2.1井口距民房100m以外。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
3.2.2井场布局要考虑风频、风向。进架大门方向,尽量朝南或朝东。在进场明显处,应设置安全防火标志。
3.2.3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
3.2.4钻台及机、泵房应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2.5柴油机排气管应有阻火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油罐区。
3.2.6井场电路宜采用YWC防油橡套电缆。按钻机型号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见表1。
表1钻机型号和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
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缆穿线钢管。
3.2.81~6号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一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罐与罐之间的电缆连接应配备防爆接插件。
3.2.9机房防爆电气控制箱电源应在电动压风机防爆控制箱上的三通防爆接插件处并接,钻台防爆电气控制箱电源在液压大钳防爆电气控制箱的三通防爆接插件处并接。
3.2.10测井电动绞车及靠近钻屑池一侧的井场用房电源由振动筛罐体的三通防爆插件处并接。
3.2.11井架照明主电路宜用YZ2×2.5电缆,照明分线宜采用YZ2×1.5电缆敷设。
3.2.12井场用房照明主电路采用YZ4×6+1×2.5电缆,进房分支电路宜采用YZ2×2.5电缆敷设。
3.2.13机房、钻井液循环罐照明电路均采用YZ2×1.5电缆敷设。
3.2.14机房照明电路电缆槽和防爆接插件电源转接箱,应固定在机房底座内侧。
3.2.15机房照明宜配备防爆灯具,型号和数量见表2表2井场照明配备防爆灯具型号和数量
配电房输出的主电路电缆宜由井场后部绕过,敷设在距地面200mm高的金属电缆桥架内。如现场条件允许,可采用直埋电缆,其深度一般不小于300mm,直埋电缆的上下应敷软
土或细砂,过路地段应套有电缆保护钢管。
3.2.17主电路及分支电路电缆不应破开接外来动力线。
3.2.18防喷器电源线路应在配电房内单独控制。
3.2.19设备检修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3.2.20值班房、发电房、油罐区距井口不少于30m。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不少于20m。锅炉房距
井口不少于50m。
3.2.21施工现场与上级机关和调度的通信联络应保持畅通。
3.3防喷防火装备
3.3.1防喷设备,应配备有:
a.防喷器及控制系统(包括液压和手动),四通、转换法兰、双法兰短节、转换短节、套管头;
b.节流管汇,压井管汇,放喷管线,钻井液回收管线;
c.钻具止回阀,方钻杆上、下旋塞阀;
d.泥浆池液面监测报警仪;
e.钻井液净化、加重及环空自动灌注设备。
3.3.2钻井井口装置最大工作压力与公称通径系列,应按SY5279.1规定;法兰形式、尺寸及技
术要求,应按SY5279.2规定;法兰用密封垫环形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按SY5279.3规定。
3.3.3钻井井口装置公称套管公称直径的组合见表3。
表3井口装置公称通径与套管公称直径组合
配置的防喷器及控制系统,应按SY5053.2规定。
3.3.5配置的液压防喷器和四通,应按SSY5053.1规定。
3.3.6根据不同油气井的实际情况,可采用单四通或双四通配置,下四通旁侧出口应位于地面之
上。
3.3.7对有防硫要求的钻井井口装置,应按SY5087规定。
3.3.8配置的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应按SY/T5323规定。
3.3.9节流阀应选用圆柱式节流阀芯和阀座。
3.3.10节流管汇为两翼或三翼节流线路时,至少一翼要配置能实施远程控制的液动节流阀,并设置阀位开度指示器。
3.3.11节流管汇控制台应设置气动泵、手动泵、蓄能器及各类阀件、仪表以及能远程监测环空压力和立管压力的压力变送器和仪表。
3.3.12放喷管线出口不应正对电力线、油罐区、宿舍及其它障碍物,否则其距离不应小于50m。
放喷、节流、压井管汇都要保持畅通,冬季要防止冻结。
3.3.14防喷器及其四通、底法兰短节和放喷闸门以内管汇,现场安装后,应按额定工作压力分别进行压力试验。气井在钻开气层后,每7d试压检查一次。
3.3.15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安装在井场左侧,距井口20-25m以远,并配专用活动房,接专用电线。
3.3.16防喷器胶芯应与井内管柱尺寸相符合,使用复合钻杆时应配备一根与防喷胶芯尺寸相匹配并带有配合接头的钻杆。
3.3.17在探井、高压油气井的施工中,高压管线上应焊上直径65mm消防管线接口。
3.3.18钻井队消防设施的配备,按GBJ140规定。
3.3.19钻开油气层后,井场不应擅自动用明火。
3.3.20防喷、防火、防爆装置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
3.4油气层钻进
3.4.1钻井队应严格执行钻井设计。如需修改,应按设计审批程序进行。现场如遇有紧急情况,钻进队可以果断处置,并立即上报。
3.4.2打开油气层时,应向全队职工进行地质、工程、井控装备等方面的技术措施交底,全队职
工要进行班组防喷演习,并落实关井程序和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钻井液密度和其它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要有足够的钻井液和加重剂的储备。
各种井控设备、专用工具、消防器材、电路系统应配备齐全、灵活好用。
3.4.3在钻井各种作业中应密切监视井口,发现溢流时应当按关井操作程序控制井口。详见附录
A(标准的附录)。
3.4.4关井压力不应超过井口装置额定压力、套管抗内压强度、地层破裂压力三者之中最小值的80%。
3.4.5钻开高压层前,应用设计钻开油气层的钻井液液柱压力,对上部裸眼井段进行承压试验。
若发生漏失,则应堵漏或下技术套管后再钻开高压层。
3.4.6起钻时应控制起钻速度并连续灌入钻井液,并做好灌量记录,如发现井口外溢现象,应采
取相应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起钻。
3.4.7钻进中应进行油气层压力监测预报工作,遇到钻速突然变快,放空、井漏、憋钻、跳钻、气测异常、油气水显示等情况,应立即停钻循环或关井观察。
3.4.8钻开油气层后,起钻时应进行短程起下钻。起钻应控制速度。起钻要及时灌满钻井液,并
校核灌注量。
3.4.9应定期进行井控装备检查和井控演习,检测演习频率不少于每月二次,每次起下钻应开关
闸板防喷器一次。
3.4.10凡井架工以上的人员应经井控培训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3.4.11定期测试取得预计压井排量下的循环泵压,作为井喷时计算循环压力的依据。
3.5特殊作业
3.5.1钻开油气层后,不应空井进行检修作业。
3.5.2钻开高压油、气、水层后,因发生卡钻需要混油、泡油、泡酸或因其它原因要降低钻井液
密度时,其液柱压力不能低于高压层压力。
3.5.3电测时,要有专人观察井口,每起下一次电缆,灌满钻井液至井口一次;并准备一根带回
压阀的与防喷器胶芯尺寸相符合的钻杆,以备封井时使用。
3.5.4空井射孔时,井内液柱压力应平衡射孔层位的地层压力;负压射孔时,应装好相应压力等级的井口防喷装置;无电缆射孔时,应装好井口控制闸门。
3.5.5钻杆测试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时间过长导致井喷。
3.5.6当在硫化氢含量超过10mg/L的污染区内进行作业时,应佩戴防护器具,并在监护措施。
3.5.7若发生井喷失控,应立即停柴油机,关闭井架、钻台、机泵房等处照明,并打开专用探照
灯,组织警戒,灭绝火种,注水防火,请示汇报。
4试油和井下作业
4.1施工准备及井下作业
4.1.1吊车停放位置(包括起重吊杆、钢丝绳和重物)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应按DL409规定。
4.1.2车辆通过裸露在地面上的油、气、水管线及电缆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1.3在井场内施工作业时,应详细了解井场内地下管线及电缆分布情况。
4.1.4立、放井架及井口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4.2井场布置
4.2.1井场施工有物锅炉房、值班房与井口和油池间距离不应小于20m。4.2.2井场所用的动力线及照明线应绝缘良好。不应使用裸线或用照明线代替动力线,所有电线
应架空。
井架照明应使用防爆灯,井场用探照灯时,则应距井口50m以外。
电源总闸后应设漏电保护器,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
4.2.3油、气井作业时,应安装或换装好与作业施工要求相适应的井口装置。
4.2.4油、气井场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4.3压井与起下作业(包括油管、抽油杆、钻杆)
4.3.1压井
4.3.1.1油、气井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压井。
4.3.1.2压井管线应试压合格。高压油气井的返出管线,应接钢质管线,并固定牢靠。
4.3.1.3压井施工中,各种施工车辆应处于距井口20m以外的上风向。不能满足上述距离时,排
气管应戴阻火器。
4.3.2起下作业
对有自喷能力的井,起下管柱时,应密切注意井喷显示,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4不压井作业
4.4.1施工作业井的井口装置和井下管柱结构应具备不压井、不放喷、不停产的作业条
件。
4.4.2作业过程中应接好平衡管线。
4.4.3不压井井口控制器应开关灵活、密封良好、连接牢固,并有安全卡瓦和加压支架。
4.4.4起下油管有上顶显示时,应按规定穿好加压绳,加压起下。
4.5特殊作业
4.5.1射孔
4.5.1.1射孔前应按设计要求压井。
4.5.1.2使用过油管及无电缆射孔前,井口应装好控制闸门或井口装置。
4.5.1.3射孔时应有专人观察井口,有外溢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4.5.1.4射孔时应按射孔操作规程作业。
4.5.2替喷
4.5.2.1替喷液应符合设计要求。
4.5.2.2使用原油、轻质油替喷时,井场50m以内严禁烟火,并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4.5.3诱喷
4.5.3.1抽汲前应检查抽汲工具,并装好防喷盒。
4.5.3.2采用空气气举或混气水排液的油气井应有防爆措施。
4.5.4放喷求产
4.5.4.1放喷时应用阀门控制。放喷管线应用钢质直管线接至土油池,并固定牢靠。
4.5.4.2作用油气分离器时,应按SY5845规定。安全阀、压力表应定期校验。分离后的天然气应放空燃烧。
4.5.4.3测试天然气流量观察读数时,应站在上风位置。如用不防爆的手电照明时,不应在油气
扩散区开闭。
4.5.4.4遇雷电天气时禁止上罐量油、取样。
4.5.4.5储油罐量油孔的衬垫、量油尺重锤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
4.5.5压裂、酸化、化堵
4.5.5.1施工设计应有防火、防爆措施,井场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5.5.2地面与井口连接管线和高压管汇,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合格,各部阀门应灵活好用。
4.5.5.3井场内应设高压平衡管汇,各分支应有高压阀门控制。
4.5.5.4压裂、酸化、化堵施工所用高压泵安全销子的切断压力不应超过额定最高工作压力。设
备和管线泄漏时,应停泵、泄压后方可检修。高压泵车所配带的高压管线、弯头要按规定进行
探伤、测厚检查。
4.5.5.5施工中使用原油、轻质油时应按4.5.2.2规定执行。
4.5.5.6施工井口或高压管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5.5.7压裂作业中,不应超压强憋。
4.5.5.8压裂施工时,井口装置应用钢丝绳绷紧固定。
5采油、采气
5.1油、气井生产
5.1.1井口装置及其它设备应做到不漏油、不漏气、不漏电,井场无油污、无杂草、无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1.2油、气井的井场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油、气翰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按GB50183规定。
5.1.3油气田内部埋地集输管道与周围建筑(构)物的防火间距,应按GY50183的6.8.1执行。
5.1.4油、气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加热炉和油田专用
容器按SYJ31,SY5845规定执行。
5.1.5油、气井进行热洗清蜡、解堵等作业用的热洗清蜡车的施工管线应安装单流阀。热洗车的锅炉盘管应每半年按工作压力的1.5掊进行水压试验一次,达不到设计工作压力的盘管,按专业检验单位检验结果,降压使用或报废。5.1.6施工作业的热洗清蜡车应距井口20m以上。
5.1.7用天然气气举采油、注气和注蒸汽开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气举井、注气井、有压气站、配气站之间的管线及注蒸汽井口管线应安装单流阀,并无渗漏;
--压气小向配气小输送含水天然气时,应进行降低露点的预处理,在配氛站内管线上应安装冷凝液分离器;
--在气站到配气站的输氛管线上要安装紧急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装阻火器;
--压气站如向多个配气站分输时,则每个分支管线上应有切断阀。
1.1.8土油池边离井口不应小于20m。
1.1.9禁止用空气进行气举采油。
1.1.10禁止以空气作注蒸汽井油套管隔热介质。
1.1.11单井拉油的采油井口、水套加热炉和高压罐宜三角形布置。
5.2湿蒸汽发生器
5.2.1湿蒸汽发生器的安全阀按SY5854-93中6.1规定执行。
5.2.2湿
蒸汽发生器的超压超温报警和联锁装置、火焰中断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活好用,整定值准确。
5.2.3用液化气点火时,燃烧器燃烧正常后,应切断液化气,并将液化气罐移置安全地点。
5.2.4停运检修应按SY5854-93中
8.9规定分行。
5.2.5湿蒸汽发生器检验应按SY5854-93中第9章规定执行。
5.2.5.1每季度检查一次。
5.2.5.2盘管壁厚测量点覆盖面应达到90%以上。
5.2.5.3测量点壁厚不大于10mm时,应扩大检测范围。
5.2.5.4盘管壁厚减薄后,应降压使用或停止使用。
5.3原油集输
5.3.1各接转站、集油站、脱水站、污水处理小、联合站、原油稳定站及油库防火要求:
a)站入口处及站内应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安全标志;
b)进入小内的机动车辆经检查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后,方可进站。
5.3.2各站内、外地面设施的扩建、改建按GB50183规定。
5.3.3油气集输管线及站内各类压力容器严禁超压运行,其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并半年检查
一次。
5.3.4联合站和油库的计量间、油泵房、污水泵房、脱水间、油气阀组间、天然气压缩机房宜装
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并定期检查、校检。
5.3.5储油罐和储罐区的防火防爆措施按8.6规定执行。
5.4油气井、站设备维修动火
5.4.1油气井井口控制阀以下泄压部位的动火应先采取压井措施。
5.4.2丛式井组中某井口动火时,其它井不应进行清蜡、热洗及其它特殊作业。
5.4.3.1井场管线动火应:
--关严动火管线油气来源阀门;
--吹扫动火管线,放尽管线内残油和余压,再关闭动火管线站内总控制阀门;
--动火管线两端关闭的阀门要设专人看守。
5.4.3.2泵房、计量间、电脱水间管线动火应:
--敞开门窗通风,室内处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5%;
--与动火管线有关的控制阀门应关严,并有专人看守;
--油井计量站内动火时,计量分离器进出口阀门应关严,分离器应灌满水;
--动火管线泄压、扫线。
5.4.3.3油罐区管线动火应:
--关闭与动火部位有关的大罐进出口管线阀门,并有专人看守;
--关闭与动火部位有关的管线阀门用盲板隔死;
--用蒸汽扫线,放净残油,敞开泄压口;
--罐区油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25%。
动火前必须:
--关闭进出口阀门,放空泄压,用盲板隔死,并挂上"不准开启"的警示牌;
--用热水清洗或用蒸汽吹扫分离器,洗净残油;
--打开入孔盖和顶部通气孔通风;
--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5%。
5.4.5油罐、含油污水罐、电脱水器动火
5.4.5.1应按下列步骤清罐:
--清罐人员进罐前应测罐内含氧量;
--抽出罐内年存原油,关死进出口阀门,用绳子捆扎,挂上"不准开启"的警示牌;电脱水器还应拉下电闸,拨下保险,打开安全门,并挂上"不准开闸"警示牌;
--打开入孔和一切通风孔通风;
--用蒸汽洗罐内壁和罐内残油;--清洗罐内积水和油污;
--用非金属用具清除干净油罐动火部位;
--罐内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
5.4.5.2清除的油污及沉积物应运到安全地带处理。
5.4.5.3动火前,要测定油罐内处各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其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25%。
6天然气集输
6.1.1集输工程建设防火防爆,按GB50183,GBJ16,SYJ25规定。
6.1.2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应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2集输站场、管线投产前的吹扫与试压
6.2.1集输站场、管线投产前的吹扫、试压应编制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2.2试压介质选取原则:
--强度试压介质宜选用水,在高差大的山区应采用非可燃性气体;
--严密性试压宜彩非可燃性气体。
试压过程中(包括强度和严密试验)发现管线泄漏,应查明原因,制定修理方案和安全措
施后方可进行修理。
6.2.4用天然气吹扫集输气管线时,先用天然气置换管段内的空气,进气速度不超过5m/s。起点
压力控制在0.1MPa,吹扫长度每段不超过20km。
在吹扫出口外取样分析,当气体含氧量低于2%和不再排出污水杂物时即为置换合格。
吹扫口应选择在空旷开阔的地区,避开民房、工厂、公路、供电线路。吹扫口前方100m,左右侧50m以内不得有人、畜和火源。
吹扫用的放喷管线要固定牢靠,放空阀要操作灵活。吹扫放喷管与地平面之间夹角不小于45度。
吹扫口50m范围内应有专人警戒,有具体的防火、防爆措施。
为确保吹扫放空区域防火、防爆安全,应在置换空气完毕时暂关放空阀,等管口区域天然气扩散以后再进行点火放喷。
6.3集输气站场、管网的安全运行
6.3.1确保压力、计量仪表准确,设备、管汇无渗漏。干线及站场应根据集输流程分布情况,设
置限压放空和压力高、低限报警设施。
6.3.2站场应设置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6.3.3站场工艺装置区、计量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6.3.4站场放空排污管线出口应选择在空旷及人员稀少地点。放空管的基础应牢固,排污管的出
口应用地锚固定。
6.3.5干线放空管有效高度一般不低于8~10m,特殊地带(指环境安全影响较大地区)应不低于
15~18m,并绷好防震绷绳。
6.3.6集输气干线的放空管应设自动点火设施或可靠的点火装置。
6.3.7各类集输管线应每季至少巡线检查一次。
6.3.8干线阀室应保持通风良好,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验漏,并设置防火标志。
6.3.9对装有阴极保护设施的管线,应定期对管道处壁进行测试。
6.3.10对积水管段要及时进行清管作业,排除管内污水、污物,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并定期进行管壁的测厚检查。
6.3.11站场内的分离器、线路分水器要定期排放污水,并在具体的防冻、防火措施。
6.3.12清管通球工作应有作业方案。
收发球设备、仪表要进行详细检查,球筒
要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快速盲板防松楔块要保持完好。
开盲板前球筒内压力必须降到零,并全开放空阀,关盲板后应及时装好防松楔块。
天然气湿气的含油污水排放,含油污水应密闭输送至钢质储罐内,罐体及进罐管线应可靠接地。
6.4集输站场、管网的扩建、改建及检修与抢修
6.4.1在正常生产的集输站场中进行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要针对站内流程及地下管
汇分布情
况,制定有保证正常生产和施工安全的具体方案。
6.4.2施工动火的管段,应先切断气源并放空管内余气。达到动火条件。并应设置禁止开阀的标
志或指派专人看守。
6.4.3站内动火与站内或站场四周放空,不能同时进行。
6.4.4动火施工期间,要保持系统压力平稳,避免安全阀起跳。
6.4.5天然气集输管线放空时,应先点火后放空,当采取多处放空管对输气管线的天然气进行放空时,处于低洼位置的放空管将先于高处放空管放完,放空管口火焰高度降到1m以下时,应立即关闭放空阀,以避免负压吸入空气。天然气放空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放空点应有专人监护。
6.4.6集输气管线动火修理,管线直径在250mm以上的,应在更换管段两侧3~5m处开孔放置隔
离球,以隔绝管线余气。切割隔离球孔时,宜采用机械开孔。隔离球充气应用隋性气体(氮气或二氧化碳气),禁用氧气及其他可燃气体。在坑内或阀室内进行割焊作业时,应先用天然气检漏或测爆仪器对操作环境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如有天然气散发现象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排除集聚余气,达到动火条件后,再进行动火作业。
6.4.7管线组焊、修口或封焊隔离球孔前,应先作"明火"试验,防止天然气烧伤作业人员。
6.4.8在天然气集输管网经过的地区进行开沟、挖坑及土石方爆破作业时,施工单位应事先与生
产管理单位联系,制定可靠方案和具体措施,经生产管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作业。
7天然气加压、处理及储存
7.1加压
7.1.1天然气压缩机房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厂房结构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如为封闭式应满足有关规范的换气次数。
如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满足换气次数要求时,所采用的通风换气设备应按GBJ16规定。
封闭式厂房要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应按GBJ16规定。
压缩机房的电气照明及布线,应按GB50058和SYJ25规定。
7.1.2根据天然气压缩机配套的动力机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1可采用防爆型电机驱动。如采用燃气发动机或燃气轮机驱动,应将原动机的排气管出口
引至室外安全地带或在出口处采取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2压缩机和动力机间的传动设施采用三角皮带或联轴器,不应使用平皮带。
7.1.3非防爆的自控仪表箱、配电箱,应设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外,否则应设置下压通风设施。
7.1.4天然气压缩机及其连接的管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低压吸入管应有防止进入空
气的措施,高压排出管线应设单向阀,防止天然气倒流。
7.1.5天然气压缩系统中设置的安全阀,应做到规格符合要求,调试准确,启闭灵敏,定期校验。
7.1.6在压缩机系统中应设安全联锁装置,以确保安全启动,在故障情况下能及时停车。
7.1.7可燃气体压缩机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压缩机正常运转期间,禁止
在机房内
用火。
7.1.8液化石油气充装的防火、防爆要求按SY5985规定。
7.2天然气处理
7.2.1油、气处理厂、站的建设应按GBJ16有关设计的技术要求执行。
7.2.2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的生产装置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7.2.3天然气处理的各类装置(塔、炉、容器、管汇等)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各类压力容
器的使用都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规定,建
立定期的检验检测制度和齐全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7.2.4设置在天然气处理装置(塔及容器)上的安全阀,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定期校验。安全
阀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气(湿气)或高温油气时,应接入放空系统。低压或小流量排放干气时,排放口应高出操作平台(或地坪)2m以上。禁止朝向15m以内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安装
在室内的安全阀排放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地点。
7.2.5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装置区的加热炉要建立使用、维修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加热炉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防爆门、防风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工作性能良好。
加热炉燃料系统的压力一般不超过0.5MPa(绝对压力);炉头烧嘴前在满足所需压力前提下,一般不超过0.2MPa(绝对压力)并且应有稳压、调压设备。
含水燃料气进炉前应有气、水分离设施,及时排放污水。
火嘴熄火后,再次点火前必须切断气源,用蒸汽吹扫或强制通风排气,吹扫时间不少于5分钟。
加热炉盘管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放空泄压、紧急处理事故。
燃料气进炉前管线应装阻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
7.2.6天然气装置区的事故紧急放空管线要直接与火炬连通。7.2.7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设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时应点火燃烧。
7.2.8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的含油污水排放密闭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污水井每半
年清理一次。
7.2.9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生产区的防爆要求,应按GB50183执行。
7.2.10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按JBJ6规定执行。
7.2.11天然气轻烃回收油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2.12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轻烃液化气的作业。
7.2.13轻烃回收罐区应按GBJ74规定,设置防火堤及罐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
于10欧。
7.2.14天然气处理装置在投产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试压、试运及气体置换。用于置换
的气体宜为惰性气体,置换完毕,须取样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为合格。
7.2.15已投入运行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如需动火补焊,应先行放空,再经蒸汽吹扫、清洗、通风换气、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5%。对需动火设备、管道凡与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盲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地区,应对气、水分离容器、设备、管汇等采取防冻措施,排除冻结、堵塞
故障时严禁用明火烘烤。
7.3储存
7.3.1天然气储罐(柜)安装要求:
7.3.1.1气柜应装有容量上、下限标志。上限高度为气柜设计容积高度的85%,下限高度为设计
容积高度的15%。经常检查气柜导轮系统,避免导轮卡死,防止气柜超压,气柜应有应急放空
装置。
7.3.1.2天然气压力储罐(球罐、卧式罐)应装有紧急放空、安全泄压设施及压力液位显示仪表。
7.3.1.3天然气储罐、气柜应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7.3.2天然气储罐(柜)检修动火时,应经放空、蒸汽吹扫、清洗、强制通风、取样分析,经检
验气体中可燃介质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为合格。凡与外界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
兰应加钢制绝缘盲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3.3加强气柜的使用与维护,水槽内要保持正常水位,冬季要有保温防冻措施。固定式储罐,夏季应有喷淋水或遮阳设施。
7.3.4储罐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
7.3.5可燃气体储气罐(柜)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GBJ16执行。
8原油长输与储存
8.1输油站、输油管道防火、防爆基本要求
8.1.1输油站、输油管道的工程建设设计,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以及竣工验收按GB50183,GBJ16,SYJ13,GBJ74规定。电气设备应按GB50058规定。
8.1.2输油站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生产区设置"禁止烟火"标志。机动车辆进入
生产区排气管应戴阻火器。
8.1.3在输油站生产区从事生产、检修、施工和抢修的职工,应穿戴防静电防护服、不带铁掌的安全鞋和使用防爆工具。
8.1.4输油站生产区内不应使用汽油、轻质油、苯类溶剂等擦地板、设备和衣物。
8.1.5输油站生产区域内应做到无油污、无杂草、无易燃易爆物。站内的设备、管网做到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8.1.6输油泵房、阀组间、计量间、储油罐区宜装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并定期检查、校验。
8.2输油站、输油管道投油前安全措施
8.2.1输油站、输油管道投油前的扫线应编制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2.2在整体联合试运前,应进行分段试压、站间试压。试压应按SYJ4001规定,并
编制试压方案,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8.2.3管道输送投油前,应根据原油的物理性质及输油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3原油长输的安全运行
8.3.1原油管道输送工艺流程操作与切换应统一指挥,未经许可不应改变操作流程。
8.3.2操作流程均应遵照"先开后关"的原则(泵到泵流程除外)。具有高、低压部位的流程,操作开通时,应先导通低压部位,后导通高压部位。关闭时,应先切断高压,后切断低压。
8.3.3管道运行中遇到通信中断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全部通信中断时,各站不应启停设备或倒换流程;b)一个站与调度通信中断,泵站调度应与上、下站联系,维持生产运行;
c)一个站与上站通信中断,岗位工人应严密监视罐位,及时调节输油量;
d)一个站与上、下站通信中断,本站不应超压输送。
8.3.4站内高压系统设置的防止超压的泄压装置,应保持灵敏可靠。
8.3.5利用输油管线进行降凝、节能、通球、管壁测厚等科研试验时,应编制方案,经批准后执
行。
8.3.6流程的切断或因事故造成管道紧急停输,应按工艺流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8.4原油装卸设施
8.4.1原油装卸设施的防火应按GB50183规定。
8.4.2装车栈桥两侧(从铁道外轨起)及两端(从第一根支柱起)20m以内为"严禁烟火区",在栈桥主要进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牌。
8.4.3栈桥"严禁烟火区"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夜间装卸原油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机车
进出站信号应保持完好。
8.4.4装卸原油作业时,机动车辆不应进入栈桥"严禁烟火区"。
8.4.5栈桥的铁路每根道轨和栈桥鹤管法兰处,应用两根直径不小于5mm的金属线连接。每200m
铁轨应设接地点一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
8.4.6装油鹤管应用有铜丝的橡胶或铝材制作。管端应用直径不小于4mm的软铜导线与接地极连
接。冬季不应用明火加热鹤管。
8.4.7原油装车温度不超过规定值,流速控制在3~4m/s以下,压力不超过0.15MPa。鹤管应插入
油槽车底部。
8.4.8槽车进出油口盖应有软垫片或有色金属垫片。开关槽车车盖、起放套管和软管、检查卸油
管时,应轻开轻关。
8.4.9装卸油作业时,不应用高压蒸汽吹扫、清除油槽车和栈桥上的油污。
8.4.10装车栈桥的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防爆规定,装卸车作业时不应带电修理电气设备和更换灯泡。在栈桥和槽车上不应使用非防爆活动照明灯具。
8.5输油站设备及管道检修与抢修
8.5.1在输油站内、外进行扩建、改建工程时,施工单位应掌握周围地下隐蔽流程的埋
深和分布
情况。
8.5.2输油站外干线、站内管网及设备(包括加热炉、机泵、油罐等),动火前应进行热水置换
或氮气置换、蒸汽吹扫,不应用压缩空气吹扫。经测试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经
明火试验,方可动火。
8.5.3在阀室、油泵房、管沟、阀井检修动火时、应用可燃气体测爆仪检查油气浓度在安全下限
的25%以下,可动火。
8.5.4输油管道运行中,如发现管线漏油,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8.5.4.1站内管网漏油,应立即关闭阀门,切断流程,采取堵漏措施。
8.5.4.2站外干线点腐蚀漏油,应停输,降低管线压力,清除管沟内的漏油,加强管沟、坑内通
风,对漏点强制打卡,正压补焊堵漏。
8.5.4.3站外干线破裂漏油,应停输,降低管线压力,在漏点两侧封堵,切断油流,用机械割管
器切除破裂管段,清除管沟、坑内的存油后,方可动火焊接。
8.5.5在输油站内管网、设备及其站外管道上进行扩建、检修作业,凡涉及两单位协作时,应联
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双方检查、认可,方可作业。
8.5.6输油生产运行中,检修、校验仪表,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岗位人员配合下检修、校验和调试;
b)能停机泄压检修、校验、调试的仪表,应停机泄压后处理;
c)在可能产生油气的危险场所检修仪表,应先切断电源。
8.5.7对站内生产中的技术改造施工,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如安装防爆隔墙、防爆监测仪、消防器材等),指定专人负责防火。
8.6储油罐和储罐区
8.6.1储油罐、储罐区防火防爆应按GB50183,GBJ74规定。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应按GB50151规定。
8.6.2储罐区应保持整洁,防火堤内应无干草,无油污,无可燃物。
8.6.3储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置阀门;油罐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清除水封井内的残油。
8.6.4储罐区内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8.6.5储罐区应当按SY0075规定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保持完好。8.6.6储油罐顶部应无油污,无积水。储油罐进出油管线、阀门应采取保温措施。
8.6.7储油罐顶的透光孔、检尺孔盖、垫片应保持完好,孔盖应盖严密。量油口应装有不打火花
的金属垫片。
8.6.8储油罐上的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底座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8.6.9储油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
8.6.10钢制储油罐罐体应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接地点沿罐底边每30m至少设置一处,单罐接地不应少于两处。
8.6.11每年春季应全面检查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测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8.6.12浮顶罐的浮船与罐壁之间应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软铜线连接。
8.6.13储油罐装油量应在安全罐位内运行。
8.6.14当凝油油位高于加热盘管时,应先用蒸汽立管加热,待凝油溶化后,再用蒸汽盘管加热。
8.6.15不应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上罐。在罐顶不应开、关非防爆电筒。
8.6.16储罐区内油管线动火按5.4.3.3规定。
8.6.17清罐作业按5.4.5.1规定。
8.6.18储油罐着火,应立即报告并停止着火油罐的一切作业。3分钟内启动冷却水泵和泡沫泵,5分钟内泡沫混合液输送到着火罐,并用水冷却罐壁。相邻罐可根据情况用水冷却罐壁,停止
进出油作业,各孔口应用防火物品堵塞。
中间泵站储油罐着火,应改压力越站流程并停炉。
8.7加热炉
8.7.1加热炉的安全工作应按SYJ31规定执行。
8.7.2加热炉检修的施工应由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承担。
8.7.3改建和大修后的加热炉,投产前应对阀门、炉管单片或整体进行密封性能、强度试压。经
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7.4开炉前烟道挡板、防爆门、人孔、看火孔、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测量仪表和报
警装置等安全附件应齐全。
紧急放空管线应畅通,每年应检查试通1~2次。放空阀门、燃料油阀门开启灵活;
放空油池周围30m内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放空孔应保持有0.5m以上的水封。
8.7.5点火前用蒸汽或空气向炉膛内吹扫,然后先点火后送油(气),运行中火嘴熄灭,应立即
关闭燃料油阀。
8.7.6运行中,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检查:
--燃烧器的燃烧情况;
--火嘴不偏斜,火焰不燎管;
--炉膛温度不局部过热;
--原油出炉温度符合工艺要求且平稳;
--原油进、出米压力符合工艺要求且平衡,流量分配合理、平稳;
--炉管无异常现象;
--安全附件无异常现象。
8.7.7运行中的紧急停炉条件应按SYJ31中7.0.8规定。
9消防
9.1火灾预防
9.1.1设计部门在编制油气田及油(气)长输管道新建、改建、扩建的总体规划时,应依照有关
防火规定,会同安全、消防部门审定消防系统的建设方案。
9.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应执行国家已颁发的防火防爆设计规范。
9.1.3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应擅自改动。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9.1.4设计部门采用的防火防爆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有鉴
定合格证。
9.1.5油、气集输站(库)内不应擅自搭盖简易建筑,如临时需要搭盖,应报请安全、消防部门
审批,并在规定的限期内拆除。
9.1.6消防泵房应设固定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
9.1.7专业消防队应深入管区,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定期演练。
9.2消防监督
9.2.1油气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照设计、施工、生产同时进行的原则,其防火、防
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竣工后,安全消防部门参与检查验收。
9.2.2检查验收时,设计、施工单位应主动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安全、消防部门对检查出的问
题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限期整改,并向安全、消防部门汇报。
9.2.3安全、消防部门检查出的重大火灾、爆炸隐患,应向所在单位发《火灾、爆炸隐患通知书》,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9.3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9.3.1各种不同规模的油(气)采、集、输、净化站的消防设施应按GB50183,GB50151规定
执行。
9.3.2生产装置区应按GBJ140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
9.3.3消防重点岗位应设置通信设施,并保证线路畅通。
9.4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9.4.1消防设备、器材不应挪作它用,应保持完好。
9.4.2固定、半固定消防设施的灭火能力应满足所保护装置的要求,发生器与比例混合器相协调。
9.4.3固定、半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线应固定牢靠、畅通、附件齐全完好。消防泵应定期保养、式
运。
9.4.4岗位值班人员和干部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应做到懂原理、性能、用途,会使用、维护、检查。
9.4.5各种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按标准、要求进行校验检查。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A1钻井中发生溢流时:
a)
发出信号,停转盘;
b)
上提方钻杆,停泵;
c)
适当打开节流阀;
d)
关防喷器(应先关环形,再关闸板);
e)
关节流阀,试关井;
f)
迅速向值班干部报告;
g)
认真观察、准确记录立管和套管压力以及泥浆池钻井液增减量。
A2起下钻杆中发生溢流时
a)
发出信号,停止起下钻杆作业;
b)
抢接回压阀(或投钻具止回阀);
c)
适当打开节流阀;
d)
关防喷器(应先关环形,再关闸板);
e)
关节流阀,试关井;
f)
迅速向值班干部报告;
g)
认真观察、准确记录立管和套管压力以及泥浆池钻井液增减量。
A3起下钻铤中发生溢流时:
a)
发出信号;
b)
抢接备用钻杆和回压阀;
c)
适当打开节流阀;
d)
关防喷器(应先关环形,再关闸板);
e)
关节流阀,试关井;
f)
迅速向值班干部报告;
g)
认真观察、准确记录立管和套管压力以及泥浆池钻井液增减量。
A4空井发生溢流时:
a)
发出信号;
b)
适当打开节流阀;
c)
全关闭闸板和防喷器;
d)
关节流阀,试关井;
e)
迅速向值班干部报告;
f)
认真观察、准确记录套管压力和泥浆池钻井液增减量。
篇六:柴油间要用防爆灯规范依据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
8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十条规定》主要针对近年来油气罐区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足于现场管理和问题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与之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十条规定》每一条都是血的教训,每一条都是生命线、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各企业要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对《十条规定》逐条进行解读: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区发生液化气爆炸燃烧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在对液化气球罐开阀切水时,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未在现场监护,致使液化气与水一起排出,且处置不及时,液化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燃。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事故,也是在罐区进行切水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液化气泄漏,处置不及时造成的。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本条主要规定了安全阀和泄压排放系统的安全操作要求。安全阀切断阀指为方便安全阀校验或更换而在其前后安装的切断阀门,泄压排放系统指能迅速排放储罐压力的系统,通常指火炬系统或专用排放系统。安全阀切断阀关闭或压力泄放系统加盲板都将使储罐在超压或紧急状况时压力无法泄放,储罐因超压造成爆炸、着火等恶性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直接原因是倒罐作业过程中,6号罐内水被完全切出后,液化石油气由切水管漏出、扩散,遇点火源燃烧,导致液化烃罐区着火;球罐因安全阀关闭且压力泄放系统加了盲板,造成爆炸,使事故后果扩大。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本条规定了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有毒气体等关键参数报警和联锁系统的管理要求。油气储罐应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并且报警要设置声光报警,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做出处理,因此必须要保证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完好并且处于在用状态。
典型事故案例:2005年12月11日,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共烧毁大型储油罐20余座,受伤43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英镑,事故主要原因是储罐的自动测量系统失灵,部分储罐和管道系统的电子监控器以及相关报警设备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等。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动火作业前要分析检测油气罐区动火点周围可燃气体含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储罐内可燃、有毒气体和氧含量进行分析。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直是事故多发环节,油气罐区储存物料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必须严格审批管理,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相关人员按照权限进行签字确认,作业过程中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具体管理程序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的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三苯罐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在三苯罐区一储罐罐顶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2004年10月27日,中石油大庆石化发生酸性水罐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本条主要规定了对内浮顶储罐液位的要求。浮盘落底是指因储罐液位过低,浮盘落在了支撑腿上。正常运行时浮盘落底后会在浮盘和油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在物料流速过快时物料管线管口静电易聚集,极易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柴油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事故储罐送油造成液位过低,浮盘与柴油液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造成空气进入;同时,上游装置操作波动,进入事故储罐的柴油中轻组分含量增加,在浮盘下方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加之进油流速过快,产生大量静电无法及时导出产生放电,引发爆炸着火。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本条规定了油气加工、调和过程中各种添加剂、助剂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在添加使用前要了解添加剂、助剂的物化性质,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操作过程中要使用专门的加剂系统,严格履行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在原油油轮已停止卸油作业的情况下,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在输油管道内发生剧烈反应,导致爆炸,引发火灾。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防爆器材的使用要求。油气罐区储存的介质一般都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工具、电气设施、通讯器材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9日,中石油辽阳石化原油储罐发生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清罐作业时原油罐中的烃类可燃物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接入原油储罐的非防爆普通照明灯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燃事故。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本条主要规定了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和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机动车辆的管理要求。油气罐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能力。进入罐区作业的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是确保作业安全的前提,外来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罐区会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安全风险。
典型事故案例:1993年10月21日,中石化金陵石化炼油厂发生油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违反操作程序,造成汽油泄漏,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承包商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排气管排出的火星,发生起火爆炸。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油气罐区储罐、管道管件、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应急及其他设备设施都要定期维护保养,并保证完好运行。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1月7日,中石油兰州石化碳四球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裂解碳四球罐出口管线弯头失效破裂,发生物料泄漏,泄漏的裂解碳四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空间爆炸,进而引起周边储罐泄漏、着火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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