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宗教工作调查与思考 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

时间:2022-05-29 10:1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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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宗教工作调查与思考 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

天水市宗教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春节前后,天水市委党校哲学与科社教研室组织教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少数民族聚散地和宗教活动相对频繁的张家川县、清水县、麦积区、秦州区等重点县区,就天水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综合调查所得,大家普遍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依法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使全市宗教工作出现了宗教和睦相处、活动有序、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天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天水市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目前天水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有信教群众50.8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9%,分布在五县两区10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1028个村委会和居委会;有宗教活动场所1260处,其中批准开放861处,未批准开放399处;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2186人;正式登记成立的市、县区宗教团体31个,其中市级6个,县级25个。

天水市宗教工作表现出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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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任务量大面宽。全市五大宗教俱全,无论是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数量,还是宗教领域的影响均在全省占有重要位置〔宗教活动场所数量仅次于临夏州,宗教教职人员数量仅次于甘南州〕。特别是天主教、伊斯兰教部分重点工作复杂敏感,历来受到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2、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各宗教之间和睦相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能够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明显减少,多年来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标准。随着《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管理、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场所“七证一户”办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标准化轨道,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4、宗教活动及场所修建日趋活跃。随着经济条件的持续改善和信息交流的不断发展,各项宗教活动特别是大型宗教活动比较频繁,活动规模日趋扩大,内外交流活动不断增加;一些地方特别是少数民族地方宗教氛围更加浓厚;部分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宗教场所出现大规模豪华型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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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活动比较频繁。主要是境外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势力始终将天水市作为重点渗透区域之一,极力实施渗透活动,培植骨干力量和拉拢信教群众。

6、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高度重视。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宗教工作高度重视,经常听取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的专题汇报,深入基层慰问宗教上层人士,走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别在一些重点工作当中,协调统战、宗教、公安、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了以统战、宗教部门为主导,有关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有效推动了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建设,为全市宗教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当前天水市宗教工作的总体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天水市民族宗教领域的总体趋势是好的,保持了健康有序的发展势头。就宗教工作总体情况而言,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市的宗教工作路子正,方向明,取得的成绩较为明显,这主要表达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对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深入,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多年来,通过在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及广阔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使广阔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广阔信教群众的政策法制意识及依法办事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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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二是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基本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近年来,特别是自《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宗教事务工作部门紧紧抓住学习贯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利契机,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部门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加强。三是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有关方面的不懈努力,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在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活动管理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尤其是各宗教团体能够与当地政府精诚合作,依法加强本宗教内部管理,并积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致力于当地经济建设,很好地发挥了其在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进入新世纪以来,天水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和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市“两办”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了全市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统战、宗教、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部门各县区党政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天水市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宗教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具体宗教工作中,各有关单位或部门能够加强协作,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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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支持全市宗教工作的开展。五是爱国统一战线得到进一步稳固和发展。近年来,天水市严格按照“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的原则,密切加强了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落实了领导干部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的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深入开展了各项培养和教育引导工作,使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都能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并引导信教群众致力于天水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从现阶段全市宗教工作的发展情况来看,总体形势是好的,基本上保持了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随着一些外界影响因素的加强以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深入表现,目前全市宗教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容无视的问题,给宗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有:

〔一〕宗教活动中出现或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不容无视

1、“宗教热”的问题表现仍比较突出,部分宗教发展过快。从此次调查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全市信教群众已达50.88万人,较2000年底的29.3万人增加21.5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约1.4万人。在这其中,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由于人口自然增长快而增加势头迅猛,每年增长超过2000人,其余各宗教中佛教信徒人数增加很快,基督教、天主教发展信徒的力度也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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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弱,即使信教群众人数增长最慢的道教,每年增长数都在500人以上。

2、天主教天水教区主教选圣工作面临较多困难,工作成效不显著。近年来,天水市把天主教天水教区主教选圣工作作为全市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和落实了各项工作措施。但由于天水市天主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情况十分复杂,加上境外势力和天水市地下势力的干扰破坏,尽管花了很大的气力,但难以取得理想的工作成效。

3、乱修乱建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仍然存在,信教群众负担较重。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落实宗教政策以后,各地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比较普遍,场所数量增速较快。从天水市宗教活动场所修建的情况看,主要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本世纪初,各地对历史上曾有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大量重建或改扩建,也有部分地方新建了一些宗教活动场所,使活动场所数量迅速增加。自2002年后,乱修乱建的现象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场所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活动需要,数量的增速明显减缓,但信教群众在场所修建方面的热情依然很高,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逐步出现了一些场所在修建中相互攀比的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信教群众的负担,也助长了竞相攀比修建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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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宗教活动更趋活跃,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从近年各宗教活动的发展趋势来看,其活动表现形式逐步向较大规模、更加频繁和跨区域活动的方向发展,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也有部分信教群众不能理性地信仰宗教,在传经布道或参加宗教活动时表现比较狂热。另外,基督教“一滥三乱”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私设聚会点问题屡禁不止,使政府的各项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活动加剧,容易引发群众间的矛盾,导致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从当前形势来看,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呈现出有增无减、日益频繁的态势,其渗透手段更加趋向信息化,全方位和多样化,而且更具隐蔽性和危害性。

6、已建未批场所的活动比较普遍,开展管理或取缔比较困难。据此次摸底统计,目前全市存在已建未批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达399处之多,占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总数的31.67%,部分场所的修建规模和在信教群众当中的影响都比较大。这些场所虽然未经政府宗教管理部门批准开放,但多年来信教群众已经在其中活动,且有些场所的活动还比较频繁,这就给我们的管理制造了好多的难题。这些场所及其活动往往游离于政府宗教部门的管理之外,要依法取缔或拆除难度很大,处理不慎,容易引发信教群众的抵触情绪和矛盾纠纷。同时,由于这些场所内部管理和活动不够标准,因而也存在一些隐患和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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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着较多困难和问题,急待尽快解决

1、基层宗教工作执法主体不健全,工作条件较差。天水市各县区中,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机构单设,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秦州区民族宗教局虽已单设,增加了工作力量,但未列入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余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与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只在统战部挂民族宗教局牌子,人员编制很少,大部分县区只由统战部副部长兼任民族宗教局局长,只配副局长一人,工作力量不足,造成执法主体不合法、工作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的问题。同时,由于市、县区财政比较困难,工作经费十分紧张,大部分县区宗教局甚至无必需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宗教教产落实矛盾突出,解决问题面临诸多困难。近年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求落实教产的呼声越来越高,强烈要求落实教产问题,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和群体事件逐年增多,部分群众聚集事件和矛盾涉及群众的人数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个别群众聚集事件对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落实教产面临的困难很大:一是资金严重不足,筹资比较困难。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落实房地产及支付租金等方面所需资金较多,而天水市各级财政均比较困难,难以筹措到相应的资金。二是涉及教产产权关系错综复杂,协调比较困难。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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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教产遗留问题产权关系比较复杂,协调关系困难重重。三是统战、宗教部门工作局限性较大,面对教产落实问题缺乏更加有效的工作手段。在涉及教产落实中,群众往往采取聚众的形式,向政府施加压力,逼政府就范。在解决这些因教产落实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当中,统战、宗教部门作为解决教产落实问题的主要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只能采取说服、劝导的形式做重点人物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而群众往往会受到一些顽固分子的煽动,拒不接受统战、宗教部门的政策法制宣传和说服劝导,使问题的解决往往会陷入僵局。为使一些群众聚集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政府只能在一些方面作出让步,给信教群众造成了“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这也给今后教产落实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3、个别政府部门侵害宗教界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协调落实比较困难。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景区〔或景点〕内宗教活动场所门票收入分成问题方面。天水市宗教活动场所中,位于收取旅游门票景区或景点内部的共有八处,其门票一般由风景管理处、文物管理所或园林管理部门出售,其收入由门票出售单位支配。同时,由于以上各场所所在景区出售门票,使前往宗教活动场所的群众人数有较大辐度下降,香火钱及供养也随之大辐减少。在门票收入分配当中,相关部门或单位只注重自身利益,拒绝或不能及时足额向相关宗教活动场所落实门票收入分成。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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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政府多次协调,全市各景区内的八处宗教活动场所中,只有少部分能够得到一定数额的收入分成,但难以按规定及时足额兑现,使这些场所经济收入受到很大影响,使需要持续进行的建筑维修、文物保护等工作也难以开展。宗教界人士和相关信教群众对此十分不满,强烈要求落实门票收入分成,也曾出现过因门票收入分成不能兑现而引起宗教界人士与景区管理部门发生矛盾和纠纷的现象。这些矛盾和纠纷虽然在统战、宗教等有关部门的积极调解下有所缓解,但门票收入分成问题不能合理妥善解决,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

4、宗教工作网络和基层组织工作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为了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天水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在全市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但从近几年的工作网络运行的情况来看,部分乡镇和村并未能对宗教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且服务、管理宗教工作的能力不断弱化,造成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被动应付多,主动治理少,存在对宗教事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甚至无人管”的现象,使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5、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教育不够深入,学习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们虽然把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工作作为宗教工作的重点之一,并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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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活动,但从活动开展和取得的效果来看,还是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经费不足,使一些必须的培训宣传无法正常进行;二是除统战、宗教等与宗教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外,其他部门、一些乡镇、村级组织、甚至宗教界人士、部分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等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重视不够,因而不能很好地开展学习教育或宣传活动,难以收到良好的工作效果。

〔三〕宗教团体、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场所生产自养不足

1、宗教团体办公条件较差,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市各宗教团体中,绝大多数团体处于无专门的办公场所〔主要是临时借用一些宗教活动场所的地方〕、无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的“三无”境地,因此,一些必需的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使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特别自《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以后,各级宗教团体的工作更加具体,任务更加繁多,但我们原有的办公条件已明显表现出了不足,宗教团体的这种状况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作用的发挥被打了折扣。

2、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全市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情况来看,主要表达在:一是年龄老化,特别是佛教、道教、基督教年轻教职人员缺乏;二是文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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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较低,小学或半文盲占一定比例;三是部分教职人员宗教学识不高,不能很好地开展教务活动。按照新时期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要求来衡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3、宗教活动场所自养能力不足,信教群众负担较重。天水市1260处宗教活动场所当中,有自养收入的只有176处,仅占场所总数的13.9%,年自养收入约180万元,平均每处年自养收入约1万元,远远不能支付场所的正常开支,绝大多数场所的收入只能由信教群众负担。

三、进一步加强天水市宗教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面对日益繁重的宗教工作任务和复杂的工作形势,我们需要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给予宗教工作足够的重视,并结合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点和全市宗教工作实际,着力做好工作,为进一步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和切实实现天水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作出奉献。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培训活动。建议今后要从两个层面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一是定期组织对县〔区〕、乡主要负责人进行宗教政策理论的培训,各级党校要将宗教方面理论知识列入党政干部培训的必修棵,纳入到教学的重要内容,使其更加明确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即使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本地区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为指导本地区做好宗教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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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领导下基层调研指导、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搞好对县〔区〕、乡宗教工作干部的帮带指导,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改良工作方法,真正树立起有所作为的思想。

2、重视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努力改善工作条件。建立和完善宗教事务执法主体机构,将与当地统战部门合署办公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单设,列入同级政府组成部门,增加一定的编制和工作人员。同时,要尽力增加宗教工作经费,特别要将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证宗教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逐步改善办公条件。

3、依法加强场所管理,适度审批开放必要的场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方法》规定,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场所重建和改扩建、新建活动的审批管理,切实控制场所数量、修建规模和修建标准,减轻信教群众负担。同时,对现有已建未批场所进行深入摸底,对那些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需要、布局比较合理、管理比较标准的场所适度予以审批开放,以进一步满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也更有利于政府对其实施依法管理。

4、重视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对当前宗教工作中存在的诸如教产落实困难、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宗教团体工作力量不足、办公条件较差和工作经费紧张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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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以逐步缓解矛盾,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工作基础,为宗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5、重视抓好教职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面对目前教职人员队伍现状,需要加强关于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并给予相关工作一定经费的支持。也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利用定期不定期培训、组织外出参观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和宗教学识的教育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同时,注意选拔一批文化程度较高、宗教学识好、年龄较轻、工作能力较强、在信教群众中有威望的教职人员充实到各级宗教团体中,一方面充实和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力量,也有利于对他们进行锻炼和提高,以逐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年龄老化和青黄不接问题。

6、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宗教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各宗教工作重点乡镇配备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事,重点村确定宗教工作联络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并将宗教工作纳入乡镇工作年度考核范围,以切实到达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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