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篇)

时间:2024-10-13 13:14:01 浏览量:

篇一:十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足球协会

  【公布日期】2024.02.23?

  【文

  号】

  【施行日期】2024.02.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足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足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广电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足协

  2024年2月23日

  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足球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青少年足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青少年足球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面向全体青少年推广普及足球运动。坚持体教融合,培养全面发展的足球人才。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形成校园足球推广普及,专业青训强化提高的科学工作格局。坚持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青少年足球事业,努力开创足球工作新局面,为体育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按照规划目标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建立常态化考核与退出机制。抓实5个全国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基地和一批省、市级男、女足青训中心,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竞技水平最高、社会影响力最大的青少年足球顶级赛事,青少年球员成长通道初步建立,体教融合的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结构合理、衔接有序、层次分明的青少年足球竞赛和训练体系稳定运行,男、女足青少年国家队成绩位居亚洲前列。到2035年,青少年足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竞赛训练体系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足球国家队在国际重要赛事取得优异成绩,为中国足球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持续加强青少年足球普及

  (三)稳步扩大足球人口。各级各类学校将足球作为体育课程教学和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课后延时服务。鼓励各级学校成立足球社团,参加校内外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体育部门和足球协会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开展特色足球活动。建设高素质的足球文化和技能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快乐足球”专项志愿服务、公益足球赛、足球嘉年华等各类足球公益活动。(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足协负责)

  (四)繁荣青少年足球文化。强化青少年足球行风建设,编制《青少年足球相关人员行为规范手册》,重视青少年运动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团结拼搏的精神,树立健康、快乐、进取的足球理念。鼓励引导创作一批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游戏、文学影视等足球主题精品力作。(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足协负责)

  三、创新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五)完善校园足球课余训练机制。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区域统筹,优化对口

  升学布局,推动地区、城乡足球特色学校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提升特色学校建设质量。将课余训练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组建班级和学校足球队,健全贯穿各学段的训练体系,建立高水平教练员指导教学与课余训练工作机制。鼓励普通学校与青训中心、体校、社会青训机构和职业俱乐部梯队共建,培育一批高水平学校足球运动队,稳定参加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各级赛事。(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六)加强体校足球队伍建设。支持体校培养成建制足球人才队伍,鼓励体校与教育资源互补共享,联合名校办名队。扩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初级足球训练规模,在培养兴趣、增强体质的基础上选育优秀足球苗子。(体育总局、中国足协、教育部负责)

  (七)发挥好职业足球青训龙头作用。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青训梯队建设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各类职业足球俱乐部梯队建设。实施职业足球青训“卓越计划”,开展职业足球俱乐部青训学院星级评定,持续提升俱乐部梯队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每年定期开展全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梯队的督学、督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切实发挥职业足球俱乐部在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八)促进社会足球青训规范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足球青训机构,继续开展社会足球品牌青训机构培育评估,引导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做优做强。实施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扶持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建设U13年龄段以上梯队,并积极参加青少年足球赛事。积极推广各地向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购买服务、联合监管的有益探索和经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九)全面加强青少年足球国家队建设。建立健全男女足不同年龄段相衔接的队伍,畅通选材渠道,实现压茬发展。选优配强教练员团队,建设多领域、跨学

  科的复合型保障团队,持续提升科学训练水平,积极探索形成相对统一、成熟稳定的技术特点和战术风格。邀请国外高水平队伍来华,组织高质量比赛磨砺队伍。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打造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各级国家队。(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十)促进青少年足球全面协调发展。完善建设标准,建成18个有发展基础的足球重点城市,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校园足球改革试点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乡村振兴帮扶地区等地区青少年足球的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开展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师资培训、场地建设、竞赛活动、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西部青少年足球人才海外助学助训长效机制。加强统筹,合力推进东部、中部足球发达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足球定点、对口扶持。(体育总局、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足协负责)

  (十一)拓展青少年球员海外培养锻炼渠道和空间。鼓励各级各类青训培养机构选送优秀青少年球员赴海外俱乐部培养锻炼,参加高水平赛事。中国足协建立对我国海外青少年球员的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将校园足球国际交流纳入中外友好城市交流项目以及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等。选拔优秀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等足球专业人员赴足球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交流。(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四、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工作

  (十二)全面推进训练一体化。中国足协建设以国家足球青训学院为龙头的“国家、大区、省(区、市)、市、区(县)”五级青训中心。到2025年,建立20个省级男女足青训中心并不断在各市、县逐层布局,到2030年实现省级青训中心全覆盖。中国足协与足球重点城市共同建设5个男、女足全国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基地。依托体校试点建设一批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中心,构建区域全覆盖的优秀足球苗子选材网络。体育部门和足协会同教育部门建立青训中心与“满天星”训练营融

  合共建的长效机制,做到科学布局、资源共享、联合培养。(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十三)全面提高选材质量。建设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大数据管理平台,完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标准和程序,建立科学、客观、公正选材体系,为足球人才选拔培养提供依据和支撑。推进球探队伍建设,深入基层和一线选拔并建档入库,加强对优秀运动员的科学追踪、阶段评估和服务保障,动态调整进入青训中心培训和青少年足球国家队集训名单。(中国足协、体育总局、教育部负责)

  (十四)精准提高培养成效。全面推广实施《中国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并加强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建立优秀足球苗子的“常态化”训练监控和“滴灌式”服务保障制度,鼓励为重点运动员设立社会导师和心理援助系统。中国足协加强知识管理系统建设,打造“训练诊断指导、竞赛分析指导和在线专家指导”为核心内容的智慧化青训服务平台。以“科技助训”加快补齐基层青训教练员执教能力短板,不断提升在岗教练员执教能力。(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五、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

  (十五)优化竞赛体系设计。整合各方资源,持续推动以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为主干,其他赛事辅助、协同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建设。加强校园足球赛事规范管理,持续提升赛事水平,形成与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相衔接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做大做实地方赛事,鼓励各地创新办赛模式,扶持举办基层赛事,实现地方与全国赛事协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举办区域性高中年龄段足球联赛。各级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和足球协会建立赛事年度会商和联合发布机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十六)加强多元化综合监管。健全赛风赛纪管理、竞赛资格审查、纪律处罚、纠纷解决等各项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要求。中国足协牵头建立体教融合的全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注册系

  统,实现一体化注册,促进青少年合理有序参赛和流动。规范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中国足协负责)

  六、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

  (十七)壮大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加快推进高校足球学院建设。设置足球运动专业并列入高校本科(专科)专业目录,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足球学院。立足社会发展需求,稳步扩大招生指标,大力培养足球专业人才。研究论证体校和普通本科“3+4”贯通培养机制,探索产学研协同模式,推动足球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现足球人才常态化、订单式培养。创新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培训与考核分离制度”,广纳资源高质量扩大教练员、裁判员培养规模。中国足协依托高校足球学院打造一批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基地,通过等级培训授权、课程认证等方式培养“双证”足球专业人才。(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十八)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分步实施中国足球振兴教练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大基层足球教练员培养力度,鼓励引导教练员向基层青训一线流动。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双线发展,利用国外优质足球教育资源,扩大选聘高水平外籍讲师规模,加快讲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专职教练员讲师队伍。为职业足球运动员开通教练员培训绿色通道,建立资金资助、荣誉体系等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担任青训教练员。选拔男、女足各100名青训教练员进行重点培养,选送一批优秀教练员赴足球发达国家学习,培养成为“领军型”教练。(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十九)加强足球专业人才队伍服务管理。各地要完善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在评优评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体育教师或教练员

  开展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要计入工作量。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兼职足球教练员岗位。严格执行教练员持证上岗和继续培训的执教资质管理制度。鼓励足球改革试点区探索教练员共享机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足球教练员职称评定标准。(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七、落实青少年足球保障政策

  (二十)畅通足球后备人才升学通道。完善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政策,研究出台青少年球员在升学录取时跨学区合理流动政策。选取部分市县试点,允许小学生、初中生升学时随校队分别在县域内、市域内成建制流动。在部分地区中学试点组建足球特色班,允许试点学校在省域内招收具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对进入职业俱乐部梯队和一线队的高中生、大学生可保留学籍。有序扩大高校特别是“双一流”高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体系。鼓励各地在招生名额、激励机制、竞赛选拔、条件保障等方面给予女子足球运动员政策倾斜。(教育部、体育总局负责)

  (二十一)完善青少年球员培训补偿政策。规范和完善青少年球员转会制度,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各级足协和职业俱乐部合理制定培训补偿标准,重点落实足球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激发各类主体培养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的积极性。(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二)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和开放利用。结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稳步提升社会足球场地、校园足球场地数量,完善足球场地配套设施。到2025年,足球重点城市和改革试验区政府率先落实足球场地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鼓励各地建设灵活适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地。(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三)加强青少年足球训练和赛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青少年球员身心健康保护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体育权益。加强对校内外青少年足球训练和竞赛中

  安全生产、运动伤害的风险管理。完善体育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机制,实现对参与足球训练和竞赛的青少年全覆盖。完善赛事举办方、参赛单位、参训单位、运动员家庭多方保险投入机制,健全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把青少年足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立长效协同机制。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督政、督训、督赛、督学相结合,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五)明确职责分工。体育部门牵头全国青少年足球工作,负责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导;教育部门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和推进落实,为青少年足球苗子制定和落实升学保障等相关政策;中国足协及其会员协会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对青少年足球的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渠道多元的青少年足球经费投入机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创新对各级足协开展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保障力度,足球特色学校按规定统筹学校公用经费等相关经费渠道,支持开展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捐赠。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成立足球发展基金会,拓宽青少年足球资金来源渠道。(教育部、财政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七)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足球的教育、健康、激励价值和多元育人功能,坚持积极正面的宣传方针,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新闻服务。充分利用各类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挥中央主流媒体引领作用,加大对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的宣传报道、电视和网络转播,积极展示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成效。选树青少年足球先进人物和典型做法,讲好新时代青少年足球故事,弘扬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营造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足球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足协负责)

篇二:十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02?

  【字

  号】许政[2008]78号

  【施行日期】2009.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许政[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在深入推进“五个坚持、两转两提”工作中,对我市现行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其中1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停止征收和降低收费标准,4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省下放许昌市审批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项。取消、降低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的收费项目落实工作。清理结果涉及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不得因取消和调整收费项目而削弱行政执法和监管责任。取消和调整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

  强对取消和调整项目的后续监管,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管理,跟踪问效清理结果的执行情况,确保清理结果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五个坚持、两转两提”的要求,抓紧做好本级的清理工作,尽快完成清理任务。

  附件:1.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3项)

  2.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9项)

  3.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5项)

  4.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1项)

  5.省下放许昌市审批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项)

  6.降低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1项)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3项)

  收费项目

  序号

  部门

  合计

  共取消53项

  取消意见

  1、执收公务证工本费

  一

  物价

  2、价格鉴证收费

  取消

  取消

  二

  教育

  1、义务教育杂费(城市)

  取消

  取消“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农村2、义务教育住宿费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住宿费”

  3、农村义务制教育阶段利用社2009年春季开学取消

  会资金建设宿舍收费(市级)

  三

  科技

  1、出国审批宣教资料工本费

  取消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收费(含报名考试费)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报名审核费”

  取消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检验费2、特种车辆及安全标志收费

  及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牌、特种车辆标志牌工本费

  四

  公安

  3、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工取消

  本费

  4、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费

  取消

  5、行政拘留人员伙食费

  取消

  6、高速公路车辆清障费

  取消

  7、固定电子警察拍照成本费

  取消

  8、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费

  取消

  取消“计算机安全考核费(含9、计算机安全培训考核费

  证书工本费)”

  1、毕业生报到证工本费(含教取消

  育部门)

  五

  人事

  2、人事争议仲裁费

  取消

  3、出国留学代理服务费

  取消,转经营

  取消“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劳动保六

  障

  卡)工本费

  行设立)”

  1、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IC(Ic卡)工本费(限于各地自七

  建设

  1、城市绿化费

  取消

  2、工程勘察设计优秀奖申报费

  取消

  3、水表强制性检定性(市级)

  取消

  1、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与取消

  考试费

  八

  交通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取消

  3、车辆运营证工本费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取消

  取消意见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通信管理局执取消

  收)

  信息产九

  业

  2、通信工程质量监督费(通信取消

  管理局执收)

  3、通信工程定额测定费(通信取消

  管理局执收)

  取消“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消1、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

  毒收费”

  十

  畜牧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费资取消

  格审查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本费

  取消

  十一

  卫生

  2、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费

  取消,转经营

  3、医师资格认定费

  取消

  取消“计划生育手术费(限于1、计划生育手术费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

  人口计十二

  生

  2、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费

  取消

  3、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费

  取消

  4、输卵(精)管复通术许可证取消

  费

  5、节育手术证明工本费

  取消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工本费

  取消

  1、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十三

  税务

  (含资格审查费)

  取消“报名资格审查费”

  1、集贸市场管理费

  取消

  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十四

  工商

  取消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取消

  工本费

  1、税控加油机整机防爆检验费

  取消

  质量技十五

  术

  监督

  3、司炉工焊工合格证工本费

  取消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费

  取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业证工本费”

  1、有线电视播放许可证费

  十六

  广电

  2、卫星电视收视管理费(含相取消

  取消

  关许可证工本费)

  新闻出十七

  版

  1、印刷许可证工本费

  取消

  十八

  统计

  1、统计管理登记证工本费

  取消

  十九

  盐业

  1、食盐零售许可证费

  取消

  1、考古调查费

  二十

  文物

  2、考古勘探费

  附件2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9项)

  收费项目

  序号

  部门

  合计

  重申取消

  重申取消

  停止征收意见

  共停止征收49项

  发展改一

  革

  1、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

  停止征收

  1、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停止征收

  2、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

  停止征收

  二

  公安

  3、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停止征收

  4、进口机动车信息资料核查费

  停止征收

  5、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三

  民政

  1、收养登记费

  停止征收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四

  财政

  2、注册会计师证书工本费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1、劳动合同鉴证费

  劳动保五

  障

  2、劳动争议仲裁费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3、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4、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国土资六

  源

  1、石油(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费

  停止征收

  七

  建设

  1、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停止征收

  1、海员证(含加急)工本费

  停止征收

  2、船员适任证书(含海船及内河船停止征收

  舶)工本费

  八

  交通

  3、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工本费

  停止征收

  4、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停止征收

  5、船员服务簿工本费

  停止征收

  九

  水利

  1、取水许可证费

  停止征收

  1、农药登记费

  停止征收

  十

  农业

  2、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3、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农机管理部十一

  农机

  1、农机服务费

  门执收的农机服务费”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停止征收意见

  1、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十二

  畜牧

  2、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1、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费

  停止征收

  十三

  商务

  2、装船证费

  停止征收

  3、手工制品证书费

  停止征收

  4、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停止征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

  停止征收

  十四

  文化

  1、摄影师预备资格考试费

  停止征收

  1、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十五

  卫生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及考核合格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证书工本费

  十六

  工商

  1、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停止征收

  质量技十七

  术

  监督

  停止征收“修理计量器1、计量收费

  具许可证考核费”

  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十八

  林业

  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3、林权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1、药品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食品药十九

  品

  监管

  3、制剂许可证工本费

  2、药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停止征收

  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停止征收

  费

  二十

  旅游

  2、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停止征收

  工本费

  二十外专

  一

  1、外国专家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二十保密

  二

  1、保密证表包装材料费

  停止征收

  二十煤炭

  三

  1、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停止征收

  二十其他

  四

  附件3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5项)

  收费项目及标准序号

  部门

  明细

  原标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1、明传电报收费

  停止征收

  省财政厅、原物五年制试验班学一

  费

  价费字(1999)182号

  从2009年新学7000元/5600元/教育

  1艺术、体育专业

  年

  年

  年开始执行,包括在6000元/3300元/2英语专业

  年

  年

  校生和新生

  价局、原教委豫3其他专业

  5000元/4400元/医学专业

  年

  年

  5000元/3600元/理工专业

  年

  年

  5000元/3300元/文科专业

  年

  年

  省财政厅、发展考生电子信息采二

  集费

  15元/人

  12元/人

  (2005)9号、〔2007)8号

  改革委豫财办综

  原省物价局、司公证费(限行政

  机关)

  价费字(1998)366号

  法厅豫

  司法

  l证明经济合同

  (1)

  证明土地使用权标的额标的额

  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500000元以下部分

  0.3%0.25%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

  标的额0.25%标的额

  0.2%

  5000001元至标的额标的额

  0.15%l0000000元部分

  0.2%10000001元至标的额标的额

  0.1%20000000元部分

  0.15%20000001元至标的额标的额

  0.08%50000000元部分

  0.1%财产抵押公证登(2)

  记收费

  400元/件

  200元/

  件

  证明房屋租赁收(3)

  费

  200元/件

  100元/

  件

  证明民事协议

  证明留学协议、定向培养协议、150元/婚前财产协议、件

  2夫妻财产约定书、合伙协议等

  80元/件

  证明养路费征收200元/合同、供用电合件

  同等

  50元/件

  证明收养关系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3生父母单方送养的300元/件

  100元/

  件

  600元/件

  300元/

  件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800元/件

  400元/

  件

  收费项目及标准序号

  部门

  明细

  原标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证明遗产继承,4赠与和遗赠

  司法

  受益额2%200-50元/件

  省发展改革委、财

  260元/四

  司法考试考务费

  人次

  人次

  (2006)996号

  240元/政厅豫发改收费省政府法制办、省

  保存人事关系、五

  档案管理费

  10元/月

  5元/月

  委、监察厅豫政法(2005)49号

  财政厅、发展改革人事

  专业技术职称外六

  语等级考试

  省发展改革委、财

  45元/科

  35元/科

  政厅豫发改收费(2006)976号

  经济专业技术资七

  格考试费

  50元/科

  40元/科

  省发展改革委、财

  政厅豫价费字

  (2006)976号

  原省物价局、财政

  监理工程师资格八

  考试费

  (1996)294号

  50元/科

  40元/科

  厅豫价费字省财政厅、原物价

  110元/造价工程师执业九

  资格考试费

  四科

  95元/四局豫财预外字科

  (1998)35号、60元/二45元/二豫价费字

  科

  科

  (1998)155号

  60元/二50元/二企业法律顾问资十

  格考试费

  120元/四科

  lOO元/四科

  科

  科

  省财政厅、原物价

  局豫财预外字(1998)36号、豫价费字(1998)154号

  原省计委、财政厅

  房地产经纪人执十一

  业资格考试费

  137号

  70元/科

  65元/科

  豫计收费(2003)

  计算机软件专业十二

  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费

  省发展改革委、财

  55元/科

  45元/科

  政厅豫发改收费(2004)1054号

  原省计委、财政厅

  房地产估价师执十三

  业资格考试费

  57元/科

  55元/科

  882号,豫发改收费(2005)52号

  豫计收费(2002)省发展改革委、财

  公务员录用考试十四

  费

  号

  40元/科

  30元/科

  政厅(2005)799省发展改革委、财

  事业单位公开招十五

  聘人员考试费

  40元/科

  30元/科

  豫发改收费(2007)1861号

  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

  专业技术人员计十六

  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50元/科

  40元/科

  豫发改收费(2005)1211号

  政厅

  省财政厅、发展改

  革委豫财预外字十七

  事业单位登记费

  (2000)22号、豫价费字(2000)152号

  初始登记(备1案)费

  300元/件

  200元/

  件

  150元/2变更登记费

  件

  100元/

  件

  人事考试数码照十八

  相和信息卡工本费

  省发展改革委、财

  15元/次

  12元/次

  政厅豫发改收费(2005)799号

  原省物价局、财政

  专业技术职务任十九

  职资格评审费

  (1997)180号

  厅豫价费字300元/1高级

  人

  260元/

  人

  150元/2中级

  人

  120元/

  人

  省财政厅、原物价局豫财预外字计算机应用能力二十

  培训考核收费

  次

  次

  价费字(1999)216号

  序部门

  号

  细

  收费项目及标准明原标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50元/人40元/人(1999)26号、豫

  原省计委、财政二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劳动

  保障

  职工医疗保险手册二十及医疗保险卡(IC23元/卡

  16元/卡

  豫计收费(2002)二

  卡)工本费

  1187号

  原省计委、财政厅

  一

  (考核)费

  原收费标具体收厅、原劳动厅豫计费标准准降10%收费(2003)2305另文下号

  达

  仅指

  郑州市

  省发展改革委、财二十土地复垦费

  三

  (2006)1263号

  政厅豫发改收费

  集体、个体因地下采煤、采矿等生产1.5-2元建设造成耕地塌陷/吨

  或者待塌陷以该矿设计生产量

  国土

  资源

  1中央和省属企业因地下采煤、采矿等造成土地塌陷或因8-10元/7-9元/生产建设中挖损、平方米

  压占造成土地破坏,影响种植的耕地

  平方米

  元/吨

  1.3-1.因排放粉煤灰、煤矸石、选矿、尾4.5元/2沙、冶炼矿、渣等平方米

  压占土地的,压占破坏耕地

  方米

  4元/平

  废弃的建筑物、水利工程、铁路用5元/平3地、公路用地及停方米

  止和迁移的企业用地

  平方米

  4.5元/

  省财政厅、原物价土地闲置费

  二十四

  耕地前三年平均用2-4倍

  产值的2-3.5倍

  局豫财预外字(1999)40号

  二十耕地开垦费

  五

  省政府办公厅豫政

  办(2007)33号

  非农业建设项目占

  用耕地的110元燉/9元燉/占用望天田的平方米

  平方米

  12元燉/11元燉/占用旱地的平方米

  平方米

  占月水浇地、灌溉14元燉/13元燉/

  水田、菜地的平方米

  平方

  米

  非农业建设项目占

  用基本农田的20元燉/18元燉/占用望天田的平方米

  222元燉/20元燉/占用旱地的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占用水浇地、灌溉24元燉/22元燉/

  水田、菜地的平方米

  平方米

  原省计委、财政厅建二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0.3%设

  六

  费

  1019号

  0.1%豫计收费(2001)

  省发展改革委、财二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七

  (2008)551号

  政厅豫发改收费

  1住房房屋登记

  80元/件

  60元/件

  550元/2非住房房屋登记

  件

  序部门

  号

  细

  收费项目及标准明原标准

  400元/

  件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不超过建二十工程定额测定费

  八

  1.2‰

  安量不超过建安量

  l‰

  原省计委、财政厅

  豫计收费(2001)1019号

  建设

  二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九

  费

  (2007)906号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豫发改收费

  1砖混、砖木、简易

  结构

  1.6元/郑州市

  平方米

  1.4元/

  平方米

  其他省辖市和五个1.8元平省直管县(市)

  1.6元/

  /平方米

  平方米

  2.0元/各县(市)

  平方米

  1.8元/

  平方米

  框架、框剪、剪力

  墙等结构

  1.8元/郑州市八层以下

  平方米

  2其他省辖市和五个1.6元/

  平方米

  2.0元/1.8元/

  平方米

  平方米

  省直管县(市)八层以下

  各县(市)八层以2.2元/2元/平

  下

  平方米

  方米

  原省计委、财政厅

  三十

  内河航道养护费

  6%5%豫计收费(1997)353号

  原省物价局、财政

  交三十公路运输管理费

  通

  一

  (1997)353号

  0.8%0.6%厅豫价费字原省计委、财政厅

  三十水路运输管理费

  二

  353号

  1.6%1%豫计收费(1997)省水利厅、财政三十河道采砂管理费

  三

  政字(1990)57号

  水利

  销售价1砂、石、土料

  10-20%10%销售价5-

  厅、原物价局豫水

  2淘金沙

  产值3-5%产值l-3%

  省财政厅、原省计

  三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

  四

  费

  财预外字(2000)33号

  委豫

  水土保持补偿费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按被损坏设施的实际价值予以补1元/平偿;宜以面积方米

  (如:梯田、水平阶、淤地坝等)计1算的平方米

  0.8元/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林

  草措施综合配套面积的1.5元/平方米

  1.2元/

  平方米

  水土保持重点治理1.5元/区、重点预防保护平方米

  1.2元/

  平方米

  区及大中型水利工程、河道影响区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林草的按损坏设施的实际价值予以补偿,对按面积征收的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2失,无力或不便自行治理的序部门

  号

  细

  收费项目及标准明原标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未编制水土保持方2-3元/案的生产、建设等平方米

  水2利

  倒弃土弃渣等物质占地面积预征收

  项目,按征地和倾1.5-2.5元/平方米

  从事挖砂、采石、产值2-5%产值烧制砖瓦、石料加工和零星分散的开矿等生产、建设活动的l.5-4%

  原省物价局、财政

  厅豫价费字三十畜禽及畜禽产品防五

  疫检疫费

  (1993)107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豫发改办〔2004〕196号

  畜牧

  动物检疫

  货值大家畜

  0.5%1货值中家畜

  0.5%

  货值0.35%

  货值0.35%

  犬

  货值

  货值

  0.5%0.35%动物产品检疫

  大家畜(牛马驴骡

  货值驼)

  2中家畜(猪、羊等)

  货值0.7%0.7%

  货值0.5%

  货值0.5%

  货值犬

  0.7%

  货值0.5%

  三十新兽药审批费

  六

  原国家物价局、财

  政部

  价费字(1992)452号

  临床研究审批

  1第一、二类

  700-1000元/制剂550-800元/制剂

  (品种)

  (品种)

  600-700元/

  第三类

  制剂(品种)

  480-550元/制剂(品种)

  1000元/800元/第四、五类

  制剂

  制剂

  (品种)

  (品种)

  试生产(生产)审

  批

  4300-

  212000元第一、二类

  /制剂3400-9500元/

  制剂(品

  (品种)

  种)

  2700-第三类

  2100-

  8000元/6400元/

  制剂(品制剂(品

  种)

  种)

  2000-2500-45003600元/第四、五类

  元/制剂制剂(品(品种)

  种)

  试生产转正式生产2000元/1600元/3审批

  (第一、二类)

  制剂

  (品制剂(品种)

  种)

  6000元/4800元/原国家物价局、财

  三十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品种

  七

  审批、发证收费

  (1992)452号

  品种

  政部价费字

  三十新兽药质量复核检八

  验费

  原国家物价局、财

  政部价费字(1992)452号

  600一800450-6501一类

  元

  元

  序部门

  号

  收费项目及标准明原标准

  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500一700400-5502二类

  元

  元

  畜3牧

  三类

  300一500240-40元

  元

  200一300150-2504四、五类

  元

  元

  原省物价局、财政

  三十护士注册费(首次8元/次

  5元/次

  厅、卫生厅豫价费九

  注册)

  字(1995)78号

  卫生

  执业医师注册费省财政厅、原物价四十

  (含执业医师证书25元/人

  20元/人

  局豫财预外字

  费)

  (2000)26号

  四十医师资格考试费

  省财政厅、原物价

  局豫财预外字

  一

  (2000)26号

  160元/1执业医师

  人

  135元/

  人

  150元/2执业助理医师

  人

  125元/

  人

  3150元/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人

  120元/

  人

  传统医学师承及确280元/4有专长人员医师资人

  格考核

  人

  225元/

  原省计委、财政厅

  四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二

  考试费

  收费(2001)1620号

  豫计

  1初级

  50元/科

  45元/科

  2中级

  70元/科

  65元/科

  具体收客运索道运营审查四十检验费和定期检验

  三

  费

  定

  另行核费标准

  压力管道安装审查质四十检验费和定期检验准降20%费

  (2005)610号

  原收费标政厅豫发改收费量

  四

  技术

  监四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费

  原收费标省发展改革委、财具体收费标准另文下达

  省发展改革委、财具体收政厅豫发改收费费标准另文下达

  督

  五

  准降20%(2005)610号

  省财政厅、发展改四十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六

  费

  原收费标革委豫财综准降20%(2004)63号

  具体收费标准另文下达

  计价费(1996)1500号,计价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四十证收费(含审查七

  费)

  元/证

  元/证

  (2002)29号,豫财办综(2007)13号

  1700-22001350-1700号,豫财综(1999)170四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八

  收费

  原省计委、财政厅

  豫计收费(2003)863号

  技术服务费(含证

  108元1书费)

  /次

  90元/

  次

  组织代码电子副本

  40元/

  30元/2本

  本

  具体收省发展改革委、财四十计量检定收费

  九

  准降20%(2006)948号

  达

  原收费标政厅豫发改收费另文下费标准

  序部门

  号

  细

  收费项目及标准明原标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广播电视新闻采五十

  编、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费

  省财政厅、发展改

  革委豫发改收费(2005)1515号

  广新闻采编人员

  电

  1/人

  /人

  180元

  150元

  播音员、主持人资220元/2格考试

  人

  185元/

  人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食品

  药品

  1监管

  2实地勘检审核费27000元(省管品种的企21000元受理申请费

  500元/企业

  400元/五十规范认证(GMP)一

  费

  省发展改革委、财

  政厅豫发改收费函(2004)499号

  企业

  业)

  /剂型

  (含一条/剂型

  (含一条生产线)

  生产线)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五十规范认证(GSP)二

  费

  省发展改革委、财

  政厅豫发改收费函(2004)499号

  受理申请费

  1500元/企业

  300元/

  企业

  实地勘检审核费

  大型零售企业

  5000元/4000元/

  企业

  企业

  2中型零售企业

  4000元/3000元/

  企业

  企业

  小型零售企业

  3000元/2000元/

  企业

  企业

  农村GSP认证费

  500元/受理申请费

  3企业

  l00元/企业

  1500元/1O00元/

  实地勘检审核费

  企业

  企业

  省财政厅、发展改

  五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三

  费

  (2006)1683号

  革委豫发改收费140元/普通话类笔试

  人

  旅游

  面试

  人

  1120元/110元/人

  95元/人

  175元/外语类笔试

  人

  2面试

  140元/人

  120元/95元/人

  人

  民族

  五十清真食品认证费

  宗教

  四

  l.5‰

  l.2‰

  1174号

  原国家计委、财政货值货值部计价格(2000)

  原国家物价局、财

  档案收费

  档五十

  政部价费字(1992)130号

  案

  五

  证明费(出具房、10-400元

  10-300元

  地产等)

  附件4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1项)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原定标准

  原收费依据

  企业名称核准费

  30-60元/工商

  一

  次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7)1354号、豫发改收费(2004)1386号

  代办法人证书、法人委10-30元/二

  托证书

  次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7)1354号

  代办经纪人资格证书

  三

  10-60元/次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7)1354号

  代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800-2500元四

  (指省级500万元及以/次

  下)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7)1354号

  供用电工本费

  一

  0.5-5元/份

  原省物价局、原电力工业局豫价费字(1995)第107号

  电力

  临时用电接火费

  二

  次

  20-80元/

  房地产交易市场摊位费

  原委托市地一

  制定标准

  建设

  开发企业信息入网费

  二

  制定标准

  原委托市地原省物价局、建设厅豫价房字(1996)187号

  房地产口头咨询费

  三

  原委托市地制定标准

  房地产咨询费(技术难四

  度较大)

  标的额0.5%

  房地产交易市场广告业五

  务收费

  房屋互换服务费

  六

  50-200元/

  宗

  自来水开口费

  (自立七

  项目)

  八

  有线电视信号接通费

  20元/户

  原省物价局、原劳动厅豫价房一

  劳动

  保障

  二

  用人信息人网服务费

  5元/次

  失业信息入网服务费

  10元/人

  字(1996)207号

  三

  求职信息入网费

  5元/次

  电子计算机就业咨询费

  四

  5元/次

  原省物价局、财政厅、原劳动厅豫价费字(1993)67号

  五

  劳务交流会门票

  1-3元/张

  寻呼台气象预报

  气象

  1000-15000元/年

  原省物价局、财政厅、气象局豫价费字(1994)24号

  附件5省下放许昌市审批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项)

  部

  门

  序

  号

  收费项目

  国土资源

  地产交易服务收费

  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服务

  1费

  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服务

  2费

  附件6降低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1项)

  序部门

  号

  收费项目

  原标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保存人事关劳动

  保障

  费

  系、档案管理月

  15元/原省物价局、财政5元/月

  厅、原劳动厅豫价费字(1993)67号

  原省物价局、省交通汽车技术等级交通

  评定检测费

  车次

  车次

  326号

  lOO元/80元/厅豫价费字(1998)

  原省物价局、土地局

  国土资源

  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元)

  4‰

  3‰

  土地评估费

  宗地

  宗地

  豫价房字(1995)012号

  101-200万元

  部分

  3‰

  2.5‰

  201-1000万元

  部分

  2‰

  1.5‰

  1001-2000万

  元部分

  1.5‰

  1‰

  2001-5000万

  元部分

  0.8‰

  0.6‰

  建筑工程施工一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费5%收费(2004)1555号

  图设计审查费

  费6%住房以外房产

  转让手续费

  建设

  二

  新建房

  0.5%0.3%成交价成交价

  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收费(2005)1825号

  存量房

  成交价成交价

  0.8%0.5%含住房抵住房以外房产抵押额三

  抵押(典当)0.1%手续费

  费

  0.08%收费(2005)1825号

  当)手续抵押额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押(典房地产中介服

  务收费

  原省物价局、建设厅房地产书面咨询服务费

  300-l000100-500豫价房字(1996)元/件

  元/件

  1187号

  房屋买卖代理成交价成交价

  四

  费

  0.5-2.5%0.2-1%代办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成交价0.1%成交价

  0.05%

  代理房地产拍标的额卖、典当、抵0.1%押收费

  0.08%标的额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原标准

  现标准

  原收费依据

  备注

  原省物价局、建设厅

  房地产评估收费评估价

  评估价

  豫价房字(1996)(房产为主)

  187号

  100万元以下5‰

  (含100万元)

  4‰

  五

  100万元以上至2.5‰

  l001万元

  2‰

  建设

  lOOl万元以上1.5‰

  至2000万元

  1‰

  2001万元以上0.8‰

  至5000万元

  0.6‰

  工程造价咨询服六

  务收费

  原收费标准降20%省发展改革委豫发改具体收收费(2004)1765号

  费标准另文下

  达

  公证费

  原省物价局、司法厅

  豫价费字(1998)366号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

  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500000元以下司法

  部分

  标的额0.3%标的额0.25%

  (一)

  500001元至标的额标的额0.2%

  5000000元部分

  0.25%5000001元至标的额10000000元部0.2%分

  0.15%标的额

  1OO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标的额0.15%标的额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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