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直接去省信访算越级吗
信访能越级吗?有什么政策规定?
在每一个地方都肯定会有贪污犯罪或者欺凌百姓的情况,只是每一个地区的程度不同罢了。对于欺凌百姓我们都是非常愤怒的,因为我们就是百姓。对于欺凌百姓很多人都会想到一个方式,那就是上访。那么信访能越级吗?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在每一个地方都肯定会有贪污犯罪或者欺凌百姓的情况,只是每一个地区的程度不同罢了。对于欺凌百姓我们都是非常愤怒的,因为我们就是百姓。对于欺凌百姓很多人都会想到一个方式,那就是上访。那么信访能越级吗?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越级上访
越级上访是信访人跨越本级向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从2014年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
▲政策简介
▲法律规定
2005年1月10日施行的《信访条例》,对信访、信访人、信访事项等都作了明确的解释。信访,是指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这些都表明,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上访规范
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引导依法逐级走访。文件明确分级受理来访事项,对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来访事项等,可启动责任
篇二:直接去省信访算越级吗
越级信访的认定标准
越级信访是指群众在向下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无果后,向上级信访部门继续反映的行为。为了正确认定越级信访,需要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1.职能权限不符:当群众向下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但该部门无权处理或处理后仍无法解决时,群众可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这种情况不属于越级信访。
2.重要性要求高:如果问题涉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利益等,群众可直接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这种情况也不属于越级信访。
3.立场要坚定:如果群众对问题有明确的认识和态度,并坚定不移地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而不是因个人得失而不断地跨级反映,这种情况才能被认定为越级信访。
4.所有下级机构已反映过:如果群众已经向所有下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并且得不到解决,群众才会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这种情况也可以被认定为越级信访。
以上是越级信访的认定标准,只有在符合以上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将群众的反映认定为越级信访。对越级信访需要正确处理,同时也要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提高群众的信访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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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直接去省信访算越级吗
国家信访条例关于党员越级访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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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我们都知道很多地方都是有信访管理制度的,对于不满足于国家相关政策,或者自己的福利待遇没有得到落实的,可以上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越级上访。国家信访条例关于党员越级访有关规定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越级上访有关规定文件条例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该文件规定:
“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这段话的关键在最后一句: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与此相对应的,在《公务员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叫做:逐
级上报制度。
还有,2014年4月23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据介绍,这是国家信访局针对类似问题首次出台系统化的专门文件。2014年5月1日起将实施。
《办法》共17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明确分级受理来访事项,即由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受理办理来访事项;要求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依法按程序规范受理办理来访事项,向群众出具相关文书等;强调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不按要求登记录入、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来访事项、不执行来访事项处理意见等,要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视情通报和启动责任追究;明确相关配套要求,包括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制定配套措施、明确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等。
其中大家需要明确了解的是: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二、逐级上访与越级上访
逐级上访,或者逐级上报,是个什么样的制度呢?说白了就是:如果你是一名科员,如果你发现你的科长贪污腐败了,你需要先向该科长反映举报,然后科长反映给处长,处长反映给局长——逐级上报;如果你是一个老百姓,你被村长欺负了,你需要先向该村长反映问题,然后由该村长反映到乡长,乡长反映到县长……
那么,越级上访便是走访中的行为之一,是指信访人在走访中,越过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到更高机关走访的行为。如: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到乡镇、县区不是越级上访;反映县委书记、县长违纪问题到市、省不是越级上访。也就是超过有权受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的走访行为,便是越级上访。直接越级上访反映问题,上级机关只登记,不受理。
三、为什么不能越级上访
1、上访是宪政制度不成熟的产物;2、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但是上访已经成为法律实施的障碍;3、越级上访是中国政治的传统大忌,在古代越级告状之前原告甚至要接受“滚刀板”、“杀威棒”之类的酷刑;4、越级上访破坏了地方政权的威信,也使地方政权的一些非法举动被中央知道,地方政权的负责人会因此受到中央责罚,所以地方政权极力避免自己的治下出现越级上访;5、越级上访会使得中央对地方负责人印象不佳,影响地方负责人及相关官员的仕途,所以地方极力避免越级上访出现;6、越级上访的对象及其背后的相关官员都会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所以从地方到中央相关人员都会极力阻挠越级上访成功;7、上访经常会造成群体性事件,沦为反华份子的工具,造成外交被动,所以中央也不愿意出现上访,希望把事情解决在基层;8、上访与宪政理论不符,在中央提倡依法治国的理论后,越级
上访就成为干扰政治改革的弊政,中央不再愿意通过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9、越级上访经常造成上下级之间的矛盾,消耗行政资源,所以中央与地方都不愿意出现越级上访;10、中央提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以巩固基层干群关系,缓解干群矛盾,所以不希望出现越级上访。
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上访的事项有大有小,越级上访会造成高层国家工作人员的业务繁重,且还会败坏当地政府的形象,所以国家鼓励逐级上访,对于越级上访的现象极力遏制。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关于党员越级访有关规定,越级上访的,一般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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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
篇四:直接去省信访算越级吗
多次越级信访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市某区某村的村民,我在此向您汇报我多次越级信访的情况。
自从我发现村里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决策和管理问题后,我先后多次向上级部门进行了信访。我曾先后多次向镇政府、区政府和市政府进行了信访,希望能够得到解决。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我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和阻碍。
首先,我在进行信访时遇到了部门之间的推诿和相互推责。在我向镇政府进行信访时,他们告诉我这是区政府的事情;而在我向区政府进行信访时,他们又告诉我这是市政府的事情。这种推诿和相互推责让我感到非常无奈和沮丧。
其次,我在进行信访时遇到了一些官员的不作为和敷衍态度。有的官员对我的问题态度漠不关心,甚至有的官员在处理我的信访时只是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这让我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慨。
最后,我在进行信访时也遇到了一些不必要的程序和要求。有的部门要求我提供大量的证据和材料,有的部门要求我填写繁琐的表格和申请书。这些不必要的程序和要求让我感到非常疲惫和无力。
尊敬的领导,我在此希望您能够重视我的信访问题,给予我公正的对待和解决。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村民,只是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改善生活环境,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我一些帮助和支持。同时,我也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并解决在信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让信访工作更加顺畅和高效。
谢谢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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