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计分标准(5篇)

时间:2024-10-23 16:42:02 浏览量:

篇一:党员积分计分标准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十篇】

  第一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是党组织对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的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呢?

  第二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分为两个阶段:年度积分和累计积分。年度积分主要体现党员在某一年度内的工作表现,累计积分则是对党员加入党组织以来的工作表现的综合评价。

  第三篇:

  年度积分的评分标准包括党员参加集体学习的次数、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次数、党员在支部会议上的发言情况、党员参与组织工作的情况等。

  第四篇:

  累计积分的评分标准包括党员在基层组织中的担任职务情况、党员在社会服务中的表现、党员在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方面的成绩、党员在思想党性方面的表现等。

  第五篇:

  为了实现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的有效实施,党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并明确责任、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党员更加勤奋工作,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六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评分标准,避免因地制宜、应对灵活的误解和滥用。

  第七篇:

  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的重点是激励和约束。通过积极参与党建根据地建设、科学技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党员将成为优秀的共产主义事业参与者,同时也将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和成就。

  第八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党员的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需要。在调整过程中,应注意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九篇:

  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需要党员与党组织相互配合,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第十篇:

  通过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党组织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调动和激励作用,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夯实党的基础,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

篇二:党员积分计分标准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凝聚力,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特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一、积分计算规则

  1.出席党组织会议:每次出席党组织主题会议、组织生活会议评议述职等,可获得0.5积分。

  2.签到:每次参加部门或党组织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进行签到,缺席须请假,未请假者将扣除一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3.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宣传、学习讨论活动通报、撰写宣传稿件、制作海报等,按实际工作量工时计算,每1小时可获得0.5积分。

  4.参与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每次可获得1积分,每年累计不超过5分。

  5.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议,每次可获得5积分。且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否则将被扣除积分。

  6.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各种党组织、部门、社区等级别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每次参加1小时以上的活动,可获得1积分。

  7.个人行为:表现出积极进取的个人行为,如提出好的建议、帮助其他党员、担任义务工作等,6个月内每次可获得0.5积分,累计不超过2分。

  二、考核方法

  1.每月向党组织汇报积分情况,由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评定个人积分。

  2.通过年度评选,选出积分最高的党员,作为该年度优秀党员,并由组织予以表彰。

  3.对于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应进行谈话并纳入考核管理名单,对其进行约谈等必要的督促措施。

  三、积分奖励和处罚

  1.获得优秀党员称号和组织肯定的党员,可获得奖项和物资奖励。

  2.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将被限制参与党组织的活动及岗位,直至积分恢复合格标准。

  3.违反组织纪律、涉及违法犯罪等情况,将被视为失去党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应与党员考核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紧密结合。

  2.党组织应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积分情况,并将其写入党员档案之中。

  3.如果任何党员对本积分管理制度有异议,可向党组织提出,组织应及时回复并解决相关问题。

篇三:党员积分计分标准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交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交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研究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研究活动,认真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研究、个性化研究、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研究笔记或研究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

  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研究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研究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感化;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公道化发起,为本公司生产谋划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紧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匡助群众解决实践艰巨,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管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意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有关规定反映题目、曲解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养有关规定,直系支属违反计划生养政策计划外生养;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可以向公安构造或检察构造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规律例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直,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末实行民主评断积分,评断结果为优秀积20分,优秀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断会议会商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断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断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

  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承认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申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研究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声誉,坚持准绳,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科学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养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头脑情况的扣5分。

  6、,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规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5、量化考核举措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篇四:党员积分计分标准

  

  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

  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他们在旅体事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总支根据我局机关党员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将机关党员管理细化为教育培训、义务履行、业务工作开展、承诺奉献等四大项十八小项。我们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创新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积分办法

  一)党员教育培训(25分)

  1.党员积极参与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自觉研究政治理论。(5分)

  2.全年参与各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5次,或不少于总培训次数的80%。(5分)

  3.全年记写研究笔记不少于3万字。(5分)

  4.全年撰写研究心得或体会文章不少于6篇。(5分)

  5.全年撰写党建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5分)

  二)党员义务履行(25分)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研究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___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3.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分)

  4.密切联系群众,能按照“三项”服务要求,积极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善于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5分)

  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奉献精神,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5分)

  三)业务工作开展(25分)

  1.个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并能积极抓好实施。(5分)

  2.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5分)

  3.能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或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5分)

  4.按要求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10分)

  四)党员承诺兑现(25分)

  1.党员承诺内容具体实在,切合实际,且有操作性。(5分)

  2.按照承诺事项,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兑现承诺。(5分)

  3.能按月总结并向党组织汇报承诺兑现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新的承诺,确保工作连续性。(5分)

  二、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在州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励2分。

  2.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奖励2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励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励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励。

  二)惩罚制度

  1.日常工作失误的,失误一次扣除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再予以加扣。

  2.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失误的,失误一次扣除8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再予以加扣。

  3.关键工作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业务工作项全部积分。

  4.工作积极性差、办事拖拉或年度相对工作量极小的,酌情扣分。

  5.不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的,酌情扣分。

  6.受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理的,或被发现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每次扣除15-30分,严重者取消其积分资格。

  四、评分标准

  一)满分为100分,依据奖惩制度进行评分。

  二)总积分为奖励分数与惩罚分数之和。

  三)总积分在100分及以上为优秀;90-100分为良好;80-90分为一般;80分以下为差。

  五、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每年评定一次,年终总评,考核以总评积分为准。每次评定结果应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六、积分运用

  积分可用于党员先进性评定、岗位晋升、表彰奖励、党费缴纳等方面。同时,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引导和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促进党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篇五:党员积分计分标准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

  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

  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四、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

  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此文只供参考,写作请独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本文并不针对某个人(单位),祝您工作愉快!一是主要精力要放在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上,二是业余时间坚持写作总结,这是一个

  长期的积累过程,剩下的,不用过于浮躁,交给时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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