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党支部书记的廉洁提醒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篇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
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
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
(一)信访谈话对象。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审计谈话制度
(一)审计谈话对象。对审计中发现廉洁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的领导干部。
(二)审计谈话内容。指出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醒意见,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馈。
(三)审计谈话方式。涉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领导个人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
涉及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线索应移交派驻派市驻建局纪检组。
四、案后整改谈话
(一)案后整改谈话对象。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轻微违纪或廉洁自律方面的党员干部。
(二)案后整改谈话内容。指明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轻微违纪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性质,强调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从政。
(三)案后整改谈话方式。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行的方式,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由派驻纪检组对其进行约谈,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馈。
五、廉政责任谈话
(一)廉政责任谈话对象。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廉政责任谈话内容。单位和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办党组工作部署的情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开展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提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三)廉政责任谈话方式。廉政责任谈话在党组织领导下,由机关总支、支部组织,有关科室配合。廉政责任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谈话时,要有汇报材料。
六、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要求
(一)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办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二)谈话提醒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作出表态,认真纠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谈话要坚持登记备案制度。开展谈话活动,谈话人必须2人及以上,并做好书面记录。其中:党组书记的谈话由综合科记录;
分管领导的谈话由分管科室负责记录,送综合科备案;
谈话对象或谈话对象所在科室(单位)应同步记录。谈话记录应经谈话对象核实签字。谈话提醒形成的有关材料应在每次谈话后及时整理交综合科统一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备查。
(四)谈话提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泉委办〔**〕3号),追究机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
本规定由市人防办党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二)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特制定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副科以下干部为提醒谈话对象。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安排。
二、提醒谈话内容主要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敏感节日、干部岗位职务变动、干部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不廉洁行为、群众举报但又构不成违纪等列为提醒谈话内容。
三、提醒谈话由局班子领导或纪检组组长负责,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提醒谈话对象提出要求和谈话对象有说明表态的,由负责谈话人填写《干部提醒谈话情况登记表》,交局纪检组备案。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要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防止简单粗暴。
五、要加强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对所属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违纪苗头不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者,在惩处违法违纪者本人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失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篇三)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内容
(一)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及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工作情况。
(二)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一心一意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情况。
(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对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等情况。
(四)本单位开展党风党纪、从政道德等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五)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核实,并就领导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六)对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反映有关问题。
(七)其他需要提醒谈话的内容。
二、谈话对象
场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委“四职”干部。
三、谈话方法
谈话以个人交流谈心为主,每年3-4次。涉及轻微违纪问题的,根据纪委常委会的意见对该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几点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及各项党政纪条规,正确认识和对待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党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到廉洁从政。
2、谈话对象要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认真查摆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廉洁勤政、领导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进行对照和反思,并加以整改。
3、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4、每次谈话后,乡纪委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统一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两级法院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廉政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纪委有关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廉政谈话是指在市、县两级法院党组、院长的领导下,以廉政建设、司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由谈话人对被谈话人进行教育,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提醒,对已出现的问题予以告诫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廉政谈话分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新选拔、调进干部廉政教育谈话。提醒谈话是指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强烈或有违纪苗头性问题的被谈话人,进行及时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是指对经有关部门初步核查,具有一定过错或轻微违纪行为的被谈话人,进行批评和告诫。新选拔、调进干部廉政谈话是指对新选拔为各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前和新调进法院干部上岗前的廉政谈话。
第四条廉政谈话内容:(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审判(执行)纪律的情况;
(2)履行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职责的情况;
(3)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廉洁自律规定及本院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回避制度、法官惩戒规定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情况;
(5)遵守省法院、市中级法院制定的两个“十个严禁”以及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与律师和当事人行为“八项纪律”的情况;
(6)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及有关部门受理的举报问题;
(7)其他需要提醒和告诫的问题。
第五条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分为:院长(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谈话;
副院长、党组成员与各部门正、副职干部谈话;
各部门正职与本部门的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谈话;
视情况需要可另行确定谈话人。
第六条廉政谈话组织实施院长(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进行提醒、诫勉谈话,或授权进行提醒、诫勉谈话,由党组办事机构政工部门负责通知被谈话人,院长(党组书记)或被授权人实施;
副院长、党组成员与各部门正、副职进行提醒谈话,分别由副院长、党组成员负责实施,根据需要纪检组、监察室可派员参加;
各部门正职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由各部门负责实施。诫勉谈话按《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的管辖范围与职权统一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实施。新提拔为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委或院长(党组书记)实施。新提拔为各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实施。新调进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实施。
第七条廉政谈话要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对可能出现或已出现的问题,通过提醒或告诫达到教育、帮助、监督的目的。对经过谈话已经澄清的问题,谈话人要明确告诉被谈话人,使其放下包袱,振奋精神,积极工作。
第八条谈话对象确定后,由承办部门提前二至三天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自觉听取组织的询问、批评和教育,并可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情况,进行申辩。
第九条在提醒谈话中,被谈话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帮助和教育,有关部门应抓紧核实问题并视情况另作诫勉谈话;
经过诫勉谈话,发现被谈话人仍未及时改正的,应通报批评或提出对其作出组织调整的建议。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市纪委驻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解释。
(篇五)
为切实落实市卫生计生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转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茂党廉发[**]1号),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关于综合运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落实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不断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约谈对象
(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约谈;
(二)驻局纪检组长对局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
(三)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约谈;
(四)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约谈。
三、约谈内容
(一)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
(二)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维护了党的力量和权威,保证了党的坚强的战斗力,保证了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的先进性。
(三)廉洁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容执行。
(四)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
(六)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规则和修身律己的“红线”;
不遵守生活纪律,表现为生活奢靡,热衷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生活情趣低下。这其中,多是以生活爱好为外在表现。
(七)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和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工作和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坚持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重点抓好《市卫生计生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指导并督促直属单位党组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落实“一岗双责”。
四、约谈方式
约谈采取走出去登门谈、请回来约定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
五、约谈要求
(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对局党委班子成员约谈2至4人次;
驻局纪检组长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2至4人次;
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约谈2至4人次;
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约谈2至4人次。此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约谈。
(二)每位领导都要制定具体的约谈工作计划,下发约谈通知书,做好约谈记录。
(三)约谈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约谈对象在接到约谈通知后要积极准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向组织汇报思想,反映情况。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约谈对象中,不协调的班子成员重点谈,职务变动干部重点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重点谈,有重要信访问题的重点谈,在同一领导岗位上任职较长的重点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重
点谈,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要重点谈,尤其是要和一些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干部深入谈心谈话,使他们及时得到组织上的鼓励,增强工作的自信心。
(五)正确把握政策。正确领会中央提出抓早抓小政策的精神实质,处理好抓早抓小与从严治党的关系,做到“抓小”不“放大”;
处理好抓早抓小与纪律审查的关系、避免以谈话提醒代替纪律处分;早抓小与干部使用的关系、防止屡教不改、带病提拔。
处理好抓
篇二:对党支部书记的廉洁提醒
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
1.违反党纪国法,触犯法纪桩。
2.侵吞公共资源,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排挤异己,搞团团伙伙,丧失群众基础。
4.不作为,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缺乏担当精神。
防范措施: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力度。
2.规范公共资源配置和使用,强化权力监督。
3.加强群众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4.落实考核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树立担当精神。
篇三:对党支部书记的廉洁提醒
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4篇】
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1一、廉政风险点
1、在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项贷、助学金评审中指标不公开,分配未按标准执行;
2、在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面:确定困难等级标准不统一、公示名单的实际信息与本人不符;
3、在违纪学生处理方面:调查结果不实、降低处分级别或不处分;
4、在学生干部选聘方面:因人设岗或因人设定选聘条件、透露试题内容或随意提高个别人笔试面试成绩;
5、在学生党员发展方面:对考察人员未进行全面评估、人为对发展人员进行干预;
6、在考试命题方面:划定考试范围,甚至泄露试题内容;
7、在阅卷评分方面:不按标准答案评分或随意评分;
8、在工作量分配与核算方面:未按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核算;
二、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对每个学生进行全面的测评,规范公示环节,接受学生监督;
2、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面,严格执行学院的相关规定,对照认定条件及标准,规范公示环节。
3、在违纪学生处理方面,严格执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多方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实获取充足有效证据;由分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处理意见。
4、在学生干部选聘方面,严格执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公开选聘岗位,实行民主选举,接受学生监督。
5、在学生党员发展方面,严格执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拟发展人员进行考察,发展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在考试命题方面,严格执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命题管理办法(暂行)》,试卷的电子文档加密,印刷和装订环节严禁无关人员在场,试卷放入专用试卷保密室。
7、在阅卷评分方面,严格执行《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实行集体评阅、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专家抽
查和责任人签字等制度。
8、在工作量分配与核算方面,严格执行院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严格审查调串代课情况,公示教师工作量,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制度
(一)以下制度都出自学院学生手册
1、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5、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6、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二)以下制度出自学院教务处
1、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命题管理办法(暂行)
2、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阅卷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2(一)作风上的风险点。
一是不主动适应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不从推进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入手,大兴开拓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依法行政之风。
二是不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倾听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工作落实不够深入、不够具体,造成“经验主义”思想的形成。
三是思想退坡,工作松紧,缺乏奋勇争先、革命到底的信心和勇气,工作上不敢硬碰硬。
四是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能正确的抵御物质的诱惑和人情的左右,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导致拒腐防变的防线受到瓦解,手中权利失控。
(二)决策上的风险点。
一是不能够与时俱进的看待问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思考,导致工作决策上缺乏创新,工作进展上停滞不前。
二是不严格按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办事,独断专行,导致工作思路狭窄,决策管理错位。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时不仔细思考、不认真研究,导致作出的决策没有可操作性,作用不突出,效果不明显。
四是工作上不敢创新、不愿创新、因循守旧,导致决策上缺乏超前性和长远性。
(三)人事管理上的风险点。
一是人事工作的风险点。在干部配备、干部任免、人员调动等问题上偏听偏信、任人唯亲,在程序上缺乏严肃性,导致出现用人失察、用人失误。
二是队伍建设的风险点。对干部的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对干部的考核不细致、不准确;
对干部责任追究的纪律不严肃、不严明;
对工作督办不及时、不具体。
(四)财务管理上的风险点。
一是财务开支的风险点。未认真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导致开支不合理,造成办公经费紧张和干部职工工资没有保障,影响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正常运转。
二是资金使用的风险点。在大额资金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导致资金使用不当,给工作造成不利。
(五)体制机制上的风险点。
一是工作制度未及时根据发展的需要进行制定和完善,或者制度已制定却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导致无章可循,制度形同虚设,管理虚位错位。
二是机构配备不科学,导致人员分工不合理,形成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影响机关效率的发挥。
三是资产管理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和流入私人腰包。
(六)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上的风险点。
在工程招投标环节,未邀请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未及时强调招投标纪律,导致干部亲友违规插手工程;
未督促按招投标程序展开工作,导致招投标程序违法;
未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监督程序,导致工程粗制滥造、质量低劣;
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对以上六个方面风险点,我认为要从以下六点开展防范:
(一)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防范政治上的风险点。
要坚持不懈地学习政治理论,始终不渝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坚定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努力奋斗的决心和意志。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始终坚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在重大问题上要明辨是非,始终同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一个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纪律严明、政治鉴别力敏锐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
(二)强化政治意识,时刻警醒自己,防范作风上的风险点。
一是不断强化履职意识。要本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交通事业的热爱,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工作上,面对重担绝不敷衍塞责、好高骛远,勇于担当,积极主
动,努力当好“一班之长”。
二是要深入群众、扎根基层。要勤走访、勤调研,注意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认真了解和掌握基层单位的工作状况,多渠道、多途径找准执行的突破口。真正把基层同志当作智慧的源泉、力量的源泉,切实引导、保护和发挥好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做到集思广益和群策群力,真正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要继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在各项工作中带头杜绝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等现象,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在全系统倡导“铺张浪费可耻、勤俭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使勤俭节约成为每名交通人的一种习惯、一种精神。
四是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言,正确处理权利、地位和自身利益三者关系,从思想上防范腐败的侵蚀。积极接受组织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时刻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改正,让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影响和带动大家。
(三)认清工作形势,发扬民主决策,防范决策上的风险点。
一是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党委议事范围的工作,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擅自更改党委决定。
二是对涉及专业性或政策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在研究决策前,要组织专班赴基层进行调研、论证。重大部门决策要与市直相关单位和镇(办、场、园)政府沟通交流,争取支持。在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出实用可行的决策方案。
(四)坚持任人唯贤,注重从严管理,防范“人权”上的风险点。
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准确了解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继续完善干部考核的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制度,全力维护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或打击报复,不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单凭个人好恶作出人员调动、岗位变动等决定,逐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干部的任用管理。
在管人管事方面,要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管理、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实现人人有岗、岗岗有责,真正做到任务布置有细化、工作过程有监控,工作完成有奖惩。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干部执法的监督力度,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准确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行为举止,善于排查和掌握系统内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止违规信访
事件发生,维护部门的团结稳定。
(五)加强预算执行,找准廉政基点,防范“财权”上的风险点。
要认真执行分级负责和会签等财务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按照重新修订和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在局机关,凡是来客都必须按照“谁对口、谁报告”的原则,履行接待报批程序;
对超过1000元的接待活动,由“一把手”审核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并取消一般性接待活动公务用烟,有效杜绝私客公请、无客自请和大手大脚现象。在基层单位,全面推行非生产开支预算管理,实行额度控制,并定期跟踪支出情况。对超过年度预算的开支,除通报批评外,一律不予追补,并相应核减下年度预算。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使干部职工节俭办事、过紧日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强化制度建设,认真查漏补缺,防范“事权”上的风险点。
在机制建立方面,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形成即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对过去已有的制度规定,要结合实际进行修改,确保制度的切实可行性。对过去没有制度规定,要及时进行讨论制定,填补制度空缺。
(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上的风险点。
一是要规范行政许可。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办理的29项交通行政许可项目,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程序,使交通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是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处理交通行业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在“黑车”整治方面,要实行处置权限集中管理,凡是低于下限处罚的,必须由分管局长签字审核、局长批准,严禁私自放行;
在超限超载治理方面,对违法车辆按照“第一次口头教育放行、第二次卸载教育放行、第三次卸载处罚放行”的原则实施处罚。
总之,要通过各风险点的防控布控,真正筑牢我本人及全市交通系统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为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3为落实县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的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征集广大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县***主席会研究,确定如下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人事
(一)廉政风险点:
1、干部选拔任用。
2、评优评先。
3、人员奖励。
4、党费收缴。
5、发展党员。
(二)涉及人员:
***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相关负责人员。(三)防范措施:
1、按上级制度规定推荐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规定条件、程序要求、指数分配等向县委推荐干部。
2、加强党费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党费收缴工作,坚持造册登记,开正规票据,及时足额上交。
3、党员发展制度化。发展党员坚持党小组推荐、支部研究表决制。
4、评优评先程序。评优评先坚持委办推荐、党支部研究的程序,注重参考目标考核结果、民主测评结果等。
二、财务管理
(一)廉政风险点:
1、物品采购、公务接待、文件印刷、车辆用油及维修等办
公经费各项开支。
2、资产处置。
3、财务报销。
4、资金管理。
5、票证管理。
(二)涉及人员:
县***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三)防范措施:
1、坚持开支预算和大额采购班予集体研究制度。大额开支必须经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实施定点采购。对修车、加油、招待等可实行定点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定点采购。
3、严格审批制度。由秘书长负责财务审批,杜绝多头审批现象。
4、规范资产处置。对需处置的财产,由办公室汇总初审,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并按上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5、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坐支挪用,并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6、强化物品管理。购置物品一律造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性的物品支领,要有发放登记。
7、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履行招待
费开支审批手续。
8、落实公开制度。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内容及时限,公开上述工作结果。
其中:中风险点有两处:1.财务报销2.资金管理低风险点有八处:1.干部选拔任用。2.评优评先。3.人员奖励。4.党费收缴。5.发展党员6.物品采购、公务接待、文件印刷、车辆用油及维修等办公经费各项开支。7.资产处置。8.票证管理。
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4风险点:
1、不依法履行职务,学校人财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不集体研究,搞个人说
了算。(一级)
2、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级)
防控措施:
1、坚持依法治校;
2、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全校师
生监督;
3、按照《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
党支部书记
风险点:
1、学校党务工作和干部人事管理中不依法履职;
2、不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级)
3、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管理不严。
4、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级)
防控措施:
1、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
2、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
4、按照《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
副校长
风险点:
1、在人事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招生考试、公务接待方面管理不严,不严
格执行规章制度,导致分管处室、年级及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二
级)
2、个人不严格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级)
防控措施:
1、严格按制度办事,落实责任制;
2、加强分管处室、年级的管理,建立廉洁自律长效机制,预防任何不廉洁
行为发生;
3、树立全局意识,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4、按照《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
纪检委员
风险点:
1、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岗位、重点个人监管不严;
2、在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中,作人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二级)
3、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级)
防控措施:
1、按照《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严格执行制度,廉洁办案;
ofacuntbily,
3、加强内、外部监督检查力度。
工会主席
风险点:
1、不依法履行维权职能,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监督不力;
2、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发生违规使用现象;(二级)
3、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级)
4、在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实施方面管理不严,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导致
分管处室、及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级)
防控措施:
1、严格按制度办事,落实责任制;
2、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按照《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
办公室主任
风险点:
1、教师考核、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
2、公章使用把关不严格;(一级)
3、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维修中收受回扣、好处。(二级)
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病事假处理未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执行。
防控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严把关,防止出现宴请、收受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2、严格按政策办事,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3、设立群众举报电话,严肃工作纪律;
4、强化政策学习,按规定使用印章;
5、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维修和使用派车制。
办公室副主任
风险点:
1、教师聘任、考核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办事,工作过程透明度不高;
2、教师考核中弄虚作假,存在人情关;(二级)
3、国考组考不严密。
(一级)
防控措施:
1、考核中严格按工作制度办事;
2、教师考核中按政策严格把关,防止任何不廉洁行为。
3、严格按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办事,公心处事。
党务办主任
风险点:
1、不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发展入党;
2、党费收缴、使用存在不廉洁行为。(二级)
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原则开展党务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教务处主任
风险点:
1、教师工作安排未能才尽其用,公心处事;
2、教学管理中执行制度不力,存在人情关;(二级)
3、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中考核不严,弄虚作假,缺乏监督;(二级)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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