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

时间:2022-05-30 08:20: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供大家参考。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

  消费者协会要实现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宗旨,⽬前的形势要求它不⽌能调解纠纷,还要能指导消费、监督市场,甚⾄具备更多的功能。以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给⼤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篇1

  ⼀、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3⽉11⽇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会⼤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案例”、介绍各⾏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商、质监、卫⽣、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作⼈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商局组织并确定⼈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场。

  (⼆)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安排设⽴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解决);有关企业展⽰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市⼯商局市场经济检查⼤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装车,3⽉14⽇由市⼯商局市场经检⼤队统⼀组织销毁。

  (四)⼏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要在3.15活动领导⼩组和办公室的统⼀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作,严禁各⾏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商⼲部着冬装、穿⼤⾐(不带⽑领)、戴⼤沿帽。其他⼈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

  (⼀)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商、质监、卫⽣、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作3⽉1⽇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带所需⽂字材料。

  4、收集、撰写⼯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作3⽉7⽇前落实完毕。

  (⼆)市局商⼴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告经营部联系,3⽉份免费连续1个⽉滚动播出宣传⼝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商局做好⼴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的宣传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案四

  4、联系市⼴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化⼤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 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条横幅,在⽂化⼤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 7天左右2负责 3 ⽉ 15 ⽇活动现场⽂化⼤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并制作市、区⼯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并茂、规格统⼀展板规格:1.8 ⽶×1.2 ⽶、摆放⼀致。

  4、组织辖区内各⼤商业、服务企业在各⾃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名优商品展⽰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品安全⽅⾯的做法、⽀持赞助 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及审稿。

  7、3.15 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响设备安装,确定⾏车路线。

  上述⼯作均在3⽉9⽇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3⽉10⽇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9⽇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5⽇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10⽇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作(3⽉10⽇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带(维、汉两种语⾔)的录制(3⽉5⽇前完成),录⾳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315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篇2

  为深⼊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案如下:

  ⼀、指导思想

  ⾼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旗帜,坚持以党的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商局、市委宣传部、市⾷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明办、⼯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国⼟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局、审计局、⾷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播电视中⼼、⾏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务公司、华润燃⽓公司等单位负责⼈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20xx年3⽉15⽇在中都财富⼴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会。

  (⼆)3⽉15⽇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场进⾏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11⽇—3⽉15⽇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集⽇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设⽴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将消费预警与⾏政指导相结合,进⾏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商所、司法所、法庭、卫⽣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教管办、邮政所、⼴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重视、⽀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宣传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式,反对浪费。⿎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专门的领导⼩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要贴近⽣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3·15活动的覆盖⾯和影响⼒。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

  (四)加⼤宣传⼒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宣传⼒度,引导⼴⼤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315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篇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来临之际,为进⼀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XX 市⼯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携⼿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全⽅位、多层次的宣传,⼴泛宣传⼯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的巨⼤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商⾏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件的宣传⼯作,及时进⾏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好

有关规定维护好⾃⾝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融系统20xx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融⾏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汽车销售⾏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xx年全市市、县(区)⼆级协会受理家⽤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xx年消协对家⽤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同⾏。在《XX⽇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xx年3·15系列活动和20xx年⼗⼤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政风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作⼈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执法⼒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场宣传,扩⼤效果,掀起宣传活动⾼潮。将在3⽉15⽇举⾏⼤型⼴场宣传活动,各县设⽴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XX市“⽂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表彰,设⽴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学⽣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XX 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为重点的⾁及⾁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标识且⽆进⼝规范中⽂标识、⽆合法进⼝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同时兼顾鸡、猪、⽺等冻品⾁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动,对农业⽣产需求量⼤、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告专项⾏动。推进⼴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为进⾏集中治理,进⼀步规范⼴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剑”⾏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为,净化⽹络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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