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副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汇报材料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一、履职主要工作情况
1、履职尽责,推进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构建党建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围绕存在问题,一改过去走形套俗,与各基层党组织领导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形成市委书记全面抓、组织部长总体抓、党组织书记具体抓的多层互动、齐抓共管新格局。市委常委会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刚性规定,每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6次。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把党建工作纳入“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班子成员包抓党建联系点制度,定期对教育实践活动和镇村综合改革、村“两委”换届、土地确权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强力推进,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解决、限期督办。
2、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通过铁腕整风肃纪,营造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惩治了一批害群之马,严厉打击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在村级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中,共查处32人,刑拘8人,逮捕7人,审判1人,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赢得群众强烈拥护。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共提出整改任务1205项,已整改完成1186项。严格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通过民主评议,全市共有64名党员被评定为“差”格次,确定不合格党员43名,其中限期整改35名,除名5名,自动脱党3名。建立了185个便民服务机构,推行了群众办事干部代理制度,坚持上门服务,集中办公,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3、从严治党,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力推动纪委“三转”工作。在全市开展“十个专项治理”,集中约谈“零办案”基层纪委书记,对全市党政“一把手”配偶进行廉政培训。市委常委会5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汇报,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并在媒体上公开承诺,不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公款宴请,不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为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当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案件线索117件,立案64件,结案63件,党政纪处分87人,警示训诫122人。
4、强化管理,推进队伍建设。全年共举办13期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干部1500余人次,提高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等十余项制度,细化了动议、推荐、考察、纪律监督等程序。结合年终考核,对全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综合研判,采取领导署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充实后备干部队伍。通过公开选拔,5名大学生村官走上乡镇副职领导岗位。对在企业兼职的6名和在协会兼职的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清理规范,109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分别在全市中心工作岗位及各单位工作岗位发挥作用。
5、促民增收,推进能力建设。实施“头雁”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履职能力、致富能力和带富能力。大力实施“农村党员创业致富示范”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两项工程,确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户100户,组织580余名农村党员致富能手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为50名残疾人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创建农村党员创业致富示范基地35个,确定党员创业致富示范户55户,实施致富项目50个,开展各项实用技能培训30余期次、3000余人次,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引领群众致富的正向带动作用。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在我市召开了助残扶贫现场推进会,对我市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6、创新机制,推进班子建设。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在全渭南市率先实施了农村干部“以奖代补”办法,对成绩突出的村两委干部进行重奖,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全市38个后进村(社区)软弱涣散班子进行集中帮扶整顿,已全部达标销号。创新村务管理模式,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市创新推行村级财务管理“三章审签”制度,成功构建民主理财新模式。
7、强化基础,推进阵地建设。按照农村党员每人每年100元和村
党组织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将农村党建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深入推进农村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全市186个行政村均新建改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创建“示范村”党组织达到40%以上,在职和离任村干部按月足额发放任职报酬和生活补贴。深化“评星定级、晋位提档”活动,按照新标准落实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和办公经费,社区办公场所均达300平米以上,创建了一个四星级社区,两个三星级社区。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实现了应建尽建,为无党员的非公企业选派了74名党建指导员,组建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重经济轻党建思想明显。
总认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解决基层所有问题的根本,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具体的经济建设和民生工作上,对基层党建工作投入时间、精力不足,深入基层调研较少,没能从思想深处和置顶高度、长远发展去思考、去研究、去规划、去指导、去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二是重部署轻检查跟踪问效不力。
满足于利用会议安排部署,利用会议推进工作;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亲力亲为、经常下基层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交流思想、倾听群众诉求较少,对安排事项的检查力度不够,缺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的韧劲。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虽有一些新的举措,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总感觉推力不足、效果有限。
三是重经验轻创新开拓意识不强。
党建工作“多、杂、繁、琐”,遇到问题,习惯于运用老办法、老套路、老经验去解决,面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理顺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面对农村流动党员多、党员年龄普遍偏大、组织生活不经常、不正常,一些农村青年入党意愿较低、村级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等新的现实问题,研究不多、不深,在工作中还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表明自己缺乏对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的前瞻意识和忧患意识,没有将工作抓常、抓细、抓长。
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出现偏差。认为抓经济工作见效快,容易出“政绩”,人民群众也能得到具体实惠,抓党建工作见效慢,并且也很难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对自己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够深刻。二是责任主体没有很好落实。存在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机关党委过于强调业务工作开展,对镇(街道)党委过于强调处理基层矛盾,对农村(社区)党支部过于强调维护村民和谐,对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相对要求较少,年度目标责任党建工作考核分值权重偏低,硬性指标较少,党建工作对各级党组织考核考评、用人导向的“指挥棒”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三是工作推进上缺少持之以恒的精神。党建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推进、常抓常新、润物无声的基础性工作,工作重点在平时。但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投入更多的精力,去经常性、持续性地深入各级党组织调查研究问题、解决基层党建面临的具体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共同部署、一起安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具体情况,做到谋划全局工作时不忘党建,部署全局工作时不忘党建,推进工作时不忘党建,把基层党建工作时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破解党建工作难题。
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很多,但归根结底就是“人、财、物”的问题。今后工作中,要扎实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素质能力不强的问题。重视从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村官、退休回村干部、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为农村党组织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将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干部任职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标准,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结合镇村综合改革等工作的推进,统筹规划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统一配备办公设施,规范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农
村基层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建指导员生活补贴,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重视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不断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双推双签”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承诺制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重视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深化党员志愿者服务群众活动,扎实开展机关党员“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推行党员履职量化考核办法,规范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和“四议两公开”、“三章审签”制,定期核查公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四是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认真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以正面教育和依法打击相结合,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点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深入持久开展十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反腐斗争的高压态势。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公、检、法、司包联镇办工作制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农村宗族和黑势力插手换届选举,贿选、强选等破坏选举的人和事,为两委换届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开设“四知大讲堂”,实行自主选学、分级分类轮训,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运用远程教育等各种手段,强化农村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农村干部法治意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控力度,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篇二:副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汇报材料
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近年来,__区检察院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抓实管,敢于担当,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务实的检察队伍。20__年、20__年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先进基层院。按照区纪委关于“两个责任”创建示范点标准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职责,着力开展了此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理清责任清单,坚守责任担当
当前党中央对遏制和消除腐败土壤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社会舆论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监督力度越来越大。因此,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一刻都松懈不得。“两个责任”提出后,__区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第一,传达学习到位,增强责任意识。院党组把学习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会、民主生活会、院中层干部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最新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高检院、省院主要领导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具体任务及工作路径。第二,宣传教育到位,凝聚思想共识。依托检察局域内网中的“廉政课堂”和检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发布关于“两个责任”的理论评析、亮点报道、领导讲话、典型宣传等信息,充分发挥“干警课堂''的作用,采取领导带头领学、部门交流互学、干警潜心自学、答题测试考学等方式,切实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凝聚全体干警的思想共识。第三,工作机制到位,明晰责任分工。该院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按照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检察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两个层面,制定并严格执行报告内容、时间、方式及程序,为党组及检察长个人履责指明方向。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监督责任,通过转职能、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责任主体,集中精力抓好执法执纪监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制度实行以来,各位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自觉将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摆在重要位置,主动做好工作总结、报告,目前,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等十项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全部实现了书面周报。
(二)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权责不清、责任不明是责任缺失、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重要原因。为此,__区院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制度空档、机制缺位问题,真正实现用制度规范责任,用制度明确底线,用制度确保执行。
一是建立四级效能分责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将全院检察工作分解为十三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主责单位和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各科室再将内部工作继续细分,任务落实到每位干警,从而建立以检察长为核心、以党组为重点、以科室为主体、以干警为基础的四级责任网络,检察长对全院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全责,科室对承担工作负主责,干警对分解任务负分责,责任倒查实现由领导干部向一般干警延伸,由重点部门向一般部门延伸,由重点岗位向一般岗位延伸,彻底改变分工不明、权责不清、模糊混乱局面,保证责任明晰、权利明确。
二是构建“三个平台”,推动履职尽责。为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该院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成立业务监督管理平台。协调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评查办公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监管本院所有案件的主要诉讼环节,真正实现对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对于出现的执法偏差能够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避免酿成错案。成立技术侦查指挥平台。协调案件侦查指挥中心、技术科、举报中心、法警队、预防局,实现对全院自侦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查办案件的统一协调指挥,办案力量的统一调配,侦查资源的统一调度,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一体化组织,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工作流畅、高效。成立综合检务保障平台。协调政治处、办公室、监察科、政研室、后勤中心、控申科、技术科,将办文、办事、劳资、财会以及后勤保障的职能集于一体,有利于保障检察政务的正常运行,达到政令畅通,政事无阻滞,为检察业务做好保障和服务,突显检察院的司法属性。
三是强化任务分解,注重督促检查。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与检察实际工作相结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出台配套制度,细化操作程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修订完善了周例会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学习日制度、谈心制度等,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检查考核的暂行办法》,重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考核措施,量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督办、各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相结合,努力营造上下贯通、级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责任落实
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是有机整体,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方面,不能互相取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要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因此,__区院在明确主体责任的同时,强化监督监察,防止制度棚架。
一是抓率先垂范。按照上级党委及检察机关的部署,该院扎实开展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内容的“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全体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并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写一篇剖析材料,深入查摆自身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思想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同时,分步骤、分层次进行谈心,检察长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正副职谈、部门负责人与每一位干警谈,不拘形式,畅所欲言,真正掌握实情、对症下药。在此基础上,该院党组成员向全体干警作出承诺:凡是要求干警做的、党组成员首先带头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党组成员坚决不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接受监督。
二是抓落实机制。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该院成立检务督察队,督察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治处、监察科等六部匚负责人组成。检务督察队向检察长和院党组负责,代表院党组开展督察工作。坚持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督查,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考勤请销假制度》等对考勤、车辆、案件、工作情况等环节和部位进行严格检查。重点对周例会召开情况、人员在岗情况及工作纪律进行督察,真正实现“周周讲纪律、天天查作风”。
三是抓追究问责。加强执法执纪监督检查,建立了常态化巡查督察机制,对顶风违纪的,坚决问责追责,决不姑息迁就。坚持督察督办通报制度,对迟到、早退、无故不在岗、值班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违规使用警车、工作消极被动不作为等影响机关正常管理秩序或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行为,下发《检务督察警示函》或《检务督察处罚函》,并在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进行通报。同时将执行管理规定情况与物质奖励挂钩,凡违反规定的视情况在部门和干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并扣除当月或季度文明奖。该院监所科科长王某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影响整体工作推进,被党组勒令暂停履行职务,扣发一月文明奖。通报制度实施以来,先后有10余人次因违反机关管理规定受到警示或处罚,纪律松散、制度棚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机关作风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虽然__区检察院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做出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方面,主体责任意识仍待加强。个别部门负责人甚至个别主管领导缺乏主动性和紧迫感,只注重抓业务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消极、被动,没有真正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另一方面,监督责任的履行仍需加强。在平时的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意识不够强,监督责任的履行不够到位,不够有力,监督责任的履行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__区检察院将以高检院下发的《检察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指导意见》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日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检风检纪治理,大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三:副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汇报材料
浅谈基层党组如何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浅谈基层党组如何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
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
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
“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
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
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
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述德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
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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