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廉洁有关规章制度有哪些
概述
廉洁是指做事情遵守道德和法律准则,秉公用权不谋私利的行为。为了保障公职人员的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级政府和机关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廉洁有关的规章制度。本文将对廉洁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和解读,以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1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党和政府组织良好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制度包括: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洁要求和责任。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党委(党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加强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
中央党纪委、省纪委、市县纪委等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置。
1.2反腐败工作
为了打击腐败行为,保障社会公正,制定了一系列的反腐败制度:
反腐败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对腐败行为进行惩治。
公务员廉洁从业规定:明确公务员廉洁从业的要求和规范。
反腐败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反腐败教育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
2.政府机关人员廉洁制度
政府机关人员廉洁制度是为了规范政府机关人员的行为,维护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
2.1政府机关职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务员廉洁从业规定:明确公务员的廉洁要求,强调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礼品和回扣等。
2.2政府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
针对政府机关人员出差期间的费用管理,包括:
出差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出差期间必须按规定使用差旅费,不得挪用公款。
2.3政府机关接待管理规定
政府机关接待外宾和其他公务人员时,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接待必须提前报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接待期间必须按规定使用公款,不得超标准接待。
3.企事业单位廉洁有关规章制度
除政府机关外,企事业单位也制定了一些廉洁有关的规章制度。
3.1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明确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不得收受贿赂、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等。
3.2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报销、资金管理等。
3.3公司礼品交往管理规定
公司礼品交往管理规定:规定公司员工在礼品交往方面的行为准则,包括不能接受过于昂贵的礼品,不能利用礼品谋取私利等。
结论
廉洁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国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形象,促进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对每个人而言,我们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做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以上是关于廉洁有关规章制度的介绍和说明,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政府机关人员廉洁制度,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廉洁有关规章制度等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促进廉洁的行为规范
和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保持廉洁奉公、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当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篇二: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
(二)党组书记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四)党组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总体部署,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安排,逐一落实有关领导和人员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和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3、支部党员大会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的内容和要求:
1、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的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3、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和要求: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四)党课的内容和要求:
1、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
2、党课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培训;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授课,也可组织收看(听)录像资料、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
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民主生活会制度
每年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绝不走过场。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充分肯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找准主要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工作中要坚持相互通气、相互支持的原则,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不搞自由主义。
(一)党组坚持每年度过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支委必须认真调查研究,确定生活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提前通知。
(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用专门记录本认真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员、缺席原因、主持人、支部成员、会议主题、发言内容,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与会人员要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及思想状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畅所欲言,揭露问题、矛盾和自身缺欠,并研究和制定改正的措施。
2.对缺点错误比较严重的党员,会上应做出结论,并要求限期改正。
3.针对问题所制订的措施,要严格实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考核,以便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永胜县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共青团、妇女组织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3—15人党外群众代表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
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赏党员大会后,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和书面公示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上报乡党委审批;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四、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进行,表决时由支部书记主持,设专门的投票箱,并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被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方可通过,投票后,应当场计票并公布结果,形成支部决议。
五、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3至7天(或不少于20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六、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
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乡党委进行政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八、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
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对调动工作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将其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要发给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其尽快与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双方党组织都要负起对其教育考察的责任。在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之前,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有关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
九、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坚持“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发展程序,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失实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和人党介绍人的责任;对不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而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组织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造成失误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党委审批后,又发现发展对象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党支部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展党员工
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处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十、长期不发展党员预警制度。
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特别是对2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工委要进行认真分析。凡因为党支部或其负责人工作不力而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要以预警通知书的形式给予警示,并要求限期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凡没
直正当理由五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不能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十一、发展党员检查汇报制度。
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乡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乡党委每年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共产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制订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学习目标: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贯彻,深化理论教育,推进理论武装,改进理论学习方法,促进成果转化。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社会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决定)、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国家制订的法律、法规。
4、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两个《条例》,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的建设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5、其他相关的知识。
(三)学习方法:
1、个人自学和小组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每月学习日制度。
2、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和学习辅导相结合,开展讨论和专题讲座,如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3、组织党员观看党教录像片和远程教育。
(四)学习措施:
1、健全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订年度党员学习计划。
2、每个党员要端正学风,端正态度,扎扎实实地学,脚踏实地地学,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笔记。
3、组织党员学习要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4、要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活跃学习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活动,要将学习与讨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积累和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要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负责村、组和村办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
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支委分工制度
(一)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部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的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2、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负责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具体办理接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
的情况。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宣传工作。主要职责有: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学习任务。2、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宣传职工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及科学研究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四)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有: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
(五)党支部群工委员的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主要职责有:1、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3、经常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4、帮助团支部做好团的教育和发展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
(六)党支部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保卫(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有:1、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情况,分析研
究发生政治事故的规律性,把工作做在前头,防患于未然。2、协助行政组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3、经常进行防奸、保密教育,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4、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在保卫、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查清案情。
(七)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有: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
纪委委员:协助支部书记搞好本支部党员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
宣传委员:协助支部书记搞好本支部的宣传工作,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制度
1、党支部书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经济发展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的原则进行,落实具体人员、职责、办公场地、经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进行。
二、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度
1、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党支部重点围绕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岗位责任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五带头”,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2、基本要求。一是准确把握要求,二是注重结合实际,三是注重联系群众,四是注重分类指导。
3、方法步骤。建立党支部分别向上级党委和党员、群众承诺,党员向党委、群众承诺为主要内容的“双向承诺制”。按照调研走访、提出事项、审核确定、公开公示、履行承诺、组织评诺步骤进行。
4、有关要求。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各种会议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三、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制度
1、点评对象。党支部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
2、点评内容。实事求是地肯定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点评程序。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二是总结汇报工作;三是提出点评意见;四是进行整改落实。
4、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半年1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也可灵活点评方式,采取书面点评总结汇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
四、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制度
1、党支部要及时通过各种会议和公示栏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布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
2、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3、每年年底,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双向述职工作,对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要组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5、创先争优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效果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向上级党委、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五、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制度
1、考核评比分为阶段考核评比与全面考核评比两项。阶段考核评比工作在各实施阶段结束时开展,全面考核评比在创先争优活动全面结束时开展。
2、考核评比主要内容为党支部及党员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总体目标要求、各实施阶段分段目标要求等情况,其中全面考核评比要综合考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载体、组织领导、活动成效等。
3、考核评比方式主要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接受上级检查并获得肯定的单位优先列入拟表彰的成绩显著单位名单。
4、阶段考核评比结束后,要及时将考核评比结果向上级党委和党员通报,并进行推荐表彰奖励。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
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是近几年农村较为广泛实行的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1、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入党时间
长短、年龄大小、职位高低,一律平等,不存在任何“特殊党员”。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真正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民主评议党员的范围:适用于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及预备党员。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乡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一般可通过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主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等。
2、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优秀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
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员评议和群众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乡党委审批。
5、表彰和处理。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给予表彰;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时间安排。一年一般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时间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中下旬。
篇三: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我国反腐斗争的基础和核心,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国逐渐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首先是党内纪律检查体制。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纪律检查机构的最高领导机关。在行使纪律检查职权时,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实现严格管理、公正执纪。
其次是领导干部报告财产制度。党的领导干部应如实报告个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状况,实现财产公开、公平公正。
再次是组织人事制度。严格按照党的组织程序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选拔、任用、管理干部,实现干部干净、选人用人公平公正。
最后是审计制度。审计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审计可以发现和解决违法违纪问题,保证党和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有效。
以上制度是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石和重要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些制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打赢反腐斗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除了以上提到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还有许多其他方面值得关注和探究,如政治教育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等。
首先,政治教育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使之始终保持党性原则、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其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通过公开、公正的考试招录制度,保证政府工作人员岗位上的公平竞争和能力素质的优先考虑,使之具备符合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的优秀品质。
最后,政府采购制度也是打击腐败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标准化、透明化、公开化的采购制度,使得采购过程及结果真正做到阳光、公正、公开,减少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利益输送,从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闹市人情及权钱交易。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每个公民及政府部门及时反思,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只有增强全党全体公民的法纪意识,加强全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和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我国反腐倡廉斗争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保障,该制度包括了党内纪律检查体制、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组织人事制度和审计制度等方面。这些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确保党与政府的行为规范、公正、透明。
除了以上提到的制度,政治教育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
政府采购制度等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政治教育制度可以使政府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党性原则、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可以保证政府工作人员岗位上的公平竞争和能力素质的优先考虑。政府采购制度可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闹市人情及权钱交易。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需要长期的努力和探索,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只有加强全党全体公民的法纪意识,加强全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和政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篇四: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级负责制、报告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定期召开领导班子、党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健全制度,有效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禁止收受“红包”和贵重礼品。不准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务和岗位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从事盈利活动。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经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廉政谈话、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贪污、不受贿、不以权谋私、不乱挪用公款、公物和侵占社区集体利益。
篇五:党风廉政制度有哪些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13套超全)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目录
一、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1)二、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8)三、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制度(10)四、廉政谈话制度(12)五、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16)六、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18)七、“签字背书”制度(20)八、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23)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5)十、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7)十一、责任报告制度(31)十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34)十三、廉政警示教育制度(4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统一负责。公司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
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2、健全机制责任。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制度建设责任。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4、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责任。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逐级分解任务,全面细化推进措施,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透明运行。
5、源头治腐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实施方案》。通过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等措施,阻断滋生腐败的土壤。
6、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7、正风肃纪责任。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解决“四风”
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党风廉政教育责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党员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党支部每年安排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现场教学、警示教育等途径,不断提高党员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支持保障责任。支持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工作,支持和保障上级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承担起事要亲为、直
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
1、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监管。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每年坚持为公司全体党员讲1次廉政党课。
3、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保证各项措施有针对性。
4、争做廉洁从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监督下执行权力。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2、加强日常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约谈、接受述职述廉等形式,对分管部门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3、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支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实施细则等决策部署,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行风建设,实行包联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公司党支部每年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国资委和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
(三)落实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公司党支部书记要适时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认真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内部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完善《责任报告》、《定期研判》、《结果运用》、《落实问责》等相关制度。
(五)认真开展述职述廉。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公司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业情况等方面向公司党支部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对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点评,由党员职工进行现场测评。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履责,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子公司),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各项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定期研判制度,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规律和特点的措施,是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有力保障。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议每年进行两次。即每年七月份研判上半年的情况,次年1月份研判上一年全年的情况。必要时,随时研判。
第四条定期研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包括工作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加强改进的措施等。公司党支部要定期通过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收集整理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信息。在综合研判基础上每半年书面向市国资委和市国资派驻纪检组上报一次研判报告,报告要突出总体评价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