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平时考核工作办法(4篇)

时间:2024-09-14 10:28:01 浏览量:

篇一: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平时考核工作办法

  

  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今天我将就公司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作一份总结报告,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注和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我们公司的平时考核工作的目的。我们公司实施平时考核是为了实现对员工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对员工的平时表现进行考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及时发现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而进行针对性的改善和提高。同时,该考核方式还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效益。

  在考核的具体操作中,我们公司采用的主要方式是打分制。在公司内部,每个部门的员工会按照集体考核的原则进行自我考评,然后由领导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评定,最后将结果予以记录和归档,作为日后评估员工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考核结果,从总体情况来看,我们公司的平时考核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开展。在各个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出了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这非常值得肯定和赞扬。

  然而,我们的平时考核工作仍旧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在实施评估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误差和偏差。比如,有时因为员工数量较多,领导进行考核时时间较为赶迫,难免有些主观性对考评结果的影响。同时,在升职晋级等重大决策方面,考核结果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有时候可能无法全方位地反映员工的真实表现和能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认真思考和改进方式。一方面,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和科学性,公司要进一步明确评估标准和细化考评流程,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估结果。另一方面,公司还要从时机、方法、数据等多方面分析考评的结果,并与现实业务情况相结合,做出合理的人事决策,以期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进步。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平时考核工作是我们公司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只有我们认真对待、不断完善,才能促进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与绩效,并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力。祝我们公司的平时考核工作越来越顺利、更加精准,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篇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平时考核工作办法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1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最紧迫的任务,着力在巩固、拓展、衔接上下功夫、见实效,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守住底线,防返贫致贫机制有效健全。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靶向施策。抓好预警监测,建立农村低收入人群信息比对工作联动机制,分类设定“红黄”监测标准,强化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每月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排查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XX户XX人符合监测标准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同时,对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开展督导排查,实现动态清零。抓好重点帮扶,对患大病和无发展能力的,强化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兜底保障措施。目前,全县XX名已脱贫人口中,XX人获低保保障,XX人获特困供养保障;XX名边缘易致贫人口中,XX人纳入低保保障,XX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

  二是深化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稳定。坚持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为主要途径,拓展提升收入水平。抓好产业帮扶,XX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XX户,XX户脱贫户发展XX个自种自养项目且达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抓好稳岗就业,大力实施“春风行动”,全县脱贫劳动力已务工就业XX人,占比去年XX%,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XX个,和去年基本持平。抓好资金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见效。全县共安排各级各类资金XX万元,全部匹配到位。截至8月31日,全县共匹配衔接资金项目数90个。项目已开工数XX个,开工率XX%,其中已完工XX个;已拨付资金XX万元,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XX%。

  三是健全机制,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有序推进。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县扶贫办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6月XX日与市里同步挂牌。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政策,谋划制定“2+N”政策体系,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及时调整充实帮扶力量,在原有XX个驻村工作队基础上增加XX个队,第八批选派干部驻村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虽然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从7月份省乡村振兴局组织的暗访调研以及平时我们督查

  暗访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村干部认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有撤摊子、松口气的想法,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形势新要求理解不深,思路不清,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办法不多。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力度减弱,对乡村基层的督导指导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联系群众较少,甚至没有走访和电话询问;集中排查流于形式,网格化管理不完善,监测对象排查不彻底,台账资料不规范,问题整改没有针对性。三是“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不到位。部分拆迁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是危房,部分脱贫户前几年搬入新居后原有老房至今未拆除。部分农户因农村建设出现供水管网损坏导致供水不足等。四是精准帮扶不到位。制定的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更多停留在纸面上或口头上,长时间都没有落地。五是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衔接资金项目不愿谋划、不会谋划,有的乡村进度滞后,长时间没有进展;动态监测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不愿报,又没有跟进帮扶措施,甚至不管不顾;有的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未按时签订协议,无纸质考勤记录、管理办法;部分乡镇今年以来的发放的小额贷款为0,进度缓慢;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手册未及时更新,户档资料更多停滞在去年的内容。六是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够,村里未规范建立台账。七是乡村建设不到位。部分村存在改厕建后管护不到位,有的村组不通水泥路,一下雨泥烂路滑。部分农户家中杂物乱放,人居环境较差,没有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作为乡村振兴部门来说,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然是首位的工作,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们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用足用好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好机制、好措施,高质量推动衔接期内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动态监测,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并分层分类做好常态化帮扶。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保持常态化联系帮扶,继续填写帮扶手册,确保在10底前所有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加强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排查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进一步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卫健、医保、人社、教体、信访委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对发现的困难人群,要及时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共享突发性大额医疗支出、自然灾害、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信息,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措施,实现对农户易返贫致贫风险点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帮扶、早清零。

  四是进一步抓好产业发展。科学合理谋划产业布局,因地制宜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托XX等特色主导产品,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有机高品质农产品,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持续做实乡村特色产业,深化消费帮扶,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不断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稳定增收,让农民富起来。

  五是进一步抓好稳岗就业。认真落实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摸清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相关信息,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相关人员务工就业实际保持一致。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断提高就业技能,确保“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岗匹配”。

  六是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全面摸清扶贫资金项目底数,严格执行扶贫资产“运行、维护、处置”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定期对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做到账实相符。建立经营性扶贫资产经营主体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核查经营状况,消除经营性扶贫资产风险漏洞,严防资产流失和侵占,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是进一步抓好金融帮扶。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继续推广“一自三合”信贷模式,对有资金需求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对象开展小额信贷新增、续贷、展期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八是进一步抓好社会帮扶。全力做好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驻村工作队履行好职责。深化县域结对帮扶,与XX县共同谋划中长期帮扶规划,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干部挂职和人才交流。开展定点帮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救助帮扶,凝聚全社会帮扶力量。

  九是认真做好迎接后评估工作。今年11月-12月之间国家和省将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是把前几年的第三方评估和交际考核结合起来,在总体要求、结果运用等方面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差别不大,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硬性考核。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像对待脱贫攻坚考核一样来对待此次后评估工作,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果巩固4个方面10项指标

  (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底后评估工作不出问题。

篇三: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平时考核工作办法

  

  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最新)

  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X办发〔X〕5X号)《X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X办发〔X〕X号)《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X发〔X〕1X号)《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发〔X〕X号)《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X发〔X〕1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10个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和县级承担脱贫攻坚工作单位。

  第三条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从严考核。严格对照中省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考核始终,实施最严格的考核。

  (二)坚持精准考核。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区域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等重点,针对不同类型考核对象,设置考核指标,分类开展考核。

  (三)坚持高效务实。不断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平时掌握情况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监测数据应用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客观公正地开展综合评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四)坚持考用结合。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围绕推动工作,提升脱贫质量,用好考核结果,突出正向激励,坚持奖惩并举,引导各镇(办)、各单位积极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组织,县脱贫办(县扶贫局)牵头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配合参与。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和责任,对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和县级承担脱贫攻坚工作单位,分类确定考核内容。

  (一)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聚焦脱贫成效与质量提升,紧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主

  要考核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重大决策情况,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等情况,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情况及减贫成效,信息监测、巩固脱贫成果、精准使用管理扶贫资金情况,问题整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等。

  (二)县级单位。主要考核年度脱贫攻坚职责履行、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措施落实和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等。

  县级承担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单位,重点考核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职能发挥、承担任务完成、行业扶贫项目实施、政策落实、驻村帮扶成效情况等。

  县级帮扶单位,重点考核驻村帮扶成效,主要包括包扶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积累、帮扶计划制定、脱贫措施落实、年度任务完成、工作成效、数据信息管理、支持配合镇(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及其他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等。

  第六条年度具体考核指标由县脱贫办依据本考核办法及镇(办)、县级单位提供的年度任务综合制定,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备案。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七条建立日常管理、半年点评、年终考核机制,综合运用省市考核、第三方评估结果。

  第八条日常管理。依据各级各部门日常配合、信息报送、职能发挥、协调组织、工作检查、巡查、抽查、督查、暗访、审计、信访、数据监测、问题整改等方面提供的情况,结合省市级季度通报情况,随时针对问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条半年点评。以半年工作成效核查、中省市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验收为重点,依据日常工作、数据监测、现场核验等情况,结合市级半年点评结果,对镇(办)、县级承担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特点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点评。

  第十条年终考核。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由县脱贫办制定考核方案,对各镇(办)及县级承担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年终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自评。在年终考核通知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镇(办)、县级单位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我考核评价,形成自查报告。

  (二)现场考核。组织考核小组,随同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进驻被考核单位,根据镇(办)、县级单位自查报告和监测数据,进行现场考核。

  1.查验核实资料。主要包括脱贫攻坚工作履职、安排部署、会议纪要、资金拨付、项目进度、脱贫成效等相关档案资料。

  2.实地走访调查。现场查看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入户走访贫困户,了解政策落实、包扶措施、项目实施等情况;并同步开展群众问卷调查。

  第十一条县级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成效考核按《关于加强全县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办发〔X〕2X号)确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四章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镇(办)、县级单位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价采用加权计分的方式,基本分值实行百分制,同时运用同级互评、上级评价、加减分和年度省市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最终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一)镇(办)基本分值构成:

  由日常管理权重10%、半年点评权重30%、年终考核权重50%、县级单位评价权重5%、县级领导评价权重5%构成。同时,运用年度县际镇际交叉考核结果。

  (二)县级单位基本分值构成:县级承担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单位:由日常管理权重10%、半年点评权重30%、年终考核权重50%、镇(办)评价权重5%、县级领导评价权重5%构成。

  县级帮扶单位:由日常管理权重40%、年度考核权重40%、镇(办)评价权重20%构成。

  第X条督查通报、问题整改、重大舆情、工作创新、驻村帮扶等情况作为加减分项目,加减分不超过10分,计入镇(办)、县级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一)督查通报被通报表彰或批评的,予以加减分。被市级以上每通报一次,加减1分;被县委、县政府或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通报一次,加减0.5分。该项加减分不超过5分。

  (二)重大工作创新得到肯定的,予以加分。被市级以上肯定或领导批示,每一项工作创新加1分;被县级肯定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每一项工作创新加0.5分。同一事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该项加分不超过5分。

  (三)问题整改实行镇(办)和县级单位“双责任”“双向扣分”。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例,扣减镇(办)0.2分、问题归口县级单位0.1分;对举一反三不够,自查梳理不细致,在整改验收、考核评估中发现类似问题的,扣减镇(办)1分、问题归口县级单位0.5分。该项扣减分不超过3分。

  (四)发生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扣减分。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每发生一例扣减1分;被县级督办或县级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每发生一

  例扣减0.5分。同一事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减。该项扣减分不超过2分。

  (五)代表X县接受中省市交叉检查、评估,反响较好的单位、镇、村,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对有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3分。

  第十四条年终现场考核完成后,结合日常管理、加减分情况、运

  用省市考核结果(加权平均),形成最终得分排名,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按35%的比例确定,镇(办)评定3个,县级单位评定45个(其中县级承担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单位评定10个、县级帮扶单位评定35个),县级单位表彰原则上不重复。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较差等次:

  (一)除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计划任务的镇(办)和县级单位;

  (二)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镇(办)和县级单位;

  (三)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镇(办);

  (四)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镇(办)和县级单位;

  (五)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准确率及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镇(办);

  (六)在省市考核或接受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估中出现重大问题的镇(办)和县级单位;

  (七)镇(办)所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社区)有三至六款情形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

  (一)对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填报录入不及时、配合衔接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导致镇(办)和行业数据信息质量较差、连续两个季度处于市县末位、被市县通报,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在全市位次的镇(办)和县级单位;

  (二)县级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的;

  (三)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结果靠后,且存在问题较多的镇(办)和县级单位。

  第十七条对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第十八条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由县脱贫办汇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十九条各镇(办)、县级部门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加权计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综合运用。涉及表彰奖励、问责追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不涉及目标责任考核的县级单位参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表彰激励:

  (一)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镇(办)和县级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授予“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单位”。

  (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被市委、市政府或县委、县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优秀等次”的镇(办)、县级单位,且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得分在同类别排名65%以前的,可确定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三)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镇(办)、县级单位,考核奖励按《X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X办发〔X〕X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市级驻X单位可参照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可优先支持。

  (四)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镇(办)、县级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五)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在全市推广经验的镇(办)、县级单位,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问责追责:

  (一)在省市县通报和脱贫攻坚工作点评中,存在一般性问题的镇(办)、县级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立常态约谈机制,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的,按有关规定问责追究。

  (三)对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对经约谈后,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工作无明显起色,仍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组织处理。

  (五)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符合《X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的,按照容错纠错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涉及对市级驻X单位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结果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扶贫局。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平时考核工作办法

  

  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汇报

  第1篇:某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XX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超前完成整体脱贫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到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后两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改进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18年,每年开展一次,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情况。考核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调动各种资源参与扶贫开发情况、机构建设情况。

  (二)精准识别。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参考

  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再识别工作专项督导考核成绩)

  (三)减贫成效。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退出、贫困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四)精准帮扶。考核贫困户对“一村一策”“一对一”帮扶到户落实情况,以及乡镇(街道)各项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五)扶贫资金。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

  核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六)项目实施。考核项目方案制定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项目完成验收目标)、扶贫政策覆盖率、项目实施长效机制(制度的建立)。

  (七)日常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开始实施,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总结。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对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第三方评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

  县业务指导、项目评审小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三)数据汇总。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数据、国家扶贫系统数据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等进行汇总整理。

  (四)综合评价。县扶贫办会同项目评审小组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各乡镇(街道)的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沟通反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乡镇(街道)专题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三)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四)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五)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第八条考核结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问

  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律监察部门问责追究。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各乡镇(街道)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捋顺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三年脱贫攻坚工作。

  第2篇:天宫庙镇村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天宫庙镇村级扶贫开发工作

  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菏发?2015?28号),参照《山东省市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菏泽市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村党支部、村委会切实履职尽责,改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

  (一)组织领导。以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为主要指标,考核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及行

  —1—业扶贫、社会扶贫情况。

  (二)减贫成效。以“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标准,考核村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收入增长及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情况。

  (三)精准识别。以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为主要指标,考核各村贫困人口识别及退出的精准度。

  (四)精准帮扶。以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措施为主要指标,考核村级精准扶贫、精准管理工作情况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五)扶贫资金。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村级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监管、成效等。

  第五条

  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镇扶贫办牵头,会同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开始,7月份和次年元月份完成。

  (一)平时考核。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各村对照年度减贫计划,对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记录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报送镇扶贫开发

  —2—领导小组。

  (二)集中考核。各村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就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镇扶贫办会同相关单位,结合扶贫开发综合平台数据,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村扶贫开发工作完成情况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三)加、减分因素。脱贫攻坚工作获得中央、省、市、县表彰的,或经验做法被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推广的,或经验做法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公布的,分别按一定分值给予加分。脱贫攻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群众上访和恶劣影响的,分别按一定分值给予减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未完成时间节点任务或未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按延迟时间分别扣分。

  (四)综合评价。镇扶贫办汇总平时考核、集中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做出综合评价,经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五)沟通反馈。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村专题反馈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六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提出处理意见: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三)违反贫困对象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四)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五)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第七条

  考核结果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村,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对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问题的,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参与考核工作的镇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各村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镇扶贫办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4—

  第3篇:扶贫开发工作汇报

  **扶贫开发工作汇报

  (2012年7月9日)

  上午各位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参观视察,下面,我就全县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贫困状况

  总人口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万人。2001年至2011年连续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攻坚任务艰巨。一是贫困人口多,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现有贫困人口13.16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1.3%,其中,扶贫对象10.5万人,低保对象4.2万人,五保对象2188人。贫困人口比例占60%以上的村有203个,占全县行政村的36.2%。二是分布面广,贫困村面积195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1.2%。重点贫困村遍布21个乡镇。三是致贫原因复杂,自然条件差,土地贫瘠,降雨少,无霜期短;产业基础薄,主导产业带动能力弱,结构单一;群众素质低,农民因循守旧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改革开放晚,与省内其他县相比晚了近20年。

  二、发展思路和战略定位

  全省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工作会议将我县列为9个示范县之一,我县抢抓这一重大历史性机遇,全面迅速地展开各项工作。

  一是定思路。通过全面审视山区、老区、矿区的实际1县情,深入分析县域贫困人口多、主导产业弱、群众观念保守等致贫原因,坚持“普惠性、全面性、持续性、示范性”原则,确定了总体思路,即按照“一年示范、两年扩面、三年突破、十年常态”的方针,统筹城乡,三化互动,集中资源,整村推进。通过三年努力,确保89个贫困村3万户8.5万贫困人口实现基本脱贫,打造扶贫攻坚示范县。

  二是定规划。聘请农林科学院编制了《扶贫开发总体规划》、《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规划》等规划,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22线扶贫开发示范区规划》、21个乡镇和125个村的扶贫开发规划,初步形成户有页、村有册、乡有簿、县录入的档案体系。

  三是定步骤。以扶、搬、养、培、转为路径,确定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三年求突破(一年示范带动,实现60个村脱贫,培树10个示范村。一年扩面连片,实现65个村脱贫。一年决战决胜,实现78个村脱贫)。第二步,三年补短板、抓提升。第三步,三年抓长效,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定战区。矿区实施恢复生态、移民搬迁、劳动力转移,发展

  设施农业。丘陵区发展旱作农业,培强特色产业。河川区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城郊观光农业。山区发展特色种养、生态旅游。

  五是定政策。出台《2012年扶贫攻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设施农业和舍饲养殖。财政专门安排5000万元启动

  资金,并拟整合各类资金10亿元,成立了担保公司,计划注入担保资金1亿元。

  六是定机制。建立帮扶机制,30名县级领导、1024名干部包扶98个贫困村,与省市28支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结对子。推行“五个一”项目机制,县级领导帮扶一个创税企业、包抓一个在建项目、争跑一个前期项目、谋划一个后备项目、联系一个富民项目。同时,完善督导机制,坚持不断进行调度、拉练和总结。

  三、推进措施与重点工作

  一是抓设施,强基础。水利设施。计划投资3500万元,新打、配套机井107眼,新增水浇地3万多亩。现已投资1000万元,开工32眼,完工20眼,新增水浇地5300亩。电力配套。计划投资1915万元,实施61个村的电网改造、项目区配电工程,现已投资200万元,安装变压器25套。道路硬化。计划投资613万元,建设9条连村公路,总里程25.5公里,目前完成投资300万元,建设道路15公里。卫生医疗。计划投资366万元,改善61个村的卫生所条件,已投资96万元,开工28个村,完成16个村。农田改造。计划投资8000万元,整理农田7万亩,已投资3200万元,开工3万亩,完成2万亩。农村通讯。计划投资6000万元,解决126个村的通讯难问题,已投资410万元,开工21个村,完成13个村。

  二是扶产业,建园区。围绕“传统产业抓提升、特色

  产业上水平、新型产业壮规模”,深入实施“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10个、特色产业示范园100个、特色产业示范户1000个),全面带动“六大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园区建设,推广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园区,培强产业支撑。重点打造百万只蛋鸡养殖园、万亩设施蔬菜示范园,打造万亩现代烟草示范园,万亩出口果蔬示范园,无公害中药材示范园。今年计划发展设施蔬菜1万亩,已完成投资1.4亿元,建春秋棚2300个、冬暖棚1200个、日光温室大棚100个、小拱棚2700个。投资

  1.5亿元,建成舍饲养殖小区126个,在建58个。

  三是引龙头,攻项目。积极对接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与北京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四是强投入,惠乡村。扎实促进“幸福乡村”建设,按照“水电路讯房、山水林田村、科教文卫保”总体要求,大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规划实施60个村的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等四大类项目,总投资4.6亿元,覆盖1.3万户、3.7万人。一是中心村建设集中化。本着“本乡(镇)消化、分散搬迁、集中安臵”的原则,对需要搬迁的78个山区村,规划三年完成1万人移民,全力打造深山区易地移民搬迁示范带。今年,计划投资3.2亿元二是村容村貌整洁化。深入开展“四清四化”活动,累计投入劳力近3万人次,铲车1.3万辆次,清理垃圾、杂物6.6万余吨,清残垣断壁和路障1098处,粉刷

  墙壁8.4万平米。下大力实施张石高速廊道、旅游线路、村庄等生态绿化工程,计划总投资1亿元,绿化总里程85公里,绿化村庄60个。目前完成投资6500万元,栽植油松、杜松、杨树等苗木87万株。

  五是强组织,促管理。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47个,扩大覆盖面104个村。发挥组织作用,与开滦集团、北京朝来万通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了业务联系,积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按照“四个一”要求,选派了大学生村官和科技特派员,配备了规划人员和大学生村医。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成立了劳务输出协会,就地转移1.5万人,目前已输出5.2万人、就地转移1.1万人。

  六是抓统筹,促发展。坚持把扶贫攻坚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在省市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扶贫攻坚实现了良好起步。达到了认识高、起点高、规模大、效果好。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设施农业由2011年底的0.1万亩,今年底将发展到1万亩,增幅达10倍;舍饲养殖小区由2011年底的25个发展到184个,生猪、蛋鸡成为县域农民增收的又一支柱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由2011年底的1万亩,发展到3万亩,烟叶、油菜制种、万寿菊等高效农业由2011年底的5万亩发展到10万亩,林药、林粮间作由3万亩发展到5万亩。三是文化旅游投入力度大、效益好。今年以来,文化旅游累计投入近亿元,实施新建工

  程等项目,新增就业岗位4500个,年人均务工年收入达

  1.5万元,1-5月份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61.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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