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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乡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4篇
【篇1】2022年乡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要把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2.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3.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篇2】2022年乡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
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
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
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
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
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
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
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
重大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
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
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
标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
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
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
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
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
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
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
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
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
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
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
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
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
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
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
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自治
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
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
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
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
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
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
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
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
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
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
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
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
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
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
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
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
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
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
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
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
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
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
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
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
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
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
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要把
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
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的;
2.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
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3.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
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各类课堂教
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
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
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
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
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
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
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
情况,应当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
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
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
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
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
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
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
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篇3】2022年乡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县委宣传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特制定本乡实施方案。
一、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通过召开乡党委班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乡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乡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是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农民夜校、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等文化载体,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文化活动,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文化产物的侵蚀。五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乡党委书记亲自抓,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乡党政官方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时刻掌握网络舆论动向,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侵蚀,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六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干部群众,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七是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引导服务工作。乡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八是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二、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1、乡党委、各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支部的目标考核内容。
2、乡纪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长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进行检查、督促。
3、意识形态工作分析通报机制。乡党委每年至少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4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4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4、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综合检查由乡纪委和党政办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5、意识形态专题汇报机制。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综合性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6、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7、意识形态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乡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分工
1、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乡组织委员负责具体工作,工作人员由党政办同志兼任。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二)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4】2022年乡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研情况的报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调研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研的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围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一)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公司党委承担起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及时作出工作安排。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日照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学习。
(二)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
一是强化学习制度建设。今年以来,精心安排学习内容,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统一了学习内容、学习计划、学习要求。公司党委先后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各基层党支部均制定本支部的学习制度,将学习量、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制度化,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累计10余次,组织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每位党员签订了《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在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重点搭建“两个平台”,用好“三个载体”。推进建设了智慧党建平台,推广“互联网+党建”做法,完善了“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完善了支部网上学习平台,每周推送1期学习资料,目前已推送28期“微党课”,克服了党员工学矛盾,让党员在“微时间”受教育。用好了党性教育基地阵地这个载体,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接受党性和党史教育,收到良好学习教育效果。开展了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失衡的代价》,教育广大党员守纪律、讲规矩、明是非。
(三)抓好舆论引导,积极传播凝聚正能量。一是规范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新闻“四审制”,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及时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导主动权。二是狠抓网络舆情引导。落实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主体责任,对突发、敏感、热点事件迅速协调、妥善处置,舆论导控有力有序有效。健全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年终目标考核管理,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通过政府类网站、民航类网站及部分论坛(含大众论坛、天涯社区、百度贴吧、新浪微博等)舆情监测情况,涉及舆情问题5件,目前都已回复办结,回复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在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差距。普遍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
思想工作”的倾向,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了就是尽职尽责了。
2.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指导性,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三、意见建议 1.牢牢掌握管理权,着力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构建督查督办、述职评议、严格考核的科学评价体系,确保每个领导干部各负其责、共同履责。
2.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积极参加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身边的好人好事,增强干部员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3.建议市里组织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先进单位观摩学习或者组织一些培训活动,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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