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自查报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8.20?
【字
号】荆政办函〔2021〕28号
【施行日期】2021.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荆政办函〔202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聚焦年度重点工作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以专题或专栏形式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11月底前,做好历史规划(设计)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二)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以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着力点,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同步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深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各地各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专题,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生命至上、实事求是,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开设疫情防控专题,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
新媒体及时、准确公开疫苗接种、隔离管控、流调溯源、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疫情防控信息,有效提示风险。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推动健康科学知识普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二、聚焦政策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在出台重大政策时,尤其是部门代起草政府文件时,起草部门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步公开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明确意见征集期限。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二)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持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同步到本级人民门户网站。紧扣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和扩大就业、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释放消费潜力、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等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解读,回应市场需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靠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乡村振兴、减税降费、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依托“店小二”专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落实对应政策咨询责任人,为政策执行机关、企业和群众答疑释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加强“店小二”专线政策工具箱与12345问答知识库、政府网站政策问答库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服务。通过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场景演示、专家访谈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突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
高解读质量。(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四)加强政务舆情管理。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风险、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等方面舆情,用具体可行的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通过多种形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评价,助力政策完善。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聚焦筑牢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监管、安全保障,深化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省统一信息资源库的应用。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入库管理,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加强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落实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服务数据联通工作。建设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下大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完善政府公报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集中公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牵头单位:市审批局、市政府研究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二)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1年底前,各地要清理本地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司法部门政府规章查询平台集中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使用。各地各部门要清理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通过本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务院部门相关
领域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本地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并组织实施。借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方式,结合本单位职权事项,于11月底前编制发布本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在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和政府信息申请服务。(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四、聚焦攻坚薄弱环节深化政务公开
(一)规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主体,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栏目设置,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时效。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下新增“乡村振兴”栏目,持续公开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并同步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
(二)动态调整公开权责清单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地、本部门网站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确保“双随机”事项、监管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相统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三)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总体落实情况等信息,尤其是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四)强化政务督查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落实督查整改责任,及时公开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也要及时公开,增加抓落实的执行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
门、各县市区)
(五)做好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确保清单外无证明。(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五、聚焦配套制度执行深化政务公开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版本标注、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及监督救济渠道等内容。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正确使用26个答复文书模板,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六、聚焦狠抓责任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
公室备案,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确保接替人员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对本通知涉及职责范围内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考评反馈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严肃督查考核。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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